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晨,一名男子走进一家还没正式营业的书店;“我想要一本书,有趣但黑暗。我今天要赶路,但我可没有心情看史诗。黑色小说或许适合我。需要很多情节。里面有死翘翘的情色书商、有把枪当玩具的花痴,有层层叠叠的谜团,还有一大堆让人拍大腿叫好的机智。但绝对没有伤感的话。”
女店员递给他《长眠不醒》。
随着警察无视法律,美国的主要城市中,再也没有比洛杉矶更露骨的城市了。暴力传统中成长的警察全面相信可以没有一丝证据和法律依据,随意逮捕他们认为有违法行为的嫌疑人。奥内斯特·霍普金斯曾在发表于一九三一年的《我们无法无天警察》中写道,他遇到的洛杉矶警察直接违反宪法规定的基本人权,公开宣称喜欢“暴力搜查、否定个人人权、导入严惩”。橡胶棍被极其频繁地使用。因为它不会留下痕迹。殴打是为了诱引被捕者供认,这是审讯中常见的事情。尽管法律禁止在审讯中进行肉体拷问。
独自一人单枪匹马能办的事情当然是有限的。“你觉得有什么事情是你办得了而我们办不了的?”当市警察失踪人口办事处的格里高利巡长问他时,马洛只能回答“根本没有”。那的确是诚实的回答。可以正面战胜个人,却无法战胜一个组织。但是同时,马洛手中握有警察绝对无法掌握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个人的自由。那是隶属大组织的人们无法拥有的。他运用这自由,依靠直觉,依靠个人的自尊,不畏惧状况中的“柔软部分”,一直向前冲。
如果让我写个人看法,我觉得坚持阅读钱德勒的小说也正是因为我被他作品中的那种自由深深吸引。我们谁都憧憬着自由。但是,为了自由,人们不得不身心都坚强起来。不得不忍受孤独,一有机会就要下残酷的决断,一个人背负众多的麻烦。而且不必说,我们所有人是不可能做到那样坚强的。我们大多数人总是在某个时间点上需要保护,需要可以依靠的组织。
但是,马洛——当然他始终是个虚构作品中的人物——从来不会出现这种妥协,不管遭遇怎样的痛楚,不管生命受到怎样的威胁,不管遭受何等的嘲弄,他始终坚持着那自由。马洛的这种顽强固执的生存方式,让我们想起了开荒时代末期的西部牛仔形象。他的生活方式看起来已经被时代抛在了身后。开荒者最后到达的西部乐园加利福尼亚,如今变成了丑陋、污秽的大都市。时尚务实的无赖,缺乏道德心的有钱人,以及腐败的政治组织、司法组织掌控着这座城市。孤独的西部牛仔根本没有出场的机会。但是,马洛没法选择他现有的生活方式以外的生存道路。不管那会给他带来多么残酷严苛的影响,想要自由,想不被组织和规则等束缚,坚守自己决定的原则,至少要比对手更快拔出手枪,这一切都深深浸透在马洛这个人物的骨头里。
寓言和神话的区别究竟是什么?寓言是在形象的重组这个层面上完成的,而神话是连接在人心这一“原型”上的。寓言可以用头脑来理解,而原型却要用心来完全吻合。那就不一定需要理解了。这就是两者的最大区别。原型超越时代、跨越地域、超越语言,拥有集合性功能。
顶级黑帮顽主长着生意经头脑。他们懂得办事要遵从策略,个人感情只能由它去。
十点半光景,身佩黄绶带的墨西哥小乐队已经懒洋洋,停止表演花里胡哨的低靡伦巴,也没人应着节奏跳舞。擂沙槌的摇酸了手似的,搓揉着手指尖,同时一根烟就叼上了嘴。另外四个乐手不约而同弯下腰,从各自座位底下摸出酒杯,啜几口,咂咂嘴,眨眨眼。龙舌兰啊,他们的装模作样这样告诉你;其实很可能就是矿泉水而已。这虚伪就和这音乐一样,真浪费。
“你指望什么,马洛先生——一束兰花?”
“一只白松木匣就行,”我说,“不必费心装青铜或银把手什么的,也不要把我的骨灰撒进蔚蓝的太平洋。我倒更喜欢小蠕虫。你知道吗,小蠕虫也有雌雄,每一只蠕虫都可以和任何别的蠕虫谈情说爱?”
“只要有人赌,就会有赌窟。”
“这只不过是替他狡辩。人一旦失足,就一堕千丈。你以为他只不过是个赌徒。我以为他还是个兜售淫书、敲诈勒索、倒卖黑车、遥控杀人、贿赂警察的恶棍。什么勾当对他有利,什么勾当能来钱,他就干什么。请别白费口舌说服我骗子如何心灵高尚。心灵高尚的不是这德行。”
“我是警察,”他说,“普通——警察。还算诚实。在诚实已经不流行的人世上,你指望找到个诚实的,也就是我这种人了。这就是我今天早晨找你来的主要原因。我希望你相信我的话。作为警察,我当然希望看到警察是赢家,我希望看到那些穿金戴银的恶棍,像艾迪,马斯之流,去加利福尼亚的福尔松监狱采石场,和贫民窟里长大的穷小子们一起干苦力,磨坏他们仔细修过的指甲一你知道那些穷小子第一回干坏事就给逮住,从此出不去。我希望见到的就是这个。你我在人世上都活得太久了,久到再也不会认为我的希望能够实现:不会在这座城市实现,不会在任何一座比它小一半的城市实现,不会在这个广阔的、绿茵茵的、美丽的美利坚合众国的任何一块地方实现。我们就不是这么治理国家的。”
我的思绪在一波一波虚幻的记忆里飘忽,在这些记忆里,我一遍遍重复着相同的事情,进入相同的地方,遇见相同的人,对他们说相同的话,一遍又一遍,但每一遍似乎都那么真实,都正在发生,而且都是第一次。
过了几分钟,诺里斯出现了,他也同样没变。那双湖蓝色的眼睛和先前一样冷漠,灰里透红的皮肤看上去健康而容光焕发,整个人走动起来似乎比实际年龄年轻二十岁。只有我,感受着岁月的重负。
“嗯哼。我可是个非常精怪的人哪。我在这人世心无牵挂,无所顾忌,就只想发财。我贪财贪得每天要二十五块钱外加开销,基本上是汽油和威士忌,我自己就会开动脑筋——如果我还有脑筋的话。为此,我拿自己的整个未来去冒险,惹恼了警察,惹恼了艾迪·马斯和他的喽啰。我躲子弹,吃棍子,逢人就说非常感谢,如果您碰上什么麻烦,请别忘记敝人,我给您留一张名片,以防万一。我做这一切就是为了一天挣它二十五块钱——除此之外,也许还能做些微不足道的事,去保护一位身心疲惫、病弱无力的老人血液里残存的那点儿自尊,因为我认为他的血不是毒液,他的两个小女孩虽说同如今许多好姑娘一样,有些野性子,但她们不是败坏的人,也不是杀人犯。这样一来,我就成了狗娘养的了。没关系,这些我都不在乎。我被各种高矮胖瘦的人物都这么称呼过。包括你的妹妹。我没跟她上床,她把我骂得更不堪入耳。我从你父亲那里得到了五百块钱,这钱我没开口问他要,但他付得起。我去找拉斯蒂。里根先生,如果能找到,又能进账一千块。现在你又要塞给我一万五。我这下可成了大款了。一万五,我能买栋房子,一辆新车、四套西服。我甚至还可以休闲度假去,不必担心错过一个案子。不错啊。你这么出价给我,为的是什么?我能否继续当个狗娘养的,还是从此人模人样,像那天在车里烂睡的那位醉醺醺的公子哥儿?”
你一旦死去,身在哪里又有何妨?躺在亏秽的废水塘,还是高山顶峰的大理石宝塔里又有何区别?你已经死了,你长眠不醒了,那些事,你是从此不再会计较的。对你来说,油与水,就如清风与空气,都是一回事。你就那么长眠不醒了,不用计较怎么死、死在何方这些令人不堪的人间浊事。而我,我现在还是这人间浊事的一部分,远比拉斯蒂,里根陷得深。但那老头子没必要陷进去。他可以静躺在华盖作顶的床上,在被单外合拢他那一双毫无血色的手,等待。他的心是短促、迷糊的低唤,他的思绪灰暗如尘土。很快,他也会,像拉斯蒂,里根那样,从此长眠不醒了。
进城的路上,我在一爿酒吧里停了停,要了两杯双料苏格兰威士忌。那东西对我没一点儿好处。它只是让我想起了那位银发人儿,而我再也没见过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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