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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道—天道、地道和人道

易道—天道、地道和人道

作者: AUSKING黄东启 | 来源:发表于2022-11-16 08:04 被阅读0次

    《易经》作为中国经典传世源头之作,对中国的哲学、文学、政治、法律、天文、历法等都产生了重要影响,也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智慧的结晶。先哲们那丰富而深刻、极富哲理性的思想,值得我们认真地学习与品读。

    道是中国文化为认识自然为己所用的一个名词,意思是万事万物的运行轨道或规律,也可以说是事物变化运动的场所。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道者有三,天道,地道,人道。

    天道者,太极阴阳之道。

    欲识阴阳万法宗,先观帝载与神功。

    阴阳本乎太极,是谓帝载,五行播于四时,是谓神功。

    天道讲的是阴阳,四时,万物遵循的最本质规律。

    地道,从属五行,物质,方位,社会局势,生活工作环境。

    坤元合德机缄通,五气偏全定吉凶。

    大哉乾元(天道),万物资始;至哉坤元(地道),万物资生。

    人道,为人之道,处事之道,勤德奋斗之道,比如你的家庭,出身,能力,性格,追求,社交等等。

    周易对天道人道有着深刻阐述。周易中的“谦卦”,六爻皆吉。对于天道规则而言,使盈者亏损而补偿不满者,这个道理放在人道同样适合,即人的本性便是讨厌盈满者而喜欢不足者,这里的不足者指的就是谦虚谨慎的品格。因此,从周易的角度来看,人道可以理解为谦逊低调的为人和永不自满、不断进取的精神品格。

    作为道家学派的创始人,老子在《道德经》中认为:所谓的天道便是让万事万物都得到好处,而不会去伤害它们。对标人道,意思便是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跟别人争夺。这是道家普世价值观的具体体现,也是老子所一直奉行的圭臬。因此,从道家角度分析,人道的含义在古代统治者眼中指的是无为而治、顺应天命的治国理念,而在普通人这里指的则是虚心实腹、不与人争的修持。正可谓:“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

    按照佛学说法,人往生后有六大去处:天道、人道、畜牲道、阿修罗道、恶鬼道、地狱道。其中,人道居于核心地位。因为人乃万物之根本,只有在人道才能经历生老病死的诸多历练,所以在佛教看来能够做人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佛教中的天道虽然与问题中的天道在含义上有所不同,但如果我们引申一下,便可以发现:佛学中至高无上的天道其实就是一个理想中的大同世界,而身处于人道之中的世人只要发菩提心,潜心修善,终有一日会获得福报。所以,我认为佛角度下的人道其实就是修身修心、从善积德的悲悯之心。

    从儒家角度:

    是故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孟子·离娄》

    “仁礼”思想是儒家思想的核心,其宣扬的主要是“三纲五常”观念。三纲者,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者,仁、义、礼、智、信。作为儒家思想的继承者,孟子认为天道便是诚,而对诚的不懈追求,才成就了人道。孟子所说的诚,便是仁心之意。因此,从儒家角度来说,我认为人道主要指的是恪守礼教、仁心爱人的德治思想。

     法家是兴盛于春秋战国时期的学术流派,其核心思想和我们现在的治国理念是一致的,那就是“依法治国”。强调的是“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的法治思想,与儒家的“刑不上大夫”截然相反。从法家这个角度来说,天道指的是掌控世界运行的无上法则,那么人道便是规范行为、巩固统治的法律准绳。

    唯物辩证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是对立统一规律。因此,从认识论和方法论来看,天道与人道便是处于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动态平衡之中。天道与人道既具有普遍的联系性,又有所区分。天道强调客观性,而人道则注重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因此,人道可以理解为建立在天道规则基础之上,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工具和手段,也就是为适应事物不断发展而产生的一系列规律方法。

    天道永恒,人道百念,各有不同。因此,从佛教角度来看,人道是修身修心、从善积德的悲悯之心;从周易角度来看,人道是谦逊低调、永不自满的精神品格;从道家角度来看,人道是虚心实腹、不与人争的修持;从儒家角度来看,人道是恪守礼教、仁心爱人的德治思想;从法家角度来说,人道是规范行为、巩固统治的法律准绳;从辩证唯物主义来看,人道是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工具和方法。

    在这个世界上,有两样东西值得我们仰望终生:一是我们头顶上璀璨的星空,二是人心中高尚的道德律。”星空因其寥廓而深邃,让我们仰望和敬畏;道德因其庄严而圣洁,值得我们一生坚守。——康德

    从德国著名哲学家康德的名言中,我们也可以大致探知天道与人道的关系。如果天道是天地万物运行的规律,那么人道则可以理解为促进人类文明延续与发展、完善的行为准则。

    百川汇于海,一言以蔽之,不论从各种角度来看,人道都可以看作是推动人类文明滚滚向前的不竭动力!

    天道亏盈益谦,地道变盈流谦。鬼神害盈福谦,人道恶盈好谦 

    天道、地道、鬼神之道,人之道,可以说都在一个“谦”字里了。谦卦是《易经》之中唯一一个六爻全吉的卦象。谦卦上是坤,下是艮。艮为山,坤为地,山体高大,但在地下。卑下之中,蕴其崇高,屈躬下物,先人后己,所以谦卦象征谦虚、谦逊。老子《道德经》中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在道家学说里,水为至善至柔;水性绵绵密密,微则无声,巨则汹涌;与人无争却又容纳万物。水有滋养万物的德行,它使万物得到它的利益,而不与万物发生矛盾、冲突,人生之道,莫过于此。

    否和泰,都是《易经》上的卦象。否的卦象是天地不交,泰的卦象是天地相交。在《易经》中,“交”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交”有“通气”“结合”的意思。天地之气互不交通,万物不生,这就是大凶之卦。只有天地之气相交,万物才能生长,世界才会亨通。

    天道与人道的关系

    天道与既有亲合的一面,也有疏离的一面。老子的《道德经》有言:“天之道,损有馀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馀。孰能有馀以奉天下,唯有道者。”这句话非常清楚的说明了天道与人道的关系。对立是广泛的,而顺应终不相违的,恐怕只有得道的极少部分人才能做到吧。

    司马迁在《伯夷列传》里面说:“若伯夷、叔齐,可谓善人者非邪?积仁洁行,如此而饿死。且七十子之徒,仲尼独荐颜渊为好学。然回也屡空,糟糠不厌,而卒蚤夭。天之报施善人,其何如哉?盗跖日杀不辜,肝人之肉,暴戾恣睢,聚党数千人,横行天下,竟以寿终,是遵何德哉?此其尤大彰明较著者也。若至近世操行不轨,事犯忌讳,而终身逸乐,富厚累世不绝。或择地而蹈之,时然后出言,行不由径,非公正不发愤,而遇祸灾者,不可胜数也。余甚惑焉,倘所谓天道,是邪非邪?”最后总结出来:“道不同,不相为谋,亦各从其志也”。说起来,司马前辈犯了一个错误,他所列举的种种都是人道,而非天道,是不能怪到老天头上的。如果举天道的例子,如“木秀于林,风必催之”(典型损有余的例子,被现在的人理解成枪打出头鸟了,加了人,味就变了)。“道不同,不相与谋”倒很恰当地说出了天道与人道的疏离之处。

    王夫之关于天道、人及人道的论述

    明清思想家王夫之(1619-1692)后半生40馀年中,著述百馀种,内容涉及哲学、政治、法律、军事、历史、文学、教育、伦理、文字、天文、历算及至佛道等,尤以哲学研究成就卓著,其主要著作有《周易外传》、《张子正蒙》、《尚书引义》、《读四书大全说》、《老子衍》、《庄子通》、《思问录》、《读通鉴论》、《宋论》、《黄书》、《噩梦》、《楚辞通释》、《诗广传》等。清末汇刊成《船山遗书》,凡70种,324卷。 在政治思想方面,提出“循天下之公”,“不以一人疑天下,不以天下私一人” 。主张选贤使能,“以天下之禄位,公天下之贤者”。在哲学思想上,避朱程“理在气先”、“道在器先”和陆王“心学良知”之说。提出“天下唯器”,“理不先而气不后”的理论,而归于躬行实践,强调知行统一。其诗文亦自成家,于言意、情景、内外等深入研讨,颇富新意。凡此,对近代思想均有重大影响。

    王夫之关于天道、人及人道的论证,包含这样的理论逻辑:天道为人立法;反之,人之立法是天道的表现。

    前一层意思说明人间法律的形而上的终极来源及其权威性;后一层意思说明天道的实在表现,即无非是人类社会生活中的现实内容,当然其中还包括人的认识、体验天道的过程,而且要加上道德批判的意义——以符合天道为前提。在这种互动的体用关系中,凸显出人在天道秩序形成与内容上的主体性。

    因此社会关系的主体人就是道的主体,这符合王夫之关于人是自然的主持者、天地之心的说法。进一步拿西方自然法观念来比拟(尽管这种比拟是不太合适的),如果西方法哲学认为自然法是客观存在的,是宇宙自然的自然法,那么王夫之则会认为,天道也是客观的,有其诚、有诚之者,但它是主体的天道,客观地存在于主体之中,明确了这一点,就可以排除西方自然法观念的影响。

    这样,道从形而上的抽象范畴,回到形而下的现实社会之中,成为人类自身就具有的并通过人在其行动中,来认识和把握的规范,进而体现为人的立法。

    乾坤之法象,人道之纲纪”反过来也可以说,人道纲纪是乾坤法象(即天道)的一种表现。人的主体性在于他能参天道而立法,所谓参天道,不外乎人在天道既诚的情况下,继天道、诚天道而实有其道,并认识此中的种种规律、法则、秩序,进而将此制定为礼乐政刑等等。在现实中人既是法律本身的来源与参照物,又是天道立法的主体。

    道在逻辑上绕了一圈,其理论思路也明确起来。表面上看,天道具有主动性,天道生人是以自己为目的,是为了“显天地之妙用”,人的目的是为了实现道,而人似乎成了道的能动的工具。

    但是,这种思路并不能解决,人所制定的社会政治法律制度等,天道上的本源与本质问题。社会主体既然是人,如果从人的主体性来看天道,那么天道之所以诚,在于人;天道之所以能实诚之,也在于人,人是道的落脚点,“道不虚行,存乎其人。”人如何才能显天道之诚、使天道能实诚之呢?

    这就在于人的真性情、道德生活,这种社会生活本身,也是天道之诚、实诚之道。这样来看,天道的目标最终也是人的目标,是为了将人的道德理想生活现实化;不是天道以人为载体与工具,而是人以自身为工具,来实现天道理想。

    在这个过程中,天道不能作为一种客观上的对象来理解,礼乐政刑也不能仅仅停留在客观制度的层面之上,而是要提高到天道,以及人的主体意识层面上,将客观的法律制度主体化来理解。天道涵盖礼乐政刑,人的主体意识中涵盖天道,人在现实生活实现天道,整个的理论都是围绕着人来进行的。

    为了实现人的道德价值,所以天道健顺有常;为了达成至善生活,所以天道其诚;为了安排社会生活,所以天道转化为礼乐政刑,可以说在本体论、目的论、方法论上,都体现了人的主体性。这种说法完全符合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自我主体认同精神,其中所体现的是一种积极的主体意识。

    天道生人,道是气化的法则,人是气化的结果,但天道使人体现其诚,又是如何能实现其诚?主体意识中为何能涵盖天道,并以天道而不是其他,作为自己的行为价值目标呢?

    道作为法的权威性本源,人作为法的主体,天道又是如何能成为人的社会规范形式呢?这些问题都在王夫之的人性论中得以解决。

    现在提倡双赢的理念,实在是因为人们在经历了战争、分离、消耗、破坏之后深受其害而达成的共识,如果不保护环境,如果不加强合作,恐怕连自身的延续都成问题了,出于人类本身的利益最大化,将视点转向学习“损有馀而补不足”的天道(孰知不是必然呢)。二是人心向背。估计是传统文化的影响,自然率真(老庄)、除强扶弱(墨子)、仁义道德(孔孟),是暗藏在人民心中的是非观念,当人道太离谱的时候,人心会形成一股巨大的力量,将人道控制在某限度之内,以便平衡和维持下去(很奇怪的是,人心都是向善的,又有伟大的传统做后遁,为什么还会出现与人心归向相返的人道呢?或许真是人性的问题)。三是天道有其无形的力量掌握着人道的走向。因为人是自然的产物之一,虽然处于万灵之长的位置上,但也超不出这个界定。人一时的得失成败表现出的是人道的特点,但从长远的角度看,天道隐含其中,其力量是潜移默化的。比如自然界之中,各物种之间也是遵循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原则,却没有因此防碍天道的运行。

    天地自有自己的一套运行规则,凡是广博的,就是好的;凡是深厚的,就是好的;凡是高大的,就是好的;凡是光明的,就是好的;凡是悠远的,就是好的;凡是长久的,就是好的。何为长久?“不息”就是“长久”。生生不息,源源不绝,就是“长久”。“长久”之后,会出现什么样的症状呢?会出现“徵”的症状。“徵”就是明显,就是显露的意思。一件东西长久存续下来,就会显现出来。显现出来就会出现“悠、远”的情况。“悠、远”之后,事物才会继而向“博、厚”方向发展,“博、厚”才算是“高、明”。所以,你会发现,博也、厚也、高也、明也、悠也、久也,有一个先后顺序。“高也、明也”,是最终目的;“博也、厚也”是一个持久的过程;“悠也、久也”,才算是刚刚开始。天地之道在于“博也、厚也、高也、明也、悠也、久也”,反之则要注意,“窄也、薄也、矮也、暗也、急也、短也”都是不符合天下大道的。大丈夫居于天地之间,要胸怀广阔,胸襟浩荡,自强不息,厚德载物,居于悠久,立于高明,方是顺道而行,顺应天命。反之,狭隘自私,气量狭小,不能容人,固步自封都只会陷入小格局中,成不了大事。“博、厚、高、明、悠、久”,正是我们立身处世的根本准则,领悟之后,则受用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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