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那时我也正在上学,读到了《孔乙己》。有些往事历历在目。
那是一个书奇缺的日子。最多最好的书就是课本。能交起书费的都拿的是新书,交不起学费的,拿的都是借来的旧书。不管新书还是旧书,都让人珍惜。时不时会发生丢书的现象。为什么会丢呢?有一种可能就是被偷了。自从学过孔乙己,遇到了偷书的事,都拿起孔乙己的:偷书不算偷来说事。那个穿长衫,写茴香豆的,后来被打断腿的人一直在大脑深处。
今天再读他。穿长衫,衣服破烂的形象让人叹惋。咸亨酒店唯一站在穿长衫的他,如果勤快的一点,生活也许会有所改变吧!可惜他没有。偷书算偷吗?这样自欺欺人最后欺骗的还是自己。我痛恶科举对人的残害,但也痛恶他的好吃懒做。虽然封建社会是等级森严的,可是自命清高终究会被淘汰的。如果他安分守己做个农民,做个短衣帮,勤勤恳恳的去劳动,也不至于落个悲惨的境地吧!他也不是没有劳动能力,完全可以靠自己的双手去劳作,播种庄稼,收获粮食,闲暇之时读读书,也是不错的生活。既就是苛捐杂税比较重,但不至于撂倒到死。
他的死,终究也与社会有关。不劳动、命运是悲惨的。不知他被人们取笑时,会是什么心理?穿着长衫,为什么不洗一洗呢?还是懒。他的懒加上社会的原因,只能落个:大概他已经死了。我觉得他肯定死了。被人打断了腿,好吃懒做,原本可以好好劳动的身板落小了残疾,还有多少活下去的资本?
读着、想着。我觉得还是勤快一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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