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发生在广西田东的事情。我刚刚看,都以为男女主角是广西的,把我吓了一跳。但不相信,因为广西几乎没有父母卖女儿的,而且彩礼也没有那么高。再仔细看了,原来是四川的,才放下心来。
四川一个小女孩,刚刚满16岁,初长成,她父母没有经过她本人的同意,就把她许配给了一个当地男青年,收了男方26万彩礼。
给了女方彩礼,男方就胆大包天起来,一行人浩浩荡荡到广东,把在工厂宿舍里的小女孩强行押上车,要带回四川老家。到了广西田东服务站,小女孩趁着上厕所的机会,报了警。于是,这个事情就上了新闻。
毫无疑问,这对父母,就是卖女儿的,除了这个无辜的小女孩,双方就是买卖关系。至于最后怎么处理,那是工作人员的事情了。
这个时代,这样强行卖女儿的,应该比较少了,不排除是有一些做父母的,在嫁女儿的时候多收一点钱补贴家用,但这样不经过女儿同意,就这样把女儿卖了,确实不多见。所以说,国家打击高彩礼,还是好的,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人口拐卖和骗婚的非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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