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是鲁迅小说集《呐喊》中的一篇小说,也是该篇小说的主人公。这篇小说是鲁迅在五四运动前继《狂人日记》之后写的第二篇白话小说。作品出处:《新青年》第六卷第四号。
再读孔乙己距上一次读到《孔乙己》,细算已有六个年头有余。它蜗居在初中时语文教材里,一副长长的有着拗口难懂的模样,当时实在少有兴趣将它读完,终于在语文老师逐段讲解后才翻了页。
对于那时的情景,除了同学们不时的一片哄笑之外,文章的内容大抵已然忘却,只记得文章的有一个主人公也就是文章的题目——孔乙己。而给我们讲述这篇文章的老师多年已过也依旧历历在目。
这位有着年轻面孔的女老师,披一头齐肩的秀发,被风撩动时散发着青春的气息。她总是一副微笑的神情,上课也不例外,有时会戴一副粉色边框的薄片眼镜,有时也不戴,故而我对她眯着眼睛看教室最后排是谁在讲话的样子十分深刻。
一晃六年都过去了,给我们上课的老师只记得她眯着眼睛时的样子,当年一起上课的同学有的已经成家生了娃,有的深陷茫茫人海,有的都已经记不起名字了,而我,又重读了当年没读完的《孔乙己》。
再读时,我对当时同学们不时发出的一阵哄笑大为不解,此时只觉悲凉塞满心肺,愤忾和同情齐头并进。
著者在《附记》中说到:这只是对当时社会上的或者一种生活的描写。我便不明这是当时社会上的或者一种生活的悲哀,还是只是孔乙己的悲哀。
在这这篇文章之前,我已知晓,有很多人已经给孔乙己贴上了“教条”“迂腐”和“封建穷秀才”的标签,而在写这篇文章时笔者也没有反驳和批判这些标签的意思,纯属个人对文章的感读。
笔者不敢过多的去评价“从来如此,便对么?”这种问题的对错,但似乎一个落魄的人就该受到欺凌、冷落和嘲笑的事便是从来如此,大多数的人的眼睛都只会盯着这样一个落魄的“另类”,指责和唾弃,而很少有人把眼光和心思扭转过来放在自己身上。世人都这样,就一定对么?
难道把人分成三六九等,分成长衣帮坐喝和短衣帮站吃就很合乎常理,穿着长衣站吃喝就是另类,就要被世人嘲笑和戏弄么?如果这个是嘲笑的标准,那似乎是有很多人都是要被嘲笑和戏弄的。
难道世人自己不允许自己被嘲笑,别人就该是嘲笑的对象么?那么每个人都可能沦为被世人嘲笑的对象。孔乙己脸上增添新的伤疤,没有人去关心这个伤疤由来的根源,就算关心,也是为笑料作的准备,这是什么?赤裸裸的冷漠和无情。
孔乙己真的是一个生来便应该被嘲笑的人么?他就可恶到人人排挤的地步么?他身上就没有一点品格么?非也,被讥讽的对象在某些行为上却比讥讽的人要高尚的多。
乙己也有自己的尊严。赊了鲁镇酒店的酒钱,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他穷,但他不轻易欠别人,知道有欠必还。
是社会造就了乙己,还是自己造就了他现在的样子?干干净净的一颗自尊心,非要被踩踏得一文不值。在被人拆穿他偷人家的东西时,一脸涨得通红;读书人窃书不能算偷;君子固穷……这件件直戳自尊的事,我也不知道该不该同情……
乙己是善良的,比起兜里揣着洋钱穿着长衣坐喝的人要多出许多人情味,自己已然潦倒,仅有的茴香豆还要分些给小孩,虽然嘴里说着“不多了”,难道一个人拥有东西就要全部给出才算好人?却依然连一事不明的小孩都要来嘲笑他。
乙己是友善的,在文章里描写到他教“我”写茴香的茴字一节,乙己告诉“我”茴字有四种写法,说以后当了掌柜可以用到,还热情的用指甲蘸酒,想在柜上写字,见“我”毫不热心,便叹了一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乙己是想把自己知道的东西教给别人,而生活中也总是,你想着对别人好的事想对别人好,别人并不一定需要。
乙己是可怜的,也是值得同情的。人啊,总是在批判和嘲笑别人的时候看不到自己丑陋的样子,总是一副我高高在上你就卑微不堪的嘴脸,让人间少去了多少温暖和友善呐!
天越来越冷了,孔乙己用沾满泥巴的手又走远了,我的心也疼了……
注:本部分为鲁迅先生《孔乙己》的感读。小生愚拙,智者见智,勿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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