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曾很喜欢的人再次入梦,是他正在遗忘有关自己的记忆。
“不再见”。
最后展现在我记忆里的,是你帅气的转身,还有我强忍的最后倔强。
去去去,带她玩去, 天天呆在我老人家身边,吵死了。
老师看着一旁的我们,开始轰人。
他,是我的学长,怎么说呢,可以用妖孽形容,喜欢他的女生很多。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外加一双修长的吉他手,让不少姑娘深陷其中。
尤其是有个推波助澜的始作俑者的我,更是有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有利平台。在我最敬爱的老师的唆使下,我也不免于怀。
记不清第几次一起散步后,他说,我们在一起吧。
我说,好。
于是,简单而单纯的校园恋爱开启了我新的生活。
他会带我去逛破旧的铁轨,然后留下彼此傻傻的笑容。
他也会如平常的小情侣般,趁着周末闲游附近的公园,惊扰园里的鸟兽虫鸣。
或者,有时抱上那把吉他,弹奏几曲,笑说只为伊人弹奏。
我想岁月静好一定都是骗人的,不然如此轻易的转身作何解释。
傻瓜,再见了。
那天,我扑进你的怀里,泣不成声。
你依旧如往常那般抱着我,低头在我的唇尖点了点。
然后狠狠地推开了我。
该结束了。被卖了还帮别人数钱,说的就是你吧。
我不知所以。
原来,她果然还在你的生命里…
我输了,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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