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公平且免费的事物里,我最喜欢日光。无论是清晨光线略猛的第一缕阳光,还是傍晚温柔抚照万物、为人间镀上一层金光的夕阳。偶尔在午后开车进城,从阒暗桥洞里驶往尽头的光源,穿过那一截长长的桥洞后,第一缕光跃入眼的瞬间,你能看到这座城市明亮的模样。
我之所以喜欢这个明亮却破落的人间,大抵就是因明亮能照清角落里的每一处破落,也将洗净那一些破落的渣滓——就像我在得闲的傍晚会顺着家附近的旧街区散步,挑那些被阳光覆盖的小道,因着明亮的光线,小道上的绿植与鲜花、秋冬渐呈金黄的梧桐叶都被映得分明。而树杈之间的蜘蛛丝、小道角落里的积尘与渣滓也都尽在眼前,它们被发现,被正视,最终被处理。
于是小道始终干净而整洁,翠阴蓊郁,有鸟叫,有虫鸣,有每一个傍晚与清晨徘徊散心的爱侣。
你看,原来明亮出现在破落里的意义,是使得这破落渐趋于洁净、坦荡与光明。
这样的过程,在某种程度上我想,也是万物进化的一个过程吧。
人大概也是同样一个道理。
像幼时读荀子的《性恶论》,以为荀子先生太悲观,总认为人之初、性本恶。而成年之后再读先生的文字,理解稍深,方知晓先生是真正客观的辩证唯物主义者——相信事物之成长极大程度地受外界与自身见地的影响,一念可天堂,一念可地狱。而人之转变,自始至终,唯有正视自身的“恶”,再去洗涤它、催使它改正,那一点恶念才能有被纠正改良的余地。
寻找,正视,纠正,向善。
如顾城那句家喻户晓的诗: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而我用它来寻找光明。
我从前很不喜欢这一类朋友:因着熟悉,闲谈间专挑你的软肋踩;多人聚会时,为体现与你是老相识,最爱拿你的短处在公共空间开玩笑。如此旁人看着是“哇你们好熟连这都知道”,可其实当事人心里只有无数唧唧歪歪
说实话,我至今依然不喜欢这类人,因为心中对“益友”的定义,是那种在外人面前能考虑到你的自尊心,而私底下与你知无不言的人。只是“挑刺专业户”遇得多了,你便会发现其实能得到这样的朋友,靠的不仅仅是彼此的交情,还有对方的修养。
简而言之,出门靠运气。
益友虽好,可到底少。我的朋友小A有言道:“其实那些能随口扯出咱缺点的人,从某种程度上说还真是了解咱们的,所以遇到这样的人你就两件事:一,判定非益友,少靠得太近;二,想想自己身上是否真有他说的缺点。”
灰尘永远在阳光之下最显眼,你身上的“恶”,永远在别人口中最清晰。只是它或许会被具体化、夸张化、妖魔化。
这时候问问自己:我是不是别人口中的那个模样?如果不是,请坦荡往前走。
人之初,性本恶——真好,人间有光,而我们还有前进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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