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时,困扰很多人的一个问题就是:签独家还是多方代理出售?那么,独家代理协议是什么?签独家会给我带来什么好处?
独家协议是什么?
独家协议是中介方与业主签订的代理销售合同。合同确定了房源的基本信息(坐落、面积)和房子出售的基本条件(售价、付款方式、税费的缴费方式和交房时间),约定了独家代理期限、委托方和代理方的权利和义务。
委托方的义务
委托方要保证对物业有完整所有权,也就是不能有第三方主张对房子的权属纠纷(不能有债务纠纷、抵押欠款、或者被查封等情况)。
委托方要保证中介方有一定数量的看房和顺利看房的机会(看房次数是成交的基础)。
委托方要保证房源的独家代理,不能再将房子委托给别的中介公司出售。
代理方的义务
指派专人负责该物业的出售事宜,利用店铺的资源为房子进行推广宣传、聚焦看房,介绍买方和进行议价磋商。(看似委托方要做到的义务比代理方多,但其实代理方所付出的都是真金白银和时间精力--做推广宣传的费用、网络置顶的费用、买方资源的收集和价格的磋商,而这些都是在成交后才能得到回报的预先付出。)
作为业主,独家协议的好处在哪里?
卖房是一件耗费时间精力的事情。
价格定高了没人看,久久卖不出去,定低了又觉得自己卖亏了;
没人看房又着急,看房的人多了又觉得频繁的开门、打扰让人心累;
卖房信息推出后,一波又一波同样话术的中介电话,“房子交给我们代理会更快的出售”、“留一把钥匙客户看房方便成交率更大”、“今天A客户给价XX,您看看能接受吗?”;
好不容易有意向客户了,与买方议价的过程又是一番斗智斗勇……
而签订独家协议能让业主免去上述所说的一切令人头疼的事宜。
还有一个隐藏的好处:多方代理的情况下,客户看上同一套房的时候,会在网上比价,客户会根据不同中介公司的不同出价,选择价位低的公司,让其与业主议价。然后业主就得到这样的一个反馈“我的房子只能这个低价才有机会出售“,而且价格还要再压,才有客户愿意要。几个回合下来,房子只能低价出售。
而如果签订独家,全网、全市场上只有一个公司有这套房子的资源,这套房子就成为了稀缺资源。如果确实喜欢它,只能和这个独家代理的公司洽谈。而如果业主坚持最初的价格,买方也只能接受这样的价格,就算委托方愿意降低售价,也是从被压价变成主动“放价”,这样卖房,主动权是掌握在委托方手中。
作为置业顾问,签订独家协议对我方有三点好处。
第一:对房源的独家销售权,这就是平时我们说的独家代理权,拥有这个独家代理,能在与客户的议价过程中占据更多主动,为房东争取更高的售价。
第二:对房源售价的锁定。签订独家时,中介方会与业主约定一个合理的价格,作为最低售价,一旦达到这个价格,中介方便可收取买方定金,即视为业主同意以这个价格出售房子,不能临时调高售价,保证了买方的权利。
第三:在买卖双方的议价过程中占据主动,促成一个三方共赢的结局。
作为委托方,签订独家需要注意:
虽然二手房交易已在日渐透明化、流程化,但市场上的中介从业人员水平仍存在良莠不齐的情况。而面对金钱的诱惑,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规矩的制定和条款的设立是必须要落实好的。风险的把控得越好,越安全。签订独家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对中介公司的资质的了解和考核。有能力的公司才能更好的价格、更快的速度将房子出售。不要看牌子有多大,而是看对方在附近楼盘的成交数量。
2.对协议条款的仔细阅读,不清晰的要求对方解读。二手房交易中有些默认的“潜规则”,不要认为自己了解,要清楚地问出自己的疑惑,并让中介方解释到自己能理解。如果不能接受协议中的内容,可以提出,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后在签协议,并将结果白字黑字地记录在协议上。
3.签订独家协议时,有些中介公司会给予一定金额的保证金,有些不会。不要被一千几百的保证金所迷惑,要留心佣金的收取方式。即使委托方净收,有些中介公司还是能收到委托方的佣金,怎么收?房子比约定交易价格的溢价部分金额就是所收取的佣金。这点一定要问清楚,以免成交后造成纠纷。
以上,是我作为房产中介对于签独家的认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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