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南昌职业学院第三届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四届第三次工会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2012-03-15来源: 浏览次数:25
各位代表:
经学院研究决定,于2012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四届第三次工会代表大会,为使广大代表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切实履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职能,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学院管理,发挥广大教职工创造性,促进学院持续、稳定、健康、科学发展,在大会召开之前,向广大代表征集提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的范围
1、关于学院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建议;
2、关于学院进一步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方面的建议;
3、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思政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学院稳定的建议;
4、关于加强学院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健全民主管理制度,推进院务公开方面的建议;
5、关于促进学院改革与发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解决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的建议;
6、其他方面的建议。
二、提案征集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要求
1、各代表于2012年3月20日中午12时以前,将提案内容以电子稿形式发送到提案审查组电子邮箱:393722772@qq.com(注明“双代会”提案,提案表模板在校园网下载);
2、提案不能与国家宪法和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属于党、团事务和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问题、学术性问题、学院职权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以及个人问题均不应列为提案;
3、提案书写包括三部分:(1)提案题目,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2)情况分析,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3)具体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4、提案要做到一事一案、一案一议、文字简洁,对一案几事的提案,提案审查小组将按无效提案处理;
5、代表提案必须严格按照提案要求撰写,否则转为建议处理;
三、提案征集的方法和处理
1、提案应由学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和第四届工会代表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经过调查研究,弄清事实的基础上提出;
2、提案须由1名代表提出,经2名以上代表附议并签名,方为有效;
3、提案审查小组负责完成提案的审查工作,提请大会主席团审议后,向大会报告提案征集工作和立案情况。大会闭幕后由院工会提案工作小组负责督促提案落实工作。
特此通知
“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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