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荒

作者: 骑在牛背上看书 | 来源:发表于2023-03-30 05:30 被阅读0次

    上世纪60、70年代,蜷缩在乡野,有几个小孩子没有拾荒过?我也是这浩浩荡荡拾荒者中的一员。

    拾荒这个概念,从狭义角度看,指的是捡拾稻、黍、稷、麦、菽等“五谷”收割后撒落在地里或路上的遗粮;从广义看,还可以是指拾取别人扔掉的废品等物,也就是捡垃圾、拾破烂,比如旧纸箱、饮料瓶、旧家电、旧家具等。如此看来,拾荒者出没于田野、市井、商场、茶楼、道路,寻找他人主动丢弃或被动遗落于公共场所的废旧物资,以寻求这些物资的二次利用。

    回想起来,不论是狭义的还是广义的拾荒,我都做过。如果说当下对废物的循环利用,主要是出于“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而在上世纪60、70年代主要还是因为物资短缺。

    01

    在八九岁的时候,学校号召每个年级(实际上也就是班级)建立一个“百宝箱”,置于讲台的右侧一角。学生把塑料袋、边角料和废铜烂铁拿到学校,我也响应学校号召把捡拾的废品交到班级的百宝箱。后来,我发现这些废旧物资可以送到附近的供销社变卖,换一点买练习簿、铅笔、毛笔、墨汁的零花钱,就交一部分,留一部分。所以,捡拾垃圾并非奉父母之命,而是受利之所趋的完全是自主自发行为,也是为生活所迫的自救行为。

    我小时候捡垃圾往往是和拾粪合起来的,左手提着箢箕,右手拿着钉耙,另将一只布袋系在钉耙上,或同时捏在左手。那时家家户户养猪养鸡,还有部分人家养鸭喂牛,一般来说,天蒙蒙亮,农户就会把鸡鸭放出笼。那时没有什么人和我竞争拾粪,我一般是放牛后吃完早饭再去拾粪、捡垃圾。还有的时候,是早早把牛牵到东荆河大堤上,把绳子放长一点,再把铁钉或削尖后的木桩钉入地下,让牛在这个特定范围内吃草,然后回到村子里去拾粪、捡垃圾。

    到农户家门口拾荒的场域是灰堂,也就是专门用于堆积垃圾的地方。东西丢在灰堂,就意味着主人家弃置不用了,也就意味着可以捡拾。如果是同样的物资放置于其他地方,是不敢轻举妄动的,弄不好还会被人误以为是小偷小摸。

    我家住后湾东头,捡垃圾一般是从一路向西走完后湾,然后穿过水坝到前湾,由西向东,跑一个来回。那时候谁家都不富裕,大家都省吃俭用的,也不像现在时兴快递、购物有那么多的塑料纸、纸箱,真正有二次利用价值的废品并不多,所以,要见到废弃的牙膏皮、铁疙瘩,那简直是如获至宝。更多的情况下,就是人家丢弃的破衣烂衫或农户请裁缝做了新衣后的边角料,我们习惯于把它们称为“片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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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人家眼中的垃圾,积攒到一定程度后送到供销社,可能就是三五分钱。受此启发,我把捡垃圾当成了一条生财之道,并且扩大了范围,如打莲须、打柳条、打知了壳、摇树桩等,不过,这已经不属于拾荒的范畴了,不说也罢。

    02

    尽管不偷不抢,但捡垃圾在当时世俗的眼光里还是觉得有点丢人,所以我并没有碰到多少竞争对手。然而,在真正意义的拾荒——拣稻谷、拾麦穗、扯豆芽、挖遗薯——可谓竞争者如云,而且基本上是女性,从老太太到小姑娘不等。

    在我离开老家到外地读书之前,还没有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那时的水田和旱地都是生产队的。在水稻、小麦、荞麦收割后,在抱、捆、挑的过程中,都有可能有部分撒落,很难做到颗粒归仓。所谓拾荒,就是把这些遗落的粮食捡拾起来,被捡拾起来的粮食就可以拿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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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汉平原虽然号称“鱼米之乡”,但在我们小时候常常饿肚子。那时候,农业技术没有现在这么先进,亩产量不高,加上外汇有限,也不可能像今天这样大量进口粮食,还有就是生产队生产粮食后首先要“交公粮”,农户也没有多少余钱,要换一点买布和其他生活用品的钱还得“卖余粮”,这样口粮就更少了。我们家是清一色的男孩子,加上父母就是六口人,我们几兄弟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平时荤腥少,饭量大,基本上是每天只吃两顿饭,也常常是青黄不接。所以,到地里拣稻谷、拾麦穗倒不是有多么爱惜粮食,实在是迫不得已,为了饱肚子。

    其实真正撒落地上的粮食并不多,如果同时有几个人去捡拾,所获简直是杯水车薪。即使如此,也仍然乐此不疲。或许是受历史上饥一顿饱一顿的影响太深,我母亲在去世之前的几年都还有下地捡拾粮食的习惯,尽管这个时候已经完全不愁吃。同样,我也早已摆脱了小时候经过过的那种饥寒之苦,迄今也依然爱惜粮食,不肯轻易丢弃哪怕一小碗的米饭。

    稻穗、麦穗相对好拣,但黄豆就不一定了,因为黄豆在成熟后即使掉落在地上,很可能是从壳里蹦跶出去了,由于颗粒太小,在地上并不容易发现。不过,也不用急,因为碰到雨天后,这些掉落在地上的黄豆会形成豆芽。一天我在放牛,偶然发现了黄豆芽,于是从牛背上下来四处寻找。这一找,竟然找到了很多,足足炒了两大碗。那时吃豆芽不多见,放一点腌制过的稀辣椒,炒出来的豆芽也是一道美味。

    还有一些不是撒落在地上,而是隐藏在地下,却又是被生产队挖完以后遗留的可供人们吃的粮食。花生吗?不是!萝卜吗?不是!这些东西都比较浅表,顺着藤就可以扯得干干净净,不会有什么遗留物可供人们去进一步“淘宝”。具体说,一是旱地里的红薯,二是池塘里的莲藕。

    红薯在我们那里称为“苕”(念shao),也可以作为粮食,事实上,小时候家里在稻米不够吃的情况下,会在煮饭时放上几个红薯,或者是加上菜叶,或者是南瓜。红薯也可以直接放在土灶里烧烤,聊以充饥。苕是属藤本植物,其果实或深或浅,或近或远,都不一定,这就可以遗存一部分而没有被挖。所以,每每在有哪个生产队收获红薯后会吸引很多人去寻找遗存的红薯。

    记得一次到我们大队的第四生产队红薯地里拾荒,那次收获不小,装满一篓子后背回家然后又去了一次。但是,又一次到隔壁大队的第五生产队红薯地拾荒,这个地方离我们村子有大约两公里,去的时候,约十亩地的四周站满了人,等到他们生产队挖好后,然后放我们进去拾荒。没想到,有个二十大几的姓赵的男子看我面生,就一直驱赶我,不准我进去拾荒。我就绕到另外一个角落,但他还是发现了我,再次驱赶,看我依依不舍的样子,这个时候他就把两头都是尖尖的铁器的冲担直接投向我,扔过来的时候,离我也就两三米。那时我13岁,这个姓赵的,他的一个嫡亲姐姐就嫁在我们生产队,而且和我家一样住后湾,他到我们村子做客时我认识他,但他不认识我。拾荒容易受人耻笑、白眼可以理解,但因此还有性命之虞,平生就经历了这一遭,许多年过去,历历在目,没齿难忘。

    至于挖藕,也是有难度的,不仅是体力活,还是一个技术活。小时候,生产队有三口池塘,其中两口是鱼池,一口是藕池,都是在春节之前的十天半个月抽水清塘,并把淤泥清出来挑到稻田里,并开始捞鱼、挖藕,用于分配。等生产队的那些壮劳力挖得差不多了后,剩下的就可以拾荒了。

    我们那儿的藕在全国都具有知名度,小时候的藕甜甜的、糯糯的,无论是煨藕、蒸藕还是戳藕、炒藕,抑或藕带,哪怕是生吃,都是美味。比如煨藕,加上一点肉,用砂罐煨,藕的颜色会变成黑黑的,吃在嘴里软软的,非常可口,近几年我在上海网购的老家的藕煨汤,就一直见不到那种颜色,也吃不出那种味道,不清楚是我们手艺不行还是食材出了问题。

    由于壮劳力已经挖过一遍了,我们去拾荒就先得揣摩哪个区域会有“大买卖”。藕一般在淤泥下几十公分处,但有些会在一米左右的深处,通常而言,在池塘中央部位比较密集。所以,我们要拾荒,就往往选择那些“未开垦的处女地”或者是因为要堆积泥土而没有过多开挖的地方去挖。一铁锹一铁锹地挖,多少还是有点收获的。

    03

    居家过日子,柴米油盐自然不能少,不然,怎么会有袅袅炊烟?除了捡拾粮食,拾荒中还包括了拾柴。这个柴不是指稻草、麦秆之类,而是指木柴。稻草不经烧,而且喂养的牛过冬,在大冬天吃的就是晒干后的稻草,有时候仅仅靠草垛上的稻草、麦秆和棉梗要管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早晚两顿饭的生火之用是不够的,还需要铲除路边的野草晒干后使用,但仍然不够使用。为此,在父母没有任何吩咐的情况下,我就自己想方设法怎么弄一些木柴。

    我们那是平原地带,没有山,自然也就不存在上山砍柴的可能。生产队也没有种植的树林,树都是农户自己在门前屋后种植的,我也不可能把农户门前屋后的这些树或堆砌的木柴作为拾荒的对象。

    有道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在我们生产队后面,有一条叫东荆河的大河流过,从我们后湾走过去,也就二三百米,可谓近在咫尺。这条大河全长有170多公里,流经好几个县,流经我们生产队时,恰巧在这里形成了一个类似直角三角形的沙洲,在大堤的内侧,里面种植了一大片水杉和杨树,而在大堤外侧便是一排四季常绿的山杉,每排4株,在我小时候就很高了,高的接近10米,矮的也有5、6米。不过,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外侧的山杉变成了白杨树。这里是我放牛的地方,也是我夏天避暑的地方,还是我拾柴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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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杉是落叶乔木,入秋后就会在地面形成厚厚的一层落叶;山杉虽然是四季常绿,但也有枯死的树枝。这些便是我拾柴的对象。水杉落叶,我是用箩筐去装;而山杉枯枝,我是把镰刀绑在一根细长的木棍上去割断。这些东西比稻草经烧多了,火也比较旺,尤其是枯死的山杉枯枝放进土灶烧的时候还会发出吱吱的声响,烧出来的饭似乎也要比纯粹用稻草烧出来的可口。

    东荆河大堤两侧的树木成林,按道理要取烧饭用的木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但是,那些树木并不属于生产队,而是有专门的管理机构。东荆河很长,其管理是分路段的,在我们生产队后面大堤上一个拐弯处就有一个管理段,管理着上下游几公里的大堤防护,也包括这些林木的管理。

    我们知道,树木在成长过程中,需要年复一年地修枝剪叶,长到一定程度可能就锯断,我们那把这称为“放树”,放树后再栽种幼苗。每到修枝、放树的时候,树干和一些粗的树枝会被汽车运走,运到哪里、派什么用处,我们也不知道。但总有一些细枝,他们无暇顾及,就遗落在地上,这些残枝败叶就成为了我们拾荒的对象。

    记得有一年,大约五公里外的上游另一个管理段管辖下的路段放树,我听说后赶紧赤着脚赶过去。到了那里,树已经放倒了一大片。这个地方的管理段比较友好,有人把一些比较粗的树枝拖走,他们也不闻不问的。看到这种情况,我也拉起一根附带不少细枝的粗枝就往回走。


    拾荒是苦涩的回忆,那是物资匮乏时代的产物;拾荒也是美好的回忆,它可以磨练人的心性,知道世事的艰难,还能够激发奋斗的勇气。四十多年过去,绝大多数人的生活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拾荒即使存在,也主要是基于建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要,而非迫于生计的万般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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