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走在路上的月亮
类型:篇章小说(小说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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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你1.
天赐
“我猜那晚在某个光亮的背后一定有天赐的眼睛在看着我。我满心一人欢喜,而他算是满心两人欢喜。我站在穿越了四年的时光开外看天赐,他是那么美好而又那么善良。”
1
天赐是留级生,在他来到之前,他的流言就纷飞在校园里。有人说他行事凶恶,一次打残了三个人被勒令退了学。听来他确是个不折不扣的社会流子。
休了一年的他被父亲遣送回校。各种机缘巧合,恶棍降到了我们班。
他是个独行侠,干什么都是一个人独来独往,眉头总是紧蹙着,眼神尖锐的打量着身边的每一个人。
但也没人愿意搭理他,瞧见他那眼神里的一股子不屑,又想起他过去的“辉煌史记”,大家自然是避而远之。
我本是不在乎他,就当他是个普通的差生吧。但就偏偏在我眼皮子底下现眼。我同桌灯儿的钱袋莫名其妙的就到了他的屉里。和他前后桌的我自然是极度心生厌恶。心想难免和我扯上些干系。
当老师从他屉里搜出来姑娘的钱袋时,不知怎么,我心里竟同他一起羞愧难当,我低眉瞥了一眼四周的同学,我扶了扶眼镜,假装咳嗽,生怕他人觉得我和他有丝毫的干系。我用尖锐的目光注视着他,生怕老师不知道我也很厌恶他。
他十分坦白偷了钱,他无所畏惧的大方的道了歉还了钱。不知怎的,我却松了一口气。
老师也不再追究。可是当时的我却觉着,他这是一种佯装,像他这样坏透了的人虚伪的把式总是一套一套的!
在那个较真学习的时期,大家都觉着,要独善其身,生怕近墨者黑了。于是也没有一个人与他亲近,直到毕业,他还是和最初转来一样,独来独往,目光尖锐。
于是,在我的印象里高中三年,我就没见他笑过。不过,或许也真的是我不知道吧,毕竟那时我也是屏蔽他存在的那些人之一。在那时,我也只配是大多数之一。
以至于毕业时我印象最深的也就只有他的那句自我介绍。
“我爸妈谢天赐了个儿子,所以我叫谢天赐。”
高考成绩出来那天,我心跳到了嗓子眼,站在红榜前双腿就是一阵发软。当我看到那个不如意的分数之后,我彻底跪下,觉得就是头顶了一片塌下来的天,连着脚下的土地都在颤抖,我仿佛听见了水泥地皲裂开来的声响,轰隆隆的,眼前一片氤氲。我嚎啕大哭,我当时心里就是想着我的人生彻底结束。
不知道什么时候,大概是我爸站在校外呼唤我,手电筒的光远远的隔着校门打到我身上,我才意识到,我还活着,而我的分数血淋淋的,或许只能上一个乡镇的大专。一路的沉默,一路的叹息。
那天晚上的月亮和星星是我看过最糟糕的。星星不像星星,月亮不像月亮。大概我眼里都是泪光的缘故。
总之,我完了,我想。
学校分配下来的时候,我去了离家几千公里南方的一个小城。意料之中,庆幸的是还能上个大学。可是当我看见与我名字齐排的‘谢天赐’时,我脑子又是一阵轰隆隆,这次是气急败坏的感觉。是啊,这样一个惹是生非的叛逆少年,在我心中的一个偷盗肮脏者既然和我去了一个大学。
我的脑子里迅速的把他和自己做了个彻头彻尾的评判和比较,我狠狠的否定他,唾弃他。我企图用这样的方式来慰获内心的平衡,抚息我那出不了的恶气。
“我的天吶···这个世道。”
于是,我下定决心要彻底隔绝他,要远离,也要怀着愤恨拼着一口老血也要出人头地!
那个时候,我仍旧,是多数之一。
我记得那天晚上的星星和月亮也很扭曲,星星不像星星,月亮也不像月亮。
2
来到E城两年,我都没有和天赐打过照面。或许是我心里对他的极度排斥,也或许是他依旧我行我素,独来独往。
所以,即便是在离家千里之外的小城,即便本应同乡两眼泪汪汪,即便我和他的同窗之缘,我都没有靠近他。我和他之间那无形的枷锁拖累着我,也时时唤起我对往事的痛恶,时时击打鞭策着我奋发。然而,这是种扭曲的炼造。我踩在对他灵魂污蔑的快感上成全我的一腔热血。
即使我知道我是错的,但我还是深信不疑,至少在那时。
我以为我会和他就这样一直下去,最后各奔东西,权当过客。然而命运总是神机妙算,但在我看来,或许是鬼使神差。
2003年的春天,E城尽管褪去了冬季的凛冽,但春头上的潮气弥漫。渗透在每个角落,我的房檐,衣柜旮旯,还有我的关节缝。我浑身难受,房檐滴滴嗒嗒的雨声让我愈发思念故乡。
想起故乡,没由得就想起了天赐。呵,我的的确确是想起了他的。我没想我的爸妈,竟头一个想起了他。哼····· 我冷哼一阵,起身把被褥枕头给翻了个边,去去潮气,还有我心里的晦气。
今年我大二下,平日除了学习就是在城北的一家报社兼职。生活过的琐碎。
对了,我······
嘀嘀嘀··· 嘀嘀嘀···
“喂······”
“有课么?还是要赶稿?不如,今晚我们去河滩吧,升平在那儿支了个小棚,叫我们过去聚聚。”
电话那头是张胜的声音,温润嗓音。一如既往,似春风,十里开外,依然心动。
对了,我还喜欢上这个男孩,我想是特别喜欢。
张胜大三,和我一样,在城北的报社兼职,和我用文笔整理琐碎稿件不同,他是利用电脑排版编辑。也对,所以我是文学院的女学生,他是工程院的技术男。总之,我赶下的稿件下一关就是送去他那里,一来一往,久而久之我们也渐渐熟络起来。
我们之间没有特别的故事,没有类似剧情里的桥段他拼命追求,没有我似痴情种,默默暗恋。
总之,我们就是在一起了。或许是一个眼神心照不宣,或许是他的嗓音极致温柔,或许是我长发飘飘,或许是那个午后时分正好,或许是荷尔蒙激发的情窦。就在他牵起我手的那一刻,我想,这次我该是对了。
现今想来,大概他是我不服输岁月里的一抹温柔。在那个潮湿的小城,舒服不易的心中,他是我最大的慰藉。让我甚至于开始庆幸两年前看到的最糟糕的星星和月亮。
“呃,好的啊,我也挺想去看看菁菁。”边说着,我把被褥又翻回到原先的模样。
“行,六点我骑车来接你,校园口,慢慢着别急着出来,我等你。”
电话里嘟嘟嘟挂机的声音传来,我还没挂断,眼神看着窗外的斜雨打得树叶斑驳,心里想着这下了雨张胜骑车会很不方便,这春头上的雨细密密的浇着也会淋病了去。
挂断了电话,我拿了个包,拎着一把大伞出门去他宿舍楼下找他。我急匆匆的赶到,却没上门,心想这时候别催他,怪着急的。
我就撑着那把两个人大的伞倚在铁栏杆上。看着杆上的锈迹走了神,手指一来一往的划开翻褶的铁皮。不知怎的,这个时候,天赐倏忽的就出现在我脑海里。
可怕的是,我竟没想起他那紧蹙的眉头和尖锐的神色。我好像是看见了他的后脑勺,方方正正,乌黑浓密的头发,清爽发亮。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阳光打在他身上,整个人熠熠的发着光。蓝布衬衣的褶皱一格一纹,像极了大海,潮汐几度···
该死,我都想起了什么。
其实说真的,当时那一刻我心里的滋味儿真不好受,总觉得一种深深的背叛,不是对他,是对自己。
“嗨,不是说校门口见!还杵在这里发呆,深怕我看不见你似的。”
我看见张胜朝我走来,他穿了一件蓝布衬衣,头发乌黑发亮,整个人熠熠生辉。他朝我笑着,没有尖锐,温柔似水。他的嗓音就像是春季蠢蠢欲动的万物钻在丛林里窸窸窣窣的声响,酥麻麻的击打在我心尖,痒痒的。这是我最爱的他啊,张胜!
一瞬间,我丢了伞就冲去了他怀里,那一刻,我突然好害怕失去他,我将他搂的紧紧的,好像,我热泪盈了眶。其实,我多么孤独。
张胜默默的搂紧我,一声一声的呼唤着我。
“走啊,你骑车我来撑伞!快点儿了,天都要黑下去了。”我笑着说道。
他卸了车锁,推出了车,我搂着他,他带我穿过将黑的城市和马路。想起了看过的那句话,天在将黑未黑时最美,爱在将爱未爱时最迷人。
这一刻,我想,这次我该是对了。
过了大半个钟头,穿过了四条街道七个站牌,远远的看见了黑夜和河滩连成一线的模样。好在还有灯,昏暗下看见了红色的小棚发着暗红的光彩,光彩里人影晃动,像极了皮影戏。我轻笑了几声。
张胜也笑了,不知道他是在笑什么呢。
“到喽!”我跳下了车,等他锁好了车,挽着他的臂弯向红棚走去。这条河岸长长的,有细软的沙子,要是没有下雨,我想我们是能在沙滩上浪漫细语一番的。
张胜走得很快,他大步的走,我也小跑着,把脑海里的幻想抛在了后头。
“张胜,这么慢!,吃的就剩这些了··· 来晚了就上桌吧,我们来两局,喝几轮。这饭没吃饱,酒要喝足!嘿!素真也来了。
菁菁,你过来,素真来了······”
升平这个大胖子看到我们一进来就大声嚷嚷着,眼神熹微,面红耳赤,酒意当头。
升平和菁菁是一对从高中就凑对儿直奔大学的标准恋爱搭档。升平是个胖子,长得确是特别可爱,对谁都乐呵呵,从没见过他安静犯愁的样子,说起菁菁,那眼睛都是笑弯了一条缝。
不过升平老说自己本是个大瘦子,和菁菁在一起后就成这样了。可我们都不相信,因为菁菁又瘦又美,算是校花级别的模样和身材。所以我们总嘲笑胖子把菁菁的饭都吃了。
我们都是喜欢打着幌子隐喻真相的人。朋友圈里谁不知道升平对菁菁有多好。这么多年,菁菁吃不下的东西胖子都吃了,菁菁想要的胖子都给了,但是唯独爱啊,可能,我能给你也不想要吧。
我们都知道,菁菁不爱胖子。我们不知道以前,或许爱过吧。胖子就仰赖着她的曾爱过和自己无限的爱捱到现在,他觉得,她最后一定会爱他的。
我们都想着,好的姑娘太多了,胖子这是何必呢?
但我们都懂,所以我们都没说。
世间唯独爱最让人弄不明白却给了自己一腔孤勇。
说真的,我有时候真挺眼红升平对菁菁的好,因为我总觉着张胜对自己的爱不温不火,总感觉尚有分寸之差。但是回头又总笑自己傻,爱的天平端平了不是更好?难道非得一方追逐一方逃。人呐,本性里都是不知足的。
“素真呀,我等了你好久嘞!平常咱俩不在一个专业,你有你的忙,我有我的忙,死活撞不到一块儿去,只能在这样的聚会上多看你几眼了。”菁菁几分醉意,脸红扑扑的,抓着我的手就娇嗔道。
作为一个女生,我看见菁菁这样的女人竟也会脸红。一身的柔骨惹人怜。低垂的眼角看着你楚楚动人的模样似乎都会有蝴蝶跃然而出。
嘴角的弧度像是在勾勒动人画面,浅浅的酒窝馥郁着甜甜的芬芳。是这样的,她真的很美,美到我毫无嫉妒之意。
能美到让另一个女人毫无嫉妒之意,这一定是真正的美。人对自己无法达到的高度自然少了几分渴求。但男人就不一样了。
所以我对菁菁毫无恶意,也并不因她对升平的不公而感到愤卉。我被她吸引,甚至是很喜欢她的。
菁菁和张胜同是工程学院,同我都是大二。理工院出了这样的美人,自然人人对她都有几分客气,以此她的朋友也是寥寥。其实我有猜测过,或许这是她不狠心抛弃升平的原因,或许,孤独比不爱更难忍。
大概是因为她和张胜同专业的缘故,也因为他是升平的女友。我也待她很是真心。在彼此不忙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俩一同上公共课,一同上澡堂,一同吃饭。
我喜欢和她在一起,很快乐的时光。但有时候,我也分不清,或许是喜欢别人注视的目光。我内心的那些自卑,好像通过菁菁,可以暂时的隐藏。
但或许,我也是在骗自己。
“是呀,最近真的是赶稿到昏天黑地,专业课也是逃了好几次。下次你可要代我去上课呀!可别忘了那会儿是谁帮你打的小抄,谁帮你瞒天过海的呀!”我一面讪笑着菁菁,一面掐着她的细柳腰。
我和菁菁打打闹闹的去了里间,去说我们那些女生之间说不完的八卦和秘密。
张胜则跟着升平,还有他们同院的几个伙伴一同喝酒划拳,大开玩笑。大家明暗嘲讽,或许是自己,或许是别人。我想,高考来了这个小城,大家都似乎有些同病相怜的感受,即使人人都明白无论在哪里,都是靠自己。
我们都喜欢说那些回不去的青春,说那些未完的故事,但是有时候却忘了前进,只是在一复一年里回首日渐苍白的时光。或许,这是成长之痛,学会失去。
但我想,懂得失去还是会失去,真正明白珍惜这回事儿,就是当回忆那时了。
陈胜的眼神常常驻留在有我的地方,这是件让我感到安全的事。
我对于爱情的安全感,好像就在于他永远都不会离开我。不知道是因为天生的过于敏感,还是追求的寥寥。那时的我从来都没有给过自己安全感。或许,是爱的不够踏实。
但事实会证明,你觉得会离你远去的那些人是真的会离开。不信你问问自己。
酒醒人醉,这个世界,酒精真的醉不倒装醉的人。我想要清醒的活着。
菁菁接了个电话,行色匆匆的告别了大家。陈胜喝得醉醺醺,却正在兴头上。我劝他少喝些,他依旧温柔,吐露丝丝酒气,亲了亲我的脸颊。
“哎呦!陈胜,瞧你俩这甜蜜的劲儿,这是狠狠的往我们嘴里塞了几把冷冷的狗粮啊。”“哈哈哈哈哈哈······来啊,嫂子!咱一起。”
大家调侃着,我也识趣的走开。
来到这里两年了,我还没见过深夜的E城。我想或许是对于这个潮湿的小城的抗拒,我不愿意见到它将醒未醒的模样。
所以我总在把自己忙到荼蘼之时倒头就睡,总感觉我活的最踏实的时候就是在了无意识的睡梦里。
但此时,我却那么清醒。我沿着河滩步行。雨还是在下的,缠缠绵绵有些粘腻。但是春雨就是这点好的,能睁大了双眼前行,觉得眼睛蒙上细细薄纱,我喜欢极了这样隐隐匿匿的感觉。
河滩对面就是大桥,桥的对面是霓光闪烁的楼。03年的城市都还是雏鸟,大城里的高楼尚且稀疏,何况是这样的小城。兴许,挂着了五颜六色的霓虹闪灯,就能撑起这座夜晚的小城,也显得不那么寂寞。
河滩一线都是黄昏的暗灯,我想,回家的人都还是需要灯的。
车子滴滴嘟嘟的来往在大桥上,经过桥间接缝处发出嘎达嘎达的声响。没有人群,车辆再多也是静,感觉比河水还静。
唯一的吵闹,就是十盏路灯开外下伫立的一对情侣,不知道是温存还是争吵,声音被风吹着,窸窸窣窣不太真切。
此时此刻,我真正感到,孤独。
下回,我就不看深夜的城市了,还是好好睡觉。
红棚在我身后,大家的光影投射在上面。我能立刻看出谁是我的张胜。无论在哪里,我好像总能轻易的找到他。
我转身正准备回去。
“可以么?”
“我不想这样,或许你可以等我,他是个好人·······”
声音越来越近,我却怔住。这个声音······
“啊,素真,你,你怎么出来了?没喝多吧?”
是的,是她的声音,菁菁的声音。
我转身微笑,“菁菁啊,我还以为你走了呢。”
不知道是冷的缘故么,菁菁嗓子打着颤,“这···是我的一个师兄,叫···”。
还有多久天亮呢,沉醉的人太多了。今夜的星星和月亮都没有看见。对了,今晚是雨,看不见它们的。越来越冷了,是不是太阳来之前,就会一直寒冷?
“好久不见,林素真。”
“嗯,好久不见。”
“嗳,你们原来认识?”
“高中老同学了,还记得我么,我叫谢天赐。”
我全身僵硬,感觉回到了看见红榜的那一刻。轰隆隆的,我想我完了。
以至于菁菁说了些什么我也不太记得,依稀的头顶传来的声音“素真啊,别告诉升平呀,帮我保密吧··· 我想你是知道的,我不爱他,可是我不想伤害他···”
“告诉他,不要再隐瞒了。我谢天赐不是个甘心在背后的人。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或者,别再见面了。”
过去的一切倏忽的放映在我脑海里。他尖锐的眼神,紧蹙的眉头,他肮脏的双手,大言不惭的偷盗,我卑微的努力 ,我犀利的目光,我惨败的成绩,我坍塌的信仰。我想起了好多,但全部都是阴暗,那道深深的枷锁,又紧紧的拽拉着我,让我摔在泥泞里,回忆过去。
“我不管。”我决绝的冷漠让我们都沉默。
时隔两年的相遇,还是这么可怕。
聚会散场,张胜喝多了,我们就推着车走在来的四条街道上,缓慢的穿过七道站牌。
“我好害怕啊·····”我对张胜说。
我停在在第七站牌,我双手勾在他的脖颈,倚靠着他。
我告诉他我看见菁菁和天赐。我告诉他菁菁的背叛。我甚至哭出声音。
让我讶异的时,这个温柔的男人没有一刻像现在这样冰冷。我多希望此时此刻他拥我入怀,或者热吻我一次,告诉我这些不会发生在我们身上,告诉我,升平会幸福的。
然而,只有沉默。他为何如此冷漠?难道是这座城市深夜的魔力?
“走吧。”
这个夜晚过去了,回到学校我倒头就睡。昏天黑地,两天两夜。
我没有告诉张胜我和天赐的过去,我想,我不仅不会告诉陈胜。我也不会告诉菁菁。因为那些过去,再提起,我就感觉深深的绝望。为什么,我的新生活还要与我想抛弃的过往交织。
其实,是我自己不愿意承认,天赐也好,菁菁也罢,都是我自己内心的鬼在作祟,他教我自卑,教我仇恨,也教我永远爱而不得。
后来,张胜依然温柔,依然在我的时光里熠熠生辉。
菁菁和升平分了手,因为菁菁告诉他,她永远都不要和他在一起。也没再见到升平,听说是戳了学回了北方。
让我有丝毫慰藉的是,升平的意识里没有背叛。他只是爱而不得,其实早该放弃的事情晚一点也是放弃。我只希望他变得更瘦,依然爱笑,再找一个爱人,但这次两情相悦就好。
毕竟人生,谁没了谁都得活。
也没见到天赐和菁菁成双入对,好像除了我和张胜,全世界都不知道那个夜晚的故事。我想,这样也好。
没再遇见天赐,在工程院的庆典上见到了菁菁,她在台上表演,眉眼欢笑。
有意也好,无意也罢,从此她和我们也再无交集。
这一辈子要遇到多少人,但许多人,没缘由的,就彼此走失。
3
E城还是老样子。张胜毕业,去了上海,他在一个私人工程公司上班,和所有拼了命挤去大城市里的毕业生一样,从端茶送水,劳务打杂,低声下气开始。
我大四,还是在城北的报社实习。但不同的是,我几乎是可以独立进行编辑的正式工作人员了。我的文笔大有用武之地。报社老板强烈邀请我留下工作。但我毫不犹豫的拒绝。
我想,我是不愿意再呆在离家千里的潮湿小城。我想,我要奔赴我所爱,去上海吧······
我和张胜保持着一周三次的电联,两月一次的见面。
可是,随着他离开的时日愈来愈久,我们我们常常是一周一个电话,由原来长长的对话变成了短短的问候。
“我想你了···”
“我也是。”
“晚安,我想,我们马上就能在一起了。”
“嗯,晚安。”
他太辛苦了,我不能成为他的负担。我曾经说过,我会相信他,理解他也尊重他,我不能失信!我告诉自己,即使我泪眼模糊。
我知道,异地恋很痛苦,所有情侣都一样。但是,一切都会过去的是吗?
今年冬天,从不下雪的E城下了雪。
我买了车票,凌晨三点守在火车站,等候了晚点了一个钟头的火车。我辗转在两个城市,颠三倒四了一天一夜去了他的城市。我坐上凌晨最早的一班公交,奔赴他在的地方。
对了,我还带了他最喜欢吃的学校门口摊上的栗子和夹心松糕。
路上没忍住饿,咬了两口松糕,吃了五颗栗子。我把栗子袋揣在袖管里,期望在到达的时候还有些余温。
从来没见大城市的清晨。玻璃外的世界好陌生,但是我的爱人在这里,我就觉得一阵欢欣。
和E城的清晨不一样,这里的清晨是欢快的。刷刷纷飞的雪籽,乒乒乓乓铲雪的声音,雾气腾腾的早餐摊,油锅吱吱炸开的欢腾,叮当清脆的上海话。
我站在人群里感受摩肩接踵的欢快,这一刻,我突然觉得,不再孤单。
雪花纷纷扬扬,落在我和他的脸上,好像他的吻。
我撑着伞走到他单位的楼下,倚在铁门的栏杆上。我摆弄着铁栏杆上的斑驳锈迹,来来回回。
上楼的一个女生,热泪盈眶,双手合十了几秒。“谢天赐我这次面试机会。”她激动的上楼,每一步就像一个音阶,越来越轻快。
谢天赐。
那个穿着蓝布衬衫的小偷?第三者?
啊,不,事实上,当时我并不是这样想的。
我想起了他的手电筒,我简直觉得他那会儿就是个手电筒癖好收藏者。我记得他的抽屉里永远搁着大大小小的好几个手电筒。他还有个布包袋,每天都要揣着它来回。
天赐家是在我家前头,不知道离了多远。每天晚上我两都要走同段小路回家。 但我恐惧他,所以我从来走在他后头。
或许是那条路太偏荒,走的人寥寥。
回家的时候夜色总是非常黑沉,我胆小又害怕。于是也就悄悄的跟着他后头远远的走。
我的手电筒总是走到一半就没了光,但我也默默的庆幸些许。因为前面的天赐是个手电筒癖好收藏狂。他的手电筒从来都是光芒万丈,设备也尤其高级。前后都发光。
我在他身后走着,光线亮堂的看不清星星月亮。
但也始终不明白为什么他要捎带上那么好些手电筒。
我不明白的事情多了,我记得夜晚他的影子,映在芦苇上,晚风一吹,蝉鸣一叫,忽大忽小。不过,我却感到莫名的踏实。
我想,他应该从来没有发现过我。因为我走的那么悄悄,我的影子也从来没靠近过他。
只是后来,偷盗案后,我就气急败坏。每次也就早早的收拾了书包,趁着光线犹存,叮叮当当的跑回了家。那时,我仍旧是大多数之一。
呵·····
怎么没由来的想起了他。大概是那个姑娘提及的词眼吧。我永远都这么敏感。
不过我想,现在的他身在何方,于我也了无意义。我对他的愤卉这些年随着我心里对另一个人的爱渐渐浅淡。
一个人的心永远也就那么大,爱和恨是不能共存太久的,一方势必压倒另一方。
回过神来,恍惚间天已大亮,白花花的雪堆映着光线,刺眼极了,禁不住眨巴两眼,挤出了几滴眼泪。
我立正了站姿,叹了大大的一口气,我捋了捋额前的头发,收拾了下凌乱的衣服脚边。我拍了拍脸颊,想拍出来点血色。等下他看见我,一定会来亲吻我的,可不能冷冰冰。
来之前,我把一头长发剪去。想他这里的公寓用水一定是贵了许多的,一头长发多耗水电。哈哈,我想短发也是更加活泼的。
脚有些麻了,不知道是站的还是冻的。
“素真,是你么?”
熟悉的声音,温柔似水。
我欣喜万分,转头看见了他,我心心念念,最爱最爱的他。
“把头发剪短了,差点没认出来!”
我忍住冲上去抱住他的冲动,我想下一秒他就会狂热的拥抱我。
“好看么”我眨巴眨巴着眼睛说。
“好看,你怎样都好看。”
“对了,我今天有个重要的晨会,我着急上去。你也不提前和我说会来。诺,这是钥匙,你先去公寓,忙完打给你。”张胜边看手表边往上走。
钥匙也是带风的抛在我手上的。
“唉,等等啊,拿着这袋栗子去···”话还没说完,他已经飞溜了上去。
我盯着那串钥匙呆了许久。一分钟的事儿,手上就是突然多了串钥匙。刚刚发生了些什么?
和我预想的不太一样而已,没有人会按照你的剧本演戏。你长大了,爱情本应是平凡的,你想要得太多了,我告诉自己。
你看看张胜,他那么匆忙,脸颊也消瘦了些。男人嘛,在追求梦想的路上总是匆忙又疲惫,有时候就会丢下很多东西。
但是我从来都坚定的相信,他一定不会丢下我。
我笑了笑,紧握着钥匙,开始在这个巨大的城市里转悠,我在寻找 一条方向,直通公寓,那里是他的家,我要回家。
我问了十五个路人,听懂了十个人的话,我绕过了五个街区,转乘了三辆巴士,爬了十二层的楼梯找到了他的家。
我的张胜就是这么辛苦的奔走着么?
我收拾了他的家,里里外外,缝缝隙隙。
公寓很小很简陋,幸而有扇看到外边的落地窗。我顺着窗沿坐在地板上,我关上了所有灯,我想好好看看这座城市。
夜晚的上海是疲倦滞缓的。异乡为客的辛酸,内心的惶惑不安都在夜晚无限的放大,多少人头枕孤独睡去。第二天也要擦干泪痕活力满满。佯装坚强有时候也是不得不坚强。
压力多大在于你渴望的太多。所有人都在向前挤,用力的在上海的土地上搜刮他们渴望的一切。头破血流,哪怕是踩在别人的身上也要在这里扎根。
路上浮了妆容的女人,勉强涂上粉饰活力的口红。匆忙的提着超市打烊前的食品匆然而行。年老恩爱的摊贩在倒掉锅里最后一瓢热汤前,为夹着公文包的男人做了最后一碗面。然后拉下了卷闸门。
住在对面的楼户和我一样,坐在落地窗前看夜间的上海。我们相会一笑,各自拉上了窗帘。
上次张胜打电话和我说,看上海的夜景要去外滩,那里最繁华,最时尚。真正到了这里,我却不愿意去了。突然这一刻,我有些想念飘雨潮湿的E城。
这是我活了22年去的第三个城市,我还没看过飞机。
十一点,准点,张胜敲门。他进门,脱了鞋,松了领带,倒在床上。没有拥抱,没有吻,他沉沉睡去。
我躺在他身边,霓虹缤纷透过丝薄的窗帘打在他脸上,晃动着,我竟流下了眼泪。寒冷凌冽,从脸颊到心窝。
我想他累了。
我带着原封不动的行李在霓光褪去之前离开了他。我留下了从E城带来的栗子和我咬了两口的松糕。
我不知道要往哪走,什么叫做不知前路,这就是,但我相信船到桥头自然直。最终我还是坐上回E城的火车。
“喂,素真,你在哪儿?”
“我在回E城的火车上。”
“怎么不说一声就走······”
两个人的沉默。但我们都心知肚明。
“张胜,你还爱我么?”
好愚蠢的问题,好狗血的桥段。世上所有的分手都有这句台词。
沉默,最后的沉默···
“我不知道。”
“嘟嘟嘟嘟嘟嘟·······”我挂断了电话,一切都结束了。
我没有升平那么幸运,我也爱了好多年,最后却眼睁睁的直视背叛。我和张胜都是演员,我们之间拉锯战的演出来来回回。
当我看见另一个女人的衣服占据了一半的衣橱,我就知道他的衣柜永远也放不了我的衣服。他赤裸裸的分手掷地声响,我被隔空的甩了个无法翻身的大耳光。
这次,我想我彻底完了。
4
E城和我离开的时候一样,还在下雪。街上的人越来越少,
我去了报社,打算年前就在这里落脚。
我害怕睡眠,所以不眠不休。
三个月的工作被我半个月完成。报社老板欣喜若狂,拿着厚厚一沓信封求我留下。
回忆这种东西,我告诉你,是真的真的可以选择忘记。当你忙到迷离,当你的心被另一种东西充斥的时候。
充斥我的心的东西是什么?我不太明白。只是我脑海里一直飘忽着一个名字,天赐····· 兴许是绝望吧,每当我想起他就想起我那些玩完了的往事。
哈哈哈··· 这样也好,至少我还真真切切的活着,痛总比麻木要来的好的多。
“不了,葛老板,我想,我应该回A城,那里才是我的家。”
回了趟校园,把回忆清理一下,带走我应该带走的东西。
宿舍舍友早已收拾好东西离开了。我打开寝室门,空空的,只有我的桌子满满当当。我是最后一个离开的。心里突然觉得一阵难受,我奔赴另一座城找另一个人,可是应该道别的人却来不及。
还是那句话, 这一辈子要遇到多少人,但许多人,没缘由的,就彼此走失。
但是,缘分总是奇妙的,人生很多不期而遇。那些走失了的人或许在未知的时空里又会突然出现,猝不及防的勾起你的过去。
菁菁算是第一个。
打算在回A城前去办理一下户口转移,当时来E城户籍也是随带而来,但是户籍这种东西,家在哪就该放在哪儿。即使我家户口簿上只有我和爸爸两个人,但是有他的地方就是我的家。
办理转移的大多是毕业生,我挤在人堆里,拥挤了一上午总算是办妥了。我深深吁了口气,收好证明就往外走,走到马路口顺势拦了辆出租车。
“小姐去哪儿呀”
“我去火车站”
“巧了,车上这位也去火车站。这边不能停车,快上车吧。”
我把行李放在后尾箱,骨碌的进了车。
“是你,素真。好巧啊,我是菁菁。”
我回头一看。“菁菁······”坐在后面的那个姑娘可不就是菁菁。
“啊,菁菁啊,你还是那么好看。哎呀,你头发都长这么长了,瞧我,一剪子就剪短啦。”我尽量显得热闹客气,这样好像都能掩饰住所有的伤疤。
“你回家么?”
“嗯,我爸催我赶回去过年了,这不刚办完户籍转移。你呢,也回家?我记得你家是在B城。”
她低下头,捻住上的线球,用力往外拽,拽了几次反反复复也没弄掉。“不,我不敢回去,升平···升平他在我家里做事儿,他帮着我爸开了个店铺。我对不起他的······”她声音越来越小,有些颤抖。
我尽量显得镇静,“这样啊,升平那家伙对你实在是绝了,我长这么大也头一回见这种男人吧。”我的语气里或多或少溢出了些嘲讽。
我心里是翻江倒海的,我以为绝望的人不会再回头。升平真傻,也是,毕竟他不知道背叛这回事儿。我只能这样来抚平自己。
“素真,你和张胜呢,他也会和你回去看你爸么?他是去了上海吧?”菁菁这次又使了次劲儿,线球终于哗的断开,留了截小头在袖上。
“嗯,他毕业就去上海啦,我两奔忙的方向不同,分了。”我笑着说。
不过菁菁似乎没有特别惊讶。“大学么,谈了次恋爱也不一定就能走到头儿了。”她这会儿盯着我看,还想要说些什么,却又欲言又止。
“是啊。”我笑了笑,转过头去没再说话。我打开了些窗,让凉风透了些进来。我隐瞒了所有的秘密。无论是她对升平的背叛,还是张胜对我的背叛。兴许,是我的一腔自卑作祟?
车子停在了火车站口,我下车把行李给拖了下来,菁菁也帮了我一把。走的时候我才发现她什么也没拿。
“菁菁,那你去哪里呢?”
“我想去个没有人找到的地方,无论东南西北,买张车票就能去。”
我知道,她是逃离升平,逃离她曾经的罪恶。我也不问,只希望她能真真正正的找到她的心。就是不知道升平还能找到她么?
“素真,我就要离开,我不知道我们以后是否能再相见,但是希望你相信我是真的希望你好的。所以,我想我不能再瞒你······”菁菁急切的握紧了我的手,眼泪也快要掉下来。
这一刻,我突然感到阵阵恐慌。全身肌肉有些绷紧。好像冥冥之中,我能知道她将要说些什么。
我们去了车站附近的一家咖啡店。她拉着我坐在最偏僻的一隅墙角的位置。
“我,我不知道怎么说。但是,我就是希望你明白,你失去的东西终将会以另一种方式回来。我希望你幸福。”
“我只知道,无论怎样,一切都会过去。”
“素真,你知道么,其实张胜那时候根本不爱你,他一直在欺骗你!”
哼哼,我心里冷哼了几声,我知道啊,什么都知道。
“刚开学大一,你还记得那次的校庆庆典么?那个时候,我和张胜同台演出,我们演的皮影剧,扮演一对情侣。在光影后,他亲了我,说喜欢我。我······ 我当时还和升平在一起,我就拒绝了他。”
“呵!故事原来开展在我之前啊。”我微笑着,带着一丝丝轻蔑。
“别这样······ 素真,”菁菁一脸歉疚。
其实菁菁大可不必这样,我对她,从来就提不起任何愤卉之意。
“我知道的,我说过,一切都会过去。”
菁菁有些哽咽,手顶着额尖,另一只手不停的把转着手中的玻璃杯。明明我们来的是咖啡馆,却叫上了两杯冰水,在寒冷飘雪的这一天。
“张胜狂热的追求让我无法接受,我狠心的告诉他,我永远不可能离开升平,即使离开也绝对不会和他在一起。我想他彻底死心了。”
“之后我们的生活回到各自的轨道。之后,张胜和你在一起,我想他和你是真心相爱。后来,科技部组织竞赛,张胜和升平成了搭档,两个人关系日益亲近。我想一切都过去了,我也主动和你亲近,我们四个一定会成为很好的朋友。”
菁菁勾住我的手指,她注视着我,“素真,我发誓,我对你从来真心,当我看见你,我就像看见了内心深处渴望的自己。”
菁菁的眼神那么清澈,但不知怎的,我很笃定的信任她,即使我知道了一切。因为她也是我内心深处渴望的自己。
“我以为一切都圆满了。素真······你还记得天赐么?那个时候我瞒着所有人和他在一起。”
天赐。“嗯,我记得。”
菁菁又重复了那句话,“素真,所有你失去的都会以另一种方式回来。”
“天赐其实和我是一个班级的同学。他很漠然,从来一个人,他独来独往几乎从不在公共场合露面。我个人表演时,班级所有的人都来了,除了他。我们所有的合照里都少了他。”
对了,这就是天赐。一如既往,死性不改?不经意间,他紧蹙的眉头尖锐的眼神又出现在我眼前。
“但素真,你知道么,我对他,却有着一种莫名的渴望。我想我是爱过升平的,和他在一起我是安全的。但天赐,我却有种为了他可以逃离安全,奔赴天涯的冲动。我很害怕,因为升平对我太好了。但是爱这回事儿,我真的是身不由己。”说到这里,菁菁竟红了眼眶。
原来,伤害你的人往往也会被伤害,这是爱情里的爱与不爱。身不由己,许是宿命。我有些心疼她,就像心疼我自己。
“我20岁生日的前一天晚上,我悄悄的去找他,我告诉他,我明天晚上会开派对,邀请班级所有同学,这一次,请求他无论如何都要来。我乞求的看着他。”
被升平捂在心里的菁菁也在捂着一颗冰冷的心。
“唔,我知道你生日会上都是你们班内同学,我送了你礼物晚上也没再去。”我似乎想起了许多,比如那天张胜精心的打扮,比如他放在衣服夹层里小小的礼物。
“生日派对的晚上,所有人都来了,而我在等他一个。他来了,天知道我有多么欣喜。他淡漠的坐在一边,我为了不引起升平的怀疑,我没有靠近他。我站在他一眼就能看到的地方开怀畅饮,尖声欢呼,我想他一定可以看到我,至少我这么期待。”
我想,像天赐这样的人也许从来不会去爱一个人吧。
“大家玩在兴头上,天赐就往外走,我看见他走了,就赶忙跟了出去。走到一半我被谁突然拽住,回头一看是张胜,他喝的有些多,他一把拽我到墙角。他紧紧抱着我,我用力挣脱,我看见他红了眼,他把装着一条项链的小礼盒塞到我手里。那一刻,我怔住,我错了。我明白他的心思。”菁菁越说声音越弱。
我很平静,无所畏惧的样子。我骗了自己这么多年,我谁也不怪,不怪张胜的背叛和菁菁的隐瞒。甚至不愿去追究这么些年张胜有没有喜欢过我。或许我明白在很久以前,当我看见他眼中为菁菁闪烁的星光时。
“恍惚之中,我好像看见了天赐。在我正准备追出去的时候,升平叫住了我,他抱住我,祝我生日快乐。我当时把脸埋在他肩头,我没有说出口,或许我应该早些坦承所有,但我太懦弱。”
如果我是菁菁,我也不会有勇气。升平用六年为菁菁筑了个美满安全的巢,她在那一瞬间又怎么有勇气立刻破巢去追寻前方缥缈的光影。
菁菁喝了口冰水,叹了深深一口气,水气氤氲,寒冷彻骨。
“那晚之后,我下决心要远离天赐。但是在两天后的期末考试上,坐我后边的天赐扔了个纸团给我,上面简单的写着,我喜欢你。简单的这四个字天知道让我多澎湃,那是一种跌入深渊又重回天堂的感觉。我彻底爱上他。”
原来天赐真的会爱一个人,但他的方式,巧取强夺,真像他的风格。
“那天之后,他对我渐渐狂热,玫瑰和表白。原来他是个这么炽热的人。我也渐渐沦陷。可是,现实总是一波三折,我永远都不知道一个折后还有多少折。”菁菁停了下来叫来服务生,嘱咐他上了两杯卡布奇诺。
心里太苦的时候就需要吃点甜的,太凉就该来些暖的。
“素真,你和他同窗三年。你说天赐究竟是个怎样的人?”菁菁红着眼眶问我,有些咄咄逼人的意味。
“我不知道。”我是真的不知道,他在我心中被交织的太冗杂,我理不清只想远离。
“哈哈哈哈哈哈,素真你知道么?他喜欢你啊。”菁菁笑了起来,声音颤抖,泪眼模糊。
“在开玩笑么?”听到这儿,我也笑了起来,一阵一阵,停不下来这次我是真的无法镇静,我大概是有些疯了。我把冰水一口气喝尽。终于安静下来。
我脑海中的他全部浮现,没有尖锐的眼神。我记起他眼中斑斓的光影,乌黑清爽的短发,蓝色褶皱的衬衣,还有夜晚忽闪的影子,泥泞里的足迹······ 一瞬间,我看到了好多好多,满满当当。
“升平走了之后,你和张胜远离我的生活的时候,他也走了。借着实习的名义去了D城,自然,这也是他拒绝我的理由。你知道我有多难过,天崩地坼的感觉。”菁菁放声大哭。她趴在桌上,肩头一颤一颤。
我知道她有多难过,温暖的巢也破了,追寻的飘渺的光影也散了。我没有过去拥抱她,我只是默默的和她一起流泪。
菁菁边抽搭边说,“之后,我就开始佯装坚强,我不能失去我最后的骄傲,我照常生活上课,我还是上台表演。我记得有一次在话剧的面具后我哭成了泪人。夜晚无眠。我压抑不住去了他的寝室,砸了他所有的东西,我把他被子掀开,看到了他枕头下的一本日记。我在他室友惊呆的目光里抱着日记本冲了出去。”
听到这儿,我把刚端上的卡布奇诺一口气喝完。
“我把自己反锁起来,打开他的日记。从头看到尾。从震惊到几乎哭晕。每一页,从六年前开始,满满的每一页全都是你的名字。我知道了他靠近我的原因,他让我爱上他,因为他知道张胜爱我,我生日那天晚上,看到的影子就是他。他要保护你啊,他要保护你爱的人啊。他在日记里最后一句话,‘我宁愿伤害所有人包括我自己,我也要保护你,素真。’我记得你和我说过你的高中。之后,我走出来第一件事,就是把这本日记邮去了A城你学校的邮件收发处,但我签署的是素真收。”
说完这些话的时候,菁菁竟不再哭泣。她立正的坐好,看着我。我坚信,她的眼里没有仇恨,没有愤卉,没有怜悯,只有眼前的我。
菁菁抿了一口卡布奇诺,把额前的发丝捋到耳后。她娴熟的拿起包里的粉底,遮去凌乱的泪渍。然后对我笑着。“素真,你知道吗?我对你完全毫无恨意,我想这世上也唯独对你了。”
我何尝不是。
外头的雪越下越大,我们来到E城看到的第一场雪也将是最后一场雪。结束了,E城的故事。
我们并齐走出,安静的踱步到车站口。
“拜拜”。菁菁轻轻的对我说,轻轻的地挥手。我转身用力的拥抱了她,紧紧的。我和她的人生在这里就岔开了。
我买了回去A城的火车,而菁菁,不知会去哪个站台,会乘上哪辆火车,会在哪里落脚。不说再见,只希望余生各自安好。
我和菁菁,菁菁和我。我们活在彼此的光辉和阴暗里,我们那么的不同但又那么的相似,不仅仅是为爱头破血流的这一腔孤勇,还有我们对于彼此深深的笃定。在一定意义上,我们活成了对方的样子。未来的路尽然不同,但我们交织的灵魂将会是永远也解不开的羁绊。
张胜,他就像一张邮票吧,让我这无名的信件有了身份,但是他终究不是我要到达的地点。我太孤独,所以即使感情风雨飘摇,我也要紧紧抓住他。
我们都一样,都是爱而不得。所以我们都不需要被原谅。
但是张胜让我清醒,或许孤独的人并不是没有归宿,在真正的爱到来之前,谁也别太肯定。
所以,我也真心期盼你能遇见一个让你四季如春的人。
而天赐,我想说的还太多······
5
离家的几度春秋,我没有一刻像现在这样,企盼回去我的故乡。或许是刚刚说完一个故事,我有些疲倦。但或许,我是迫不及待的想讲下一个故事。
A城是个极小的城镇,但貌似驻居的人大都来自各方各地,没有百家姓,也得有那么好几十姓。所谓十里不同音在这儿也算是管用。但是,有时候,感情的交流或许不需要太多的言语。
印象中这里的天黑的特别快,太阳又升的特别早。每每当我奔走向学校时,到了鸡才打鸣。还未散学,或许天已熹微,追着赶着星星月亮跑回家。不过那时我似乎也从未走过黑路,前方总有指引我回家的光亮。
对了对了,A城还是著名的萤火之乡。这里的萤火虫比星星要多也要亮。这些自带闪光的小虫子在夏季简直占领了整座城镇,从山峦到谷底,枝桠间,草垛堆里。或许是藏匿在姑娘的黑发丝间。
我特别的欢喜这些小虫,我觉着它们就像是光亮的小仙女,自由自在蹿飞在天涯海角。那会儿,每每回家的路上,我总要握着那么一两只萤火虫,握着它们,我就不再孤单。
然而啊,这些精灵们一到冬季就蛰伏起来,或许在黑黢黢的崇山之外,偶尔窜飞着那么一两只,但都是可望不可及。所以在冬季夜行,我总是有些害怕。
不过有一年冬天的夜晚呵,我永远不会忘记。在我回家长长的路上两际的草都发了暗暗的黄光,我就像走在一道仙境之桥上。近的一看,蛰伏着的都是细密密的萤火虫。
那是我长这么大,最温暖的一个冬夜。我蹦蹦跳跳唱着歌,把自己当成了童话里的公主。
总之,这是个平凡到说不出太多特点的地方。但于我,这儿有我前十八年流淌的光阴。或许你说光阴似箭,一射不返。但是在另一个平行的时空里,我相信,所有的箭都会原路返回到我手里。
我想,有了故事,有了故人,才叫故乡。
“老林,我回来了。”老习惯了,每次回家前必然这样大叫一声。
“吖,小林回来了,回来过年哩!”爸爸还是坐在老榕树下的板凳上,这么多年,他永远都在这儿等我回家。一阵心酸翻涌而上,眼泪猝不及防。
我拿了个藤椅坐在爸爸对边。
“爸,让我好好瞅瞅你。”我双手勾着爸爸的肩臂。
“爸,你越来越年轻,越来越帅气啦。瞅瞅你这眼睛骨碌骨碌的转的多灵活,脸颊也红扑扑的。看起来强壮了不少哦,看来林姑把你照顾的可好了。”
“你爸他呀,知道你要回来,一大早上就坐这了。这身体是好了些,就是脑筋还不清楚,成天咿咿呀呀的不知道念叨些什么。”声音是堂屋里林姑传来的。
林姑是我爸爸的妹妹。很多年前,林姑的丈夫出去做工误入赌途,最后倾家荡产,林姨气不过就离了婚。没住处去就来仰仗弟弟家了。
而我爸,是个打铁工匠。十几年有次夜间,他骑车送成品给镇上的局长时掉落水坑,溺到不省人事,第二天才被发现送去急救。爸爸这条命是捡了回来。但是从此这脑筋就时好时坏。
年年回家我都带爸爸去看医生,但他们整治后都说大脑严重缺氧形成的损坏,是无法恢复的。
我爸病了之后的第二年,我妈就和他离了婚,离开了我们的小城。住在家里的林姑在没改嫁之前就一直照顾着我爸爸。
我林姑呢,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女人。每天咒骂着爸爸,咒骂他那个活该的丈夫也咒骂我。但是她却从没有离开,事无巨细,妥妥帖帖。
恨?好吧,我承认。
我一直都觉得我生而孤独,或许是由于恨意满溢,因为我有不能出人头地的憋屈,我忌恨所有瞧不起我的眼光,我无法忍受我破败的家
庭。以至于我内心的防线越筑越高,我飘摇的感情无处寄放。
我以为高考能改变命运,我费心尽力的去念书,高考还是把我一棒子打死。我以为去了南方就能远离苦大仇深,但是我心里的鬼一直在作祟。我以为爱上了一个人就能解脱,但曲曲折折之后我还是颠沛流离。
我最喜欢电影里的那句话。
“莱恩,人生总是那么痛苦吗?还是只有小时候这样?”
“一直如此。”
但是,即使多么不幸,我还是想要脚踏实地的活下去。
当我看见父亲的脸。我就知道,这个世上只要有一个人尚且爱我,我就该充满感激的走下去。
虽然各有各的人生,但我们都殊途同归,或许,我想我只是比别人多绕了些路。我仍旧对一无所知的前路充满勇气。
我的世界里不需要浩浩荡荡,只要有一些不会离开的人就好了。
不会离开的人······ 天赐?
“爸,你坐一会儿,我去收拾一下房间,瞅瞅林姑去。”我猝然起身向堂屋里走去。
林姑正在堂屋里坐着,挑拣着把菜叶。看到我进来了,瞅了我两眼,“是不是又瘦了,你这孩子从小脸色就黄澄澄,好像是从没吃过好的似的,你爸呀,还是很能吃,昨儿个···”林姑又开始絮絮叨叨。
我边听着林姑的絮叨,边从行李箱里拿出来条花布绸子递给林姑。“林姑,你瞅瞅这绸子,我在上海买的,最时兴的料子花样。城里人现在都不兴得穿绸衣,我觉着呀,是他们当不了林姑的好裁剪。你做两身呗,夏天敞凉喽。剩下的还能附在被子上嘞。”我眉飞色舞的讨好着林姑。
“哎呀,真是破费。素真在外边读书不易啊。一边读书一边打工攒钱,有了多的就往家里寄。命苦哩,林姑做两身,给你一身。”林姑停下了手里的活计,皱着眉心酸的难过起来。
坚强的女人吶总是浑身带刺,但将最深的温柔藏了起来。哪个女人内心不是柔软的?
我抱了抱林姑,感激她这么些年的不离不弃。于我,林姑既是我的姑姑也是我的妈妈。
“对了,林姑,问你个事儿呗。你知道镇上的谢家么?那会儿有个叫谢天赐的男同学和我一个班的。”
林姑眯缝着眼睛细细回想着,“不太记得,但我就是记着你们校长那会儿不是姓谢?不过这会儿估计是调走了,去了哪里我是不大清楚。”
我想了起来,那会儿我们校长的的确确是姓谢。但不可能是天赐家,天赐那样的性情也该不是校长的儿子,不是还被退过学。而且我记得校长是住在学校的公寓里边,但天赐家好像在我家后边不知道多远。
对了!日记本!
“林姑,我上学校去看看老师,就先别等我吃饭哟。”说着我便疾步往外走。
“老林,我去学校看看。你坐一会儿就进门去了。要过年啦,可别感冒。”爸爸笑着点点头,眼神看着我一眨不眨。
一出家门,我便狂奔起来。
为何我这么着急?我不知道,只是有种莫名的力量催促着我奔向学校,奔向那本厚厚的日记,或者说,天赐?
一如六七年前的我,我还是那个多数之一,因为我始终都不太明白自己的心。
我奔跑在曾经的萤火之路上,那条我我曾经追星赶月的路上。风呼呼的刮过我的脸颊耳际,捎带着一些远方的声音。来自我的十八岁。
“我爸妈谢天赐了个儿子,所以我叫谢天赐”。
天赐···天赐··· 我听不太分明,他的名字和着呼啸的风声。
穿过这条笔直的路隔着枯黄高挺的芦苇杆就看见了熟悉的校门口。 我停下奔跑缓缓的走近。
时隔四年,变化不太大。旗杆还是在那个位置,就是红旗有些褪了色,依旧姿态非凡的飘在寒冬的风中。教学楼前的灰墙壁上我们玩耍刻下的图画字眼依稀可见。那些樟树,那条跑道,那些教室···全部都是,我的十八岁。
就不说物是人非了吧。我们或许没变,或许变了,但我更愿意相信我们只是各奔东西,我仍期待我们在多年后,各自怀揣着当初的理想一如既往的微笑拥抱。
我去了学校暂存邮件的地方。心里有些咯噔不安,害怕一年的时间足以毁掉许多,包括这本留不住的日记。
敲门过后,一位和我年纪相仿的男生开了门。
“你是来收取邮件的么?”
“对,不过是一年前的邮件了,可以麻烦你找一下么。从E城邮来,我叫林素真。”
“素真······ 你是天赐的同学?”男生惊讶的问起我,有些不可置信的感觉。
“对,天赐是和我同班的同学,可是我好像并不记得你。”其实我不太好奇在学校里遇见一个认识我的男生。或许他是哪个其他班的同学有过一面之缘。但对于他将天赐和我放在一起,我却很想知道缘由。
“你好,素真,我是你上一届的学长了,我叫肖宏。天赐在去你们班级之前,是和我一个班级的,我们是最好的朋友。”男生温暖的笑道。
“天赐,他和你提起过我?不然你怎会认得我。”
“先进来坐吧,我们聊一聊。”他开门热情的引我进去。
我踌躇了一下,便随着他进去。我坐在椅子上却显得局促不安。他起身给我倒了杯茶,然后与我对立坐着。看起来,他很温和很爱笑,和天赐的感觉截然不同。
“我想,我还能安然的坐在这里,都是因为天赐。他留了一级的原因,也是因为我。唉······”肖宏叹了深深的一口气,低头沉默了片刻。
我愈发的想要知道更多天赐的故事。
“我和天赐是从儿时起的玩伴。高二那年暑假,我和他都参加了暑期的军队训练营。
我自告奋勇的做了班长,当时和我同竞选的几个男生没被选上还机缘巧合的和我分到一组。他们对我十分忌讳,也屡屡找茬。恰巧在野外打靶训练时,我带的组落后,最后一名,接受了一天一夜的惩罚。
那几个男生怀恨在心,干了许多让人无法忍受的事情。他们故意撞倒我的饭盆,在我鞋子里挤满牙膏,偷偷污蔑我打我的小报告,剪坏我的训练服······
因为是班长,我忍让下来不与他们计较。也没有告诉分在另一组的天赐。我想依着天赐那个暴脾气,非得把他们皮给剥了不可。
可是,在最后一天晚上。天赐去我宿舍拿水桶,哪想,还没进门。我两就看见那几个男生脱了裤子在我床上撒尿。看到我之后,得意的大笑,屡屡挑衅。
天赐当时什么也没说,领着我回了宿舍。第二天起床就出了事。天赐被几个连的连长把住,营口是尖锐的救护车的声音。我一眼看过去,三副担架。我害怕极了。
等我去问才知道,天赐趁他们睡觉时候,把他们的一条胳膊都掰折了。
我知道他是为了我气不过伤了人,他一向义气,从小就为我出头,也没少挨过训。我立刻前去为他担罪啊,哪想他一口气咬定和我无关。
之后他被通报批评,开除了学籍。更过分的是那三个男生的家长要求天赐跪着道歉。
我忍无可忍,在军营广播站把那些男生的罪行公告出来。几个家长颜面扫地,自然不再追究。但开除学籍还是没能被免。”
肖宏说的愤慨,越说声音越大,脸涨得通红。直到今天,天赐的一腔热血和兄弟义气也时时让他永怀感恩,也感到歉疚。
我终于知道了当时天赐留级来了我们班级的真正缘由。
然而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只配是大多数人,在那时,我也是之一。我想,自此我再没勇气去任意揣度一个人。
青山楼外楼,人海复来人,这个世界上多得是你看不见看不完也看不透的东西。
“不过,肖宏,那天赐又是怎么来了我们班级呢?”心里对于天赐想知道的越来越多,我的心情越来越复杂。
“你不知道吧,好在他父亲谢晋就是我们高中的校长,所以让他休了一年学就继续来读书了。
不过,天赐和他爸爸关系并不大好。因为谢叔叔是校长的缘故,他要求天赐做一切他认为对的事情。可是天赐却偏偏独立而主见,往往与他父亲之意相悖。所以天赐从不在别人面前提起谢叔叔。
谢叔叔确实是个好老师好校长,可是他的精力全部给了学校。天赐的母亲生他难产去世,他从来活在愧疚之中,缺乏所有的爱。渐渐,他把自己隐藏起来,变得孤傲和冷漠。
但其实,我最明白,他有多善良多渴望爱。而你,素真啊,你是他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呀。”
此时此刻,所有的回忆汹涌而来。我似乎看见了真正的自己,不仅是十八九岁那几年的自己,还有一直以来潜藏的我自己。我是想说,或许,天赐也是我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呢?
寒风瑟瑟,从窗缝渗入,刮过背脊。我越来越清醒。
“他去哪儿了?”
“天赐毕业之后就四方飘走,这也是他的梦想吧,他想去各方各地享受不同的人生。他一向如此坚定。他每去就去一个地方就会寄一封信给我,另外······ 也有你的。”他起身开了邮箱锁,从里边最小的盒子里拿出厚厚一沓信。还有,那本日记。
“我知道你会来的,当我看见邮件上的署名的时候。所有的信件都清空了,我就帮你保留了下来。
素真,其实我真的不明白,他在靠你那么近的地方为什么他从不告诉你,你也从来不知道。”
肖宏说,他漂泊了几年后还是回来了故乡,觉得A城才是他的最后的归宿。
我想那天赐呢?我会遇见他么?他的归宿又在何方?
6
告别了肖宏,我把日记和信封裹在衣服的里兜走出了邮件中心。
天有些朦胧,将黑时分。没有看见星星,月亮已经挂了半梢。我竟不想回家去。
飘忽之间,我来到了昔日上课的教室。正值寒假,学生都回家去了。整栋楼黑压压。
呲啦··· 我打开灯,它忽闪了一下发出了阵阵声响。时日用的久了,细细一看,还是五年前的样子,灯罩底下细细密密铺了一层烧化了的钨丝。
我坐到我原来听课的位置。我记得当年天赐就是坐在我前面。是啊,他好像永远都在离我最近的位置。
我把日记拿了出来,借着十八岁一样的灯光,读着旧时的故事,关于我,关于他。
1998年7月21日
······
肖宏也走了,就剩我一个人,这个熟悉的地方却让我这么的厌恶。我讨厌学校,也讨厌那个骄傲的校长。为什么所有人看我的眼睛里都充满了不屑和嫌恶,我真的是个很糟糕的人吧。反正我打出生起就是个祸害了。或许,这样也好,没有希望就不会有痛苦。
······
我想这世上本没有一个人愿意坚硬无比,脸上风轻云淡往往心中有千军万马,可是最后或许要单枪匹马面对世界。
如果那时的我不是多数之一,而是他身边之一,或许我们都不会再那么孤独。
1998年9月1日
······
昨天写的作业忘记写名字。但发下来的时候却写上了我的名字。字迹,很清秀,有些像我妈妈生前写在簿子上的字呢。有些温暖。好想知道是谁。
······
记忆有些斑驳了。记得那时候,我是班上的课代表,我发完了所有的本子,剩下的那本就是他的了,我一字一笔在封页写下了他的名字,那是第一次我认真写下一个男生的名字。
1998年9月5日
······
我知道我簿子上的名字是谁写的了。当我我看见她踮着脚尖写在黑板上的今日课表就知道这个字就是她的了。老师下班后,我偷偷的潜去办公室把她的簿子抽出来,小心的撕掉了中间最不起眼的一页,我仔细的把本子撕拉的小碎屑拔掉,希望不要被她发现了。
睡前我拿着反复看了好久,看到这些字我好像就能幻想起我那从未谋面的母亲。我想今晚我一定能睡得很好。她的名字很好听,林素真。谢谢你,素真。
······
这个傻蛋,真以为我发现不了呢。期末复习我翻看以前的笔记,当读到“骊山雨罢清宵半”时就发现没了后文,原来是少了一页。我还纳闷了许久呢。
不过单薄一张纸,你不提,或许从此我也再不会记起。就像许多事情,在我们悄无声息的沉默中都会作罢。
我想天赐拿走的那张纸开头的第一句应是“泪雨零铃终不怨”。
1998年10月15日
······
不知怎么了,这些天总是忍不住的去想那个坐在我后面的姑娘,也常常会不自觉的写下她的名字,林素真。
我打电话给肖宏,我和他说起这个女孩。我边说心却砰砰的跳个不停,明明天已经渐凉,我却出了许多汗。
当肖宏笑着嘲笑我说我喜欢上这个姑娘的时候,我没来由的一阵害羞。或许是想起她乌黑的长发,想起阳光下她奔跑的身影,想起她踮起脚尖写字倔强的样子,想起她在写下我名字时候的温柔,还有,还有··· 还有许多呢。
素真,素真,素真,林素真······
······
青春的美好之处啊就在于那些自己小心翼翼隐藏着从未说出口的秘密。比如我喜欢你这件事,我可以告诉全世界,但我就是有那样的倔强对你说不出口。
之后的时光直到毕业,我再也没再踮脚写过课表。因为在我来之前,课表早就被写好,我永远不知道是谁写好的,就像我从未知道天赐他喜欢我。
1998年12月21日
······
我知道素真学习好呢,也知道她常常来的很早也回去的很晚。为了多待在素真身边,我早上最早到帮她写好课表,晚上我也尽量和她一起留下来写作业。、
知道素真回家的路很黑,太晚了也不安全,我就想悄悄为她打灯送她回家。但好像,素真不是很习惯后面有人,因为我能看出她总是等着我先走了她才会走,所以我就打着手电筒走在小路的前面。我特意买了个前后有光的手电筒,我真害怕素真摔了跤。
我总是能看见素真细长的影子忽闪忽闪的映在芦苇荡上,还有晚风吹动了她的头发。我真开心。
实际上我家是住在学校里,我想应该没有人知道我父亲是校长。每次不过每次我回头的时候走到一半手电筒就没了光,总要准备好几个才能回家。
好在爸爸不管我,他总以为我在学校里就一切顺心了。
素真,好梦。
······
不知道眼泪流了多少,只觉得脸颊冰冷。
原来当年我侥幸的一切都是天赐温柔的守候。他不说,我就永远以为我白蹭了一道光,以为我的影子碰不到他他就永远不会发现我。
可是,一个对你深深上心的人,怎么会听不出你的脚步,怎么会让其他人和你住在心上的同一个位置。
1999年1月1日
······
素真,新年快乐。我的新年愿望是素真的一切愿望都能实现。
我知道你怀有的一腔梦想,或许我太懦弱,害怕打乱你的人生。我会在你看得到看不到的地方静静喜欢你。
素真,好梦。
······
又是一年新年到,我们还会遇见么?天赐,无论你在何方,也愿你夜夜好梦。
1999年3月14日
······
今天我很难过,我都要气炸啦。
大家都出去上实践的时候,我忘了带书,我返头就去班里拿。
还没进门,我撞见了我的同桌鬼鬼祟祟的从他后桌灯儿的屉子里偷拿了钱袋,他慌慌忙忙拿了钱就顺手把钱袋丢到素真的桌面上,我还没来得及张嘴制止他就跑了出去。
我急着上课去,又害怕素真被诬陷,顺手就把钱袋丢到了我的屉里。可是,一下课我还没回到教室,就看见灯儿拿着从我屉里找出的钱袋气急败坏的告诉老师。
我知道我同桌的家庭情况不太好,就自己承认担了罪。我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但是当我看见同学们嘲讽的眼光时,尤其,我最怕的,我看见素真不屑的冷漠时,我很难过。
晚上我送为素真打光的时候,我也没看见芦苇上的影子。我想素真一定很厌恶我了。今晚是睡不着觉了,真希望素真能明白。
······
十八九岁的我总以为,所有犯下的错误都可以打着年轻的旗号被体面的原谅。所以,我太肆无忌惮,以至于时隔多年,看到曾经的误会我竟还会羞赧到面红耳赤。绝不仅仅是羞愧我当时仇恨嫌恶的嘴脸,更是羞愧于天赐纯洁而美好的心灵。
如果时光真的可以倒流,我多么想告诉当时的自己,永远永远不要用眼睛去判断这个世界,因为真相往往深藏不露。我还想告诉天赐,我相信你。或许在那个时候,我不因为自己的心墙拒他千里,我的内心多一些坚定和阳光,我一定会对他无比真诚的微笑,他也会更多一些勇气走向我。
谁知道呢?
1999年6月28日
······
又是萤火虫飞舞的季节了。素真已经很久没有再和我一起走那条小路了。不过她走的早,星星和月亮还有漫山野的萤火虫伴着她,她一定不孤独。
今天傍晚的时候,我看见素真蹲在校口的几株芦草前,我悄悄的观察她,发现她捉了几只萤火虫在手心里。她笑了,真好看。她一定很喜欢萤火虫。
······
在你知道和不知道的时间里,总有人没有停止爱你;在你看见和看不见的空间里,总有人在悄然守护你;在你可预知和不可预知的未来里,总有人在等待你。
这样一想,即使我们漂流着,心也是温热的。
天赐,不如我在你可预知和不可预知的未来里等你,如何?
1999年1月2日
······
今天我打给肖宏了,他说他又换了个工作,看他高三毕业了就到处漂流着,我也有些惆怅。不知道我的未来会去哪里。素真呢?她应许会考去一个很好的学校。嗯,为了将来能好好的站在她面前,我也应该更加勇敢更加努力。希望我们还能见面,未来。
对了,深冬了。虽然我常常悄悄的跟在素真后面送她回家,但我也不再敢打灯了。
其实我知道,素真该是不喜欢我的。不过每次我看到她的时候就好像觉得一切都没有关系了。总之,我喜欢你就好了,素真。
咦,我想,如果有萤火虫,可能素真就不会害怕一个人回家。记得肖宏说,冬天,萤火虫都蛰伏在深山和草垛堆下边。我明天去找找,抓他个几大瓶子的,用露水黏住放在小路边的草叶尖上不就好了。
晚安,素真。
······
要学会去感恩这世上的每一份惊喜,那些一定不是凭空而来的。
比如我那天看到的最神奇和最美好的夜晚。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我猜那晚在某个光亮的背后一定有天赐的眼睛在看着我。我满心一人欢喜,而他算是满心两人欢喜。我站在穿越了四年的时光开外看天赐,他是那么美好而又那么善良。
······
2003年6月12日
再见了,素真。默默爱过你就是我有过的最好的运气。
日记本里关于我们的青春就记到了这里。日记本里,他的那些年,写父亲写母亲,但写的最多的竟是我。
日记没有提到高考,没有提到他和我来到E城的故事,没有提到他一个人的生活,03年6月12日,那是他日记簿里写的最后一篇日记,只有短短一句话,但我却已泣不成声。
我不想再去想后面故事的细节还有那些我们有目共睹的画面。我甚至宁愿相信一切都是因缘巧合,所以我们才在距离A城一千多公里的一个毫不起眼的E城的一个遍地开花的普通大学相遇。也请求他别再告诉我我在另一个人身边的时候他或许在不远的地方看着我。
一个人是不孤独的,甚至压根不会想起孤独这个词,但心里住着一个人的时候却是真真切切的孤独。爱而不得的孤独。
而我现在,怎么也有这样的孤独之意?
因为我终于明白了自己的心,我一直飘忽的灵魂落了地。真相其实你们都想不到,也会怪我把故事拖沓至今。
我对天赐的爱是隐秘的,我甚至无法察觉的。或许你会觉得奇怪和荒唐,爱一个人怎会不知道。
但是经历过的人就会告诉你这是真的。世间这么多恋人,分别之后才明白自己的心的人比比皆是。
世上就有这么一种爱情,因为我们彼此性格里都有太极端的一部分,所以错过。
我和天赐便是如此,我因为从小的环境生性多疑敏感,我心里筑起来的不信任的防线注定我要置人千里。
我汲汲渴望突破困境出人头地,以至于我终究是带着偏见的大多数人之流。我不配在那样的环境中具有识别一颗炽热的爱人的心的功能。
我何尝没有喜欢过天赐,我在他座位后失神的看着他,我在夜晚他的身后看着他的影子,我在无数个梦境里想起过他。我对他的爱和渴望是在他身后的,一如他对我的爱。
在我看到他所谓的种种“劣迹”时,我大可将他看作一般的人品低下的人,但我却为何那么没由来的恨他,甚至侮辱他。因为我内心的喜欢和我片面的眼光形成了巨大的冲突,我甚至崩溃所以远离。而我,还是在无数次失落的片刻中无数次想起他。
直到,他的日记打开了我封存的内心,因为让我明白了我对他的误解都是我自己眼光审视的偏差。我的爱和我的肤浅不再对立。此时此刻,当我的内心被天赐的善良和包容所充斥时,我才确定了自己真正的心。
而天赐,是与我相对立的另一种极端的人。
他的内心无比温暖柔弱,但他因对母亲去世的深深的自责,还有父亲对他的漠视让他学会了坚强的伪装。要知道,一个习惯了时时用勇敢和坚硬来伪装自己的人甚至很难把自己的爱说出口。
母亲的离开也让他自卑,天赐会以为,他靠近的人都不会幸福。所以他宁愿默默的关怀,远远的遥望。如果说悄悄的爱我比大方的爱我要舒服,他便会一直习惯下去。
我早早明白张胜只是让我有了身份的邮票,是我到达目的地一个飘摇的避风港,也因此我爱的那么不踏实,患得患失。
而我最终明白,天赐才是我写在信件上的目的地。无论我怎样漂流,我的内心都直指有他的方向,有时候,风浪太汹涌让我只顾自己的安危。但平静过后,该去的地方总会想起。
但是命运总是将两个后知后觉的恋人冲散。
我不知道何时我们才会遇见,但我却相信总有那一天。
我合上日记,再环顾看了好几眼熟悉又陌生的这间教室。这样一间暗藏多少说不出口的喜欢的地方。
别了,再会。
回了家,父亲还在榕树下坐着等我,还是那样期盼的眼神。
“爸,我好爱好爱你。”我抱紧了他,我第一次对老林说出口这句话。
“你永远是我最好的女儿”。老林哭了,哭得像个孩子。
这一刻,我觉得内心如此柔软,我好像看见了所有的爱与光明。我内心所有的阴暗脆弱和自卑,我想它们将一去不返。
真的需要说一次,“谢谢你,天赐,还有···”
但多么希望,亲口对你说。
我和天赐的故事也结束了。
后记
我拆开了天赐给我从每个城市寄来的信封。
他沿海先后去了五个城市,从上海开始,再到宁波,温州,福州,厦门。我去了很多地方打探他的去向,肖宏说他换了号码。登门拜访了谢伯伯,谢伯伯说他上次去了厦门,这次不知道是否还在厦门停留。
我立刻动身去厦门寻找天赐。说实话,我根本不确定天赐是否在厦门,甚至也不知道怎样去寻找他。但我想,只要在离他近一点点的地方,我都会更加快乐,我总会找到他。
我在厦门停留了许久,走遍每一条街,去许多公司打听了许多的人,我站在鼓浪屿的长桥,期待他能看见我。我知道一切都是徒劳,但寻找他却要比原地思恋来的踏实的多。
不过,我在厦门停留的时候,却得来了一个意料之外的消息。
我收到了菁菁传来的简讯。“素真,我已经回去家乡了。这几个月,当我漂流在不同的城市浑浑噩噩的时候,升平找到了我。我想,能在千里之外奔赴你身边的人一定值得被好好珍惜。曲折之后才明白,不会放开我的手的人只有升平。这一次,我要好好爱。我们准备结婚,我等你来。素真,谢谢你。”
爱情不是流浪,是安全。兜兜转转之后,菁菁终于明白了自己的心,幸而升平从未放弃。
我要回去了A城,在当地的一家杂志社做了编辑。百般回转,幸而最初的梦想未丢。天赐,我做了自己喜欢的事情,你呢?又在何方。
转眼又到了A城的夏季。漫山遍野的萤火虫,点燃了黑夜。
我连续三个月去肖宏所在的邮件中心等天赐的信件,我想或许我马上就能找到他。但是,三个月了,我再没收到天赐的信。
嘀嘀嘀···
“喂,素真啊。我是菁菁,我要结婚啦。下个月15日,在B城。车票请柬我都给你邮到学校了,这会儿应该到啦。记得去取哦。”菁菁的声音洋溢着满满的幸福。
“是吗?菁菁,你一定会是最美的新娘,祝你幸福。”
晚饭过后天渐黑。太阳吊在日平线,彼时月亮已挂满半梢。星星还未出来。在黑下去的天际,萤火虫发着隐约的亮光。伴着它们的光影,我朝学校的邮件中心走去。
问候了肖宏,他将菁菁发来的邮件取给我。我却悻悻不愿离开。
肖宏看出了我在等什么,他显得有些难过,“素真···或许他最近比较忙吧。你放心,一旦有天赐的消息,我马上告诉你!”
走出校门,这下天真的彻底黑了下去。通往家的小路上,闪闪发光,一如天赐给我的那个萤火之夜。
倏忽,我看见身边的芦苇荡上映着的黑影。那么熟悉,一如我曾经忐忑跟随的影子。
我的眼泪簌簌下落,没有回头,一直前行。
我越走越慢,直到我身后的影子和我的影子连成一线有了交集。
我停下来。
“是你么,天赐?”
“好久不见,素真。”
“嗯,真的好久。”
······
那天晚上的星星和月亮是我看过最好看的。我想,这次我是真的圆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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