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节 南北和谈(三)
上海英租界·南京路市政厅。
唐绍仪和伍廷芳各自接到了来自南北两方面领袖的指示,再度坐到了谈判桌前。现在,他们终于可以就清皇室的善后问题进行磋商了。
唐绍仪拿出了袁世凯的电报交给伍廷芳说:“袁公的意思是对爱新觉罗家进行某种优待,毕竟他们目前还是合法政府。而且如果尽杀皇族似乎不太讲人情了。不知孙文先生有何打算?”伍廷芳点点头放下手中的电报,“孙总统也是一样的意思。那既然是以优待为主,少川兄,咱们就商议一下如何来进行‘优待’。”
唐绍仪想了一想,说:“这些清室贵族、八旗子弟没几个中用的人。去年贵党炸死了良弼之后宗社党不久土崩瓦解了么?我感觉恭亲王溥伟似乎已经有逃往旅顺的打算了。说是优待,那也是某种形式上的优待,毕竟中华民国不可能对前清皇族有什么实质性的特殊照顾。”
伍廷芳一个字不说,他拿起钢笔在纸上写道:
(一)大清帝国皇帝退位之后,皇帝尊号仍存不废;
(二)大清帝国皇帝退位之后,凡是一切宫廷供职人员:如太监、宫女、花匠、画匠等人均为中华民国国民,清室无权制裁。此类人等犯罪应送有关司法官厅办理;
(三)清帝退位之后,为中华民国国民。享有中华民国国民之一切权利,也要履行一切国民应尽之义务;
(四)清室交出国家政权之后,清帝仍然暂居紫禁城,将来可择机移居颐和园;
(五)中华民国财政部每年拨款四百万两白银,待新币印刷之后为每年四百万元,作为宫中开支之用。此项为优待费;
(六)清内务府不可在清室退位之后再招募阉人;
(七)“宣统”年号只准在紫禁城及前清王公贵族间使用,除此之外一律使用民国年号。
这七条写完,伍廷芳盖上笔盖对唐绍仪说:“就在你刚才说你的意见的时候,伍某大致写了一份提纲。你看看,如果可行咱们就这么来得了。”唐绍仪拿过稿纸,默默看了起来。
“四百万!我的文爵老弟,你可真是够下本的?!你回头问问你们的财政部长陈锦涛先生还有余钱付这笔巨款么?”唐绍仪不无戏谑地说,“不过其他六条还算是考虑周全。我觉得袁公也能满意。我的意思是‘宣统’的年号也不能准清室贵族用了,直接废掉!至于皇帝尊号?那只是个虚名而已。对了,就这个皇帝尊号你想好怎么对待了么?”
伍廷芳不敢苟同。他认为哪怕就是个“虚名”,但面子上的工程还是要做周全的。所以伍廷芳是这么解释唐绍仪的问题的:“四百万两银子的优待费,那是个让隆裕皇太后安心的砝码罢了,袁世凯肯定能够看明白伍某的用心。我知道蔚亭公不可能如数付款的。至于说是皇帝尊号,可以在后面加上‘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以对外国君主之礼相待,使之长受国民之优礼’。”
伍廷芳把这个《大纲》和唐绍仪详细商议了一下,然后各自汇报上去并且获得了批准。孙文的考虑是“和平过渡”,所以这些条文完全已经把这四个字能够体现出来了;袁世凯因为惦记着他的“临时大总统”,所以也就把这个《大纲》视为逼宫的砝码。
于是在宣统三年(1911年)的十二月,经过长期的明争暗斗,唐绍仪和伍廷芳终于达成一致,在十八号这天签订了《关于湖北、陕西、山西、江苏、安徽五省的停战协定》,此外还有《清皇室优待条件》。此间,英国驻华公使朱尔典联美、俄、德、日、法等国公使向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施加压力,认为“假如南北双方的内战继续进行将会彻底影响到在华洋商的安全并对各国的在华商务利益产生波动”,促使双方尽早达成共识。
结果各自上报之后,伍廷芳带着这一成果回到了南京,唐绍仪也回到了保定去面见袁世凯。孙文知道,剩下的事情就是继续摆开架势往北打,配合袁世凯的“逼宫”进程了。所以他请来陆军部长黄兴、海军部长黄钟英:“两位,从现在起,我们的革命军要继续北伐与清军作战!我们要早日一统华夏,驱逐鞑虏以达创立民国之目的!”二黄哪里不知道孙文的用意呢?他们立刻表态:“放心吧大总统,这场戏我们会配合北面演足的。”
于是国民革命军各集团军、军、师、旅、团开始厉兵秣马,准备复夺原先被清军占领的城市。同时杀出一条延伸线,兵锋直指北京!而中华民国海军则开始全面进攻,试图和清军的长江舰队一争高下!
同时,袁世凯下令:前线各部队再度消极怠战,并适当与国军交战便可。接着,他开始加紧了逼宫的进程!大清帝国现在即将倒台,那么爱新觉罗家族那些亲贵会甘心乖乖交出国家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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