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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很久以前,我爱过你,挺好

很久很久以前,我爱过你,挺好

作者: 别拔我家葱 | 来源:发表于2020-02-24 10:38 被阅读0次

    1.

    “我要结婚了,你来吗?”

    现在的结婚邀请都很敷衍,微信上弹出的八个字加俩符号告知了我的高中死党老王要结婚了。

    过了五分钟,弹出了另一条消息。

    “他要结婚了。”

    这条消息来自我的另一个高中死党秋秋。

    正在参与一波地铁挤挤乐本来就呼吸困难的我,被这两条消息弄的更加呼吸困难了。

    我,秋秋和老王三个是高中同学。

    我是老王的同桌,秋秋是我的上铺,按照小说的正常发展应该是我和老王在一起才对。但是作为一个长的一团和气毫无特色的妹子,我毫无意外的成为了老王的僚机。

    一团和气就是老王形容我的原话,我要他形容一下我的长相以此来维持我们的同桌关系,他精简干练的用四个字结束了这段友谊。

    秋秋就是每个班里最讨女生嫌的那种女生,优秀上进,长的漂亮。

    老王每天像个痴汉一样盯着秋秋,秋秋上课回答问题都恨不得拼命鼓掌,得知我是她的下铺以后,老王对我的态度从“快点醒醒,你的哈喇子要把撒哈拉沙漠淹了。”变成了“小心点,脖子小心睡断了。”

    我以我博览言情小说自封为爱情大师,撺掇老王去找秋秋问题,老王把秋秋的笔记工工整整的抄了一遍,把每天做的习题都圈点勾画,震惊的我连连感慨这就是爱情的力量。

    功夫不负有心人,屌丝的真情感动了女神,我是死也没想到秋秋会答应老王。

    2

    说老王把秋秋捧在手心里一点都不过分。

    高二分班,我和老王毫无悬念的分在了平行班,秋秋在尖子生班。老王每天在女生寝室楼下等秋秋,在好几次被宿管阿姨当成变态之后,改成了在女生寝室前五米处等秋秋。

    尖子班每天六点就有人去教室读书,而平行班要等到七点才有人开教室门。老王每天早起一个小时,就是为了陪秋秋走女寝到教学楼的那一段路。心满意足的看着秋秋进入教室,自己在学校里面瞎晃荡,夏天还好,冬天老王缩成一团在教室门口直哆嗦。

    老王喊我跟他一起美名其曰晨练,还要求我在秋秋和他分开之后再出现,因为我们仨在一起通常是我和秋秋一起无视他,当然我肯定是拒绝的。

    秋秋班上经常拖堂,老王一下自习就冲去食堂打三份饭,秋秋的,他的和我的。用筷子把肥肉和瘦肉分开,将瘦肉挑到秋秋的饭盒里。秋秋不喜欢吃胡萝卜,而食堂的标配就是每一道菜都有胡萝卜,还喜欢将胡萝卜切成丁。老王用筷子一个一个挑,挑到碗里没有一粒橙色为止。

    他妈的,这个世界对单身狗这么残忍吗。

    3.

    高三人心惶惶,黑板上的倒计时从三位数变成两位数好像也不过一眨眼。秋秋每天扎进题海里,老王怕打扰到秋秋,在教室门口远远的垫着脚张望,依然保持着给秋秋打饭倒水的良好习惯。

    老王每天耷拉着脑袋像霜打的茄子,我说咋的了老王开始为命运前程操心了吗。

    老王摆摆手,“去去去,我不知道咋搞了,我的分数只有秋秋的一半,咋整。”

    我给他举了几个真爱打败一切的例子,比如屌丝爱上了女神逆袭985之类的故事,准备用心灵鸡汤拯救这一根蔫了吧唧的茄子。

    老王摆摆手,表示懒得理我。

    老王跟秋秋提出分手,也是我没有想到的。

    他照例去给秋秋送饭,“那个,我们,我们不要在一起了,怕耽误你学习,每天还是给你送饭,那个,我走了。”秋秋错愕的问老王为什么,老王支支吾吾的不说话。秋秋把饭盒扔在地上,饭撒了一地,脱去了肥肉的瘦肉在地上无辜的滚动。“不用你送。”老王着急了,“不要我送你哪里有时间吃饭啊。”秋秋用力的用袖子把眼泪擦掉,“分手了还关你什么事情。”

    有些女生遇到了男朋友莫名其妙的跟自己分手,要么拼命追问,要么奋力挽回。但秋秋不是这种女生,秋秋是打碎牙往肚子里吞那种,就算难过的不行也要面子。

    老王急了,“我的分数只有你的一半,我连集合这种数学题都不会做,我们俩能在一起吗?王雅秋,你告诉我。”秋秋刚藏起来的眼泪扑簌簌的全下来了,“那我问你,你喜不喜欢我。”“我肯定喜欢你啊,你这不是废话吗?”

    “那好,你听好了。分数不够可以努力,不会可以问我,就算大学不在一个学校也努力在一个城市,不在一个城市我们再找解决的办法,但是你失去了我,就是真的失去了。我们一起努力,好吗?”

    天,本单身狗要落泪了。

    高考成绩出来,毫无意外秋秋考的很好,能上重点学校。而我和老王也毫无意外的勉勉强强上了个本科。大学我们三个在分别在不同的城市,经常群聊插科打诨。

    老王经常啃小半个月的方便面站一夜去秋秋的城市,带秋秋吃好吃的玩好玩的。

    跨年的时候,秋秋打算去给老王一个惊喜,可惜飞机晚点了,等到了的时候已经是凌晨四点。

    老王也等了一夜,秋秋委屈的说:“妆也花了,也没有一起跨年,什么都不完美了。”

    老王把秋秋拉进怀里,“我们在一起就很完美了呀。”

    他们搓着手走在凌晨四点的街上,在街边的橱窗上呵着白气写下我爱你。

    4.

    毕业了后我和老王回了老家,秋秋在北京。

    我们的联系也开始变少,每天都在努力的与这个操蛋的世界抗衡学着如何当一个平平无奇的成年人。

    后来秋秋用寥寥几句描述了她和老王的感情是如何结束的,大概就是“不合适”“成年人的感情没有那么简单”,诸如此类的话。

    我问她为什么,她告诉我不知道。

    我没告诉她老王来找过我,一个大老爷们儿提着一箱啤酒在马路牙子边上喝的烂醉,哈喇子与鼻涕齐飞口齿不清的说着我好想她。

    我说,老王你这么爱她为什么要分手?老王摆摆手躺在了马路上装死尸。

    但我那时依然认为他俩会和好,因为他们曾经那么好。

    5.

    老王结婚的消息来的太突然,我一直认为不管怎么样,他们最终会走向婚礼的殿堂,结婚生子,柴米油盐的过一辈子。

    老王和秋秋的分手理由真的就是没有理由,没有什么撕心裂肺的哭喊,也不存在死乞白赖的挽留。

    真正的离开是不动声色的,哭着喊着的都是希望对方留下来。

    两个人在不同的城市,隔着一千多公里。

    每天对着手机谈恋爱就像玩养成游戏,老王要求秋秋回来,秋秋想要老王去北京。

    秋秋不回,老王不去。

    所爱隔山海,山海不可平。

    他在北京给不起秋秋一个种满雏菊的阳台,也给不起她明晃晃的吊灯和干净的大厨房。他舍不得让秋秋跟他一起吃苦,也不敢用她的青春做赌注。

    既然不能给你最好的,那就不要在一起了。

    导火线大概是老王去秋秋的城市看秋秋,秋秋加了两天的班,连饭都没有在一起吃。

    老王对秋秋说,“你觉得我们真的合适吗?”秋秋换上睡衣,“我累了,很累,明天还要去公司,我们休息好吗?”

    秋秋没有像很多年前的那个午后,流着眼泪给老王一个肯定的回答。

    老王提着箱子,没有说一句话离开了酒店。在此之前,秋秋和老王也吵了无数次架,砸手机,在街上不顾形象的破口大骂,没有一次是这样安静的。

    在老王的婚礼上,我们高中同学坐在了一桌。

    秋秋依然很漂亮,变得很成熟。老王穿着西装,不再是原来那个不正经的样子。反而太正经了,我有些手足无措。高中同学有人开玩笑的提了两句秋秋和老王,秋秋的眼里有一瞬的失落,随即又很快的笑着说,“还小还小,不懂事。”

    主持人念着誓词,新郎新娘站在台上。

    老王在台上看向秋秋,秋秋举起了酒杯对他示意。主持人问新郎是否愿意,老王没有看秋秋,注视着新娘笑着说,我愿意。

    我看见秋秋扭过了头,离开了。很久没有回来,我去找她,发现她坐在安全通道的楼梯上。她的眼线晕开了,对着我叹了口气,半天没说一句话。

    我忍不住说,那你当初为什么不去挽回。她把头低下来,我也觉得我这辈子只爱他,最爱他。但是你看,他离开我是不是更好了。

    我没有回应她的话,她看着我笑了笑说,现在挺好,大家都不用妥协了。

    我看着她干巴巴的笑容,拍了拍她肩膀,行了难过就哭吧别崩着了。

    她从台阶上站了起来,踩着高跟鞋蹬蹬蹬的回包厢,“那可不行,化妆品还挺贵。”

    后来老王和秋秋再也没有联系。老王每天中规中矩的上班下班,回家有人等他为他热一碗汤。秋秋依然没日没夜的在大城市工作,听说也交了新的男朋友,不知道他会不会为秋秋挑完炒饭中细碎的胡萝卜,会不会把五花肉的肥肉瘦肉用筷子分开。

    我们都是平凡世界里庸俗的小人物,你当然会记得他的名字,你们的故事,和你爱他时候的样子。

    没有必要去刻意记住什么或者抹去什么,这些故事终有一天会以很久很久以前开头。

    很久很久以前,我爱过你,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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