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康元年 373年
春,正月,己丑朔,大赦,改元。
二月,大司馬溫來朝。辛巳,詔吏部尚書謝安、侍中王坦之迎於新亭。是時,都下人情恟恟,或雲欲誅王、謝,因移晉室。坦之甚懼,安神色不變,曰:「晉祚存亡,決於此行。」溫既至,百官拜於道側。溫大陳兵衛,延見朝士,有位望者皆戰懾失色,坦之流汗沾衣,倒執手版。安從容就席,坐定,謂溫曰:「安聞諸侯有道,守在四鄰,明公何須壁後置人邪!」溫笑曰:「正自不能不爾。」遂命左右撤之,與安笑語移日。郗超常為溫謀主,安與坦之見溫,溫使超臥帳中聽其言。風動帳開,安笑曰:「郗生可謂入幕之賓矣。」時天子幼弱,外有強臣,安與坦之盡忠輔衛,卒安晉室。
溫治盧悚入宮事,收尚書陸始付廷尉,免桓秘官,連坐者甚眾;遷毛安之為右衛將軍,桓秘由是怨溫。
三月,溫有疾,停建康十四日,甲午,還姑孰。
秋,七月,己亥,南郡宣武公桓溫薨。初,溫疾篤,諷朝廷求九錫,屢使人趣之。謝安、王坦之故緩其事,使袁宏具草。宏以示王彪之,彪之歎其文辭之美,因曰:「卿固大才,安可以此示人!」謝安見其草,輒改之,由是歷旬不就。宏密謀於彪之,彪之曰:「聞彼病日增,亦當不復支久,自可更小遲回。」宏從之。溫弟江州刺史沖,問溫以謝安、王坦之所任,溫曰:「渠等不為汝所處分。」其意以為,己存,彼必不敢立異,死則非沖所制;若害之,無益於沖,更失時望故也。溫以世子熙才弱,使沖領其眾。於是桓秘與熙弟濟謀共殺沖,沖密知之,不敢入。俄頃,溫薨,沖先遣力士拘錄熙、濟而後臨喪。秘遂被廢棄,熙、濟俱徙長沙。詔葬溫依漢霍光及安平獻王故事。沖稱溫遺命,以少子玄為嗣,時方五歲,襲封南郡公。
庚戌,加右將軍、荊州刺史桓豁征西將軍,督荊、楊、雍、交、廣五州諸軍事。以江州刺史桓沖為中軍將軍、都督揚、豫、江三州諸軍事、揚、豫二州刺史,鎮姑孰;竟陵太守桓石秀為寧遠將軍、江州刺史,鎮尋陽。石秀,豁之子也。沖既代溫居任,盡忠王室,或勸沖誅除時望,專執時權,沖不從。始,溫在鎮,死罪皆專決不請。沖以為生殺之重,當歸朝廷,凡大辟皆先上,須報,然後行之。
謝安以天子幼沖,新喪元輔,欲請崇德太后臨朝。王彪之曰:「前世人主幼在襁褓,母子一體,故可臨朝;太后亦不能決事,要須顧問大臣。今上年出十歲,垂及冠婚,反令從嫂臨朝,示人君幼弱,豈所以光揚聖德乎!諸公必欲行此,豈僕所制,所惜者大體耳。」安不欲委任桓沖,故使太后臨朝,己得以專獻替裁決,遂不從彪之之言。八月,壬子,太后復臨朝懾政。
九月,丙申,以王彪之為尚書令,謝安為僕射,領吏部,共掌朝政。安每歎曰:「朝廷大事,眾所不能決者,以咨王公,無不立決。」
以吳國內史刁彝為徐、兗二州刺史,鎮廣陵。
十一月,以侍中王坦之為中書令,領丹楊尹。
——《通鉴 晋纪二十五 烈宗武帝上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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