蒹葭苍苍中隐藏着一个惊天秘密,这就是人祭
诗经中的《蒹葭》被认为是一首优美的怀念情人的恋歌,但其诗的主旨,历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诗共分三章,每章都反复吟唱﹕“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所谓伊人,在水之湄”;“所谓伊人﹐在水之涘”。诗中,主人公不畏艰险寻求的伊人,“宛在水中央”,“宛在水中坻”,“宛在水中址”,——总是在水中的某个地方。据此,有人认为这首诗实际上写得是以年轻美貌的女子祭奠河神,是河伯娶妇这一陋俗在诗中的印证。比如《诗经鉴赏辞典》中说,“今人则有从民俗学角度提出‘人祭’的新说,以为此诗‘写的是一种古老的陋俗——以女祭河’。是河伯娶妇在诗中的印证。”就这首诗来说,是不是真的隐含着“人祭”这样的事实,我不敢断言。但是,我可以说,类似“人祭”的殉葬现象,在我国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却是存在的。
中国的殉葬制度,最早始于殷商。河南安阳殷墟的奴隶主的墓葬中都有殉葬的人,少则几个﹑几十个﹑多则二﹑三百人。诗经《黄鸟》记载了秦穆公死后殉葬的事情。在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里,殉葬习俗并没有绝迹。秦始皇死后,后宫的宫女全部殉葬,包括为秦始皇修建陵墓的工匠在内,为秦始皇殉葬的人数“计以万数”。
鉴于秦朝迅速灭亡的历史教训,从汉朝起,统治者禁止殉葬。但是到了明朝,殉葬制度又死灰复燃。朱元璋死后,共有四十六个妃嫔宫女殉葬。《朝鲜李朝世宗实录》中,记述了殉葬的情景。殉葬前,先让殉葬的妃嫔吃饭,吃完饭带到大堂上。大堂上放着一些小床,让殉葬的妃嫔站立床上,把头放入屋梁上垂下的绳扣中,把床蹬掉,使其吊死,然后送入墓中。明宣宗时,有一个叫郭爱的宫女,极有文釆,进宫一个月不到,宣宗的面都没有见过,就被当作殉葬之人。临死前写了一首令人心酸词,词曰﹕“修短有数兮,不足较也。生而如梦兮,死则觉也。先吾亲而归兮,惭予之失孝也。心凄凄而不能已兮,是则可悼也。”临殉葬之时,还为不能报答父母养育之恩,而“心凄凄不能已”,不禁让人唏嘘不已。
《红楼梦》中,贾母死后,其贴身丫鬟鸳鸯悬梁自尽为其殉葬。贾琏的父亲贾赦曾打算纳鸳鸯为妾,鸳鸯不肯,贾赦放出话来,“凭他嫁到谁家去,也难逃出我的手心”。他说的没错,身为丫鬟的鸳鸯,她若不死,是逃不出贾赦这个色魔的手心的。鸳鸯要么从了贾赦,要么为贾母殉葬,她沒有别的选择。
反映在《西门豹治邺》和《蒹葭》中河伯娶妇式的殉葬,是怕洪水泛滥淹沒农田家舍和人畜,这种殉葬多少还带有为多数人谋利益的意思在里面。但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殉葬者,纯粹是为了满足统治者个人的享受。不仅生前要侍奉他,死后也要侍奉他。在这里,人已经失去了做为人的意义,人就如同路边的小草一样可以任意践踏,人就如农家饲养的牲畜一样可以任意宰杀。
《蒹葭》一诗用轻快的笔调,写了一个浸渍着血迹的事实,使血的殷红触目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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