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的视象里,生活的色彩比人少了一半,但也并非如色盲一样只见得黑和白,不过,狗的品行却是黑白分明的,这也是狗得到大多数人喜欢的原因。狗的世界很简单,最大的关系是主人,每年不确定的关系是发情期碰到的一见钟情。我之喜爱狗,原因也无非是两个:一个是简单,不用掖着藏着委屈着变态着;这第二个原因,是在我眼里,狗都是懂得生活的,这点大约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人都不如。且不说它们在草地上撒欢与大自然融为一体的日子,单说一个吃字,人类中又有哪个吃货比得上狗呢?一根星肉无存的骨头,倘若扔到地上,狗狗定会摇着尾巴乐颠乐颠地跑来,麻利地咬在嘴里,此后,这个世界便与它再无相干。从这时起,大约几个小时过去,你偶而从它身边经过,发现它连你理也不理,几个小时不知疲倦的“骨头啃”,你不知道,确准不知是狗狗啃的骨头抑或是骨头啃的狗狗,总之,痴迷的眼神就是一切,骨头上附着的定是满满的生活滋味。试问,人之中又有哪个吃货能把一碗清汤寡面可以吃成两个时辰的佛跳墙呢?照此看来,约摸言之,这世界,也只有嚼着花生米的酒徒、埋头书堆中的书虫可与啃着骨头的狗狗略一相提并肩而论了。
狗的生活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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