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乾隆年间,江苏泰州,方家小镇有户方姓人家,其方家老父早亡,遗下十几亩良田,家中只有老母和一个女儿。待女儿长大成人待嫁时,老母为其择一佳婿入赘,小两口恩恩爱爱,勤俭持家,精心侍奉孝敬老母,日子过得虽不是大富大贵,却也十分和美。
方家老母有一弟弟,名叫史玉,整日游手好闲,酗酒赌博,还时常出入烟花柳巷之中,在乡里为非作歹,是一个十足的无赖之徒。手头没钱时,经常来此,向姐姐讨要,姐姐若不应允,便大发雷霆,令姐姐一家对此十分厌恶,却也无可奈何。
一日清晨,女儿起床后见老母居室,门户大开,便大声呼叫母亲,也不见老母答应。女儿急忙赶过去一看,被眼前一幕惊呆了,只见老母尸横床榻一侧,血流遍地,望着老母被杀身亡,女儿悲痛欲绝,扶尸淘号大哭,女婿赶忙呼喊邻居,众邻居见此情景,皆惊恐万状,不知所已。
这时,老母弟弟史玉也闻讯赶来,他原本就是一缺德无赖之人,见其姐姐惨死,丝毫不怜恤其亲情,只忆起平时外甥女全家对他的冷遇,由此,顿起恶念,一口咬定其姐是被外甥女和女婿,赖于累赘,合谋杀死了姐姐,即决意将外甥女和女婿控告于官府。
此泰州知府王敬臣,素来就妄自尊大,断案罔顾事实,自以为是,且以先入为主,即谁先告状谁有理,不勘察现场,也不走访查询,便将其方家女儿和女婿,拘押大堂,审讯问罪。
大堂之上,方家女和女婿见祸从天降,齐声喊冤不止,但无济于事。这位王知府就认定方家女儿和女婿是杀害老母的凶犯,拍案怒喝道:二刁民不肯负罪,传令差役,用大刑伺候。衙署差役,如同虎狼一般,在顷刻间,这两人就被打得皮开肉绽,熬不过重刑,只得屈服认罪。众邻人眼看二人受刑,无不为其动容怜悯,但又无能为力,为其辩解。只能任其王知府之意,按二人所供之词而证。
王知府自以为断案有方,破案神速,而沾沾自喜。当日便将此案具结上报,对二人按律治罪。二人被处以斩刑,四邻乡亲颇知方家女儿女婿平时品行端良,痛恨被其老母之弟史玉陷害,又遭遇知府昏庸,草菅人命。都明知是冤屈,但又惧怕无辜遭受其牵连,故不敢仗义直言,为其鸣冤。
恰逢二人行刑那天,老母之弟史玉也前来观看外甥女和女婿行刑,在即将行刑之时,泰州城内外,刹时乌云密布,雷声大作,暴雨倾盆,就在二人被砍头的一瞬间,刀落人头落地之时,一个闪电,如同一把利剑,紧随一声震天响雷,立在一旁观看的史玉,应声倒下,鼻口流血,当场被雷劈而亡。
监斩的知府大人被惊雷吓了个趔趄,顿时,面色煞白,心脏狂跳不已,久久无法平静。史玉被雷劈死的消息,即刻传遍泰州城里乡间,都无不议论这个史玉伤天害理,遭天谴报应,同时,也是在为方家女儿、女婿的冤情,向官府警示,使得在场行刑的所有人,也为之大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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