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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幸福有一次错误的约会

和幸福有一次错误的约会

作者: 种蝶 | 来源:发表于2017-05-16 22:48 被阅读12次
    和幸福有一次错误的约会

    向北开的列车在W城停了下来,蓝默提着一个半大的行李包,踏上了北漂的路。

    在车上找到了一个靠窗的位子坐了下来,再最后打量了一下这座城市,也在心里对他说了最后的一声“再见”,尽管事实最有可能是再见不再见。那些经历了人生苦短情感的人给人们说,当你留恋一座城市时是因为那里有你留恋的人;当你决心离开一座城市时时因为你已经可以不留恋他了。现在的蓝默就属于后者。

    车厢里旁边的位子上一对年轻的情侣正相互偎依着做着甜美的梦。蓝默现在最不想看的画面就是像这样的镜头,不久前她和格非也如此的幸福过……

    两年前蓝默刚来到W城异地求学。来学校近一个月学校才给发借阅证去图书馆借书,这对一向习惯每天都摸一下书的蓝默来说,因为刚来对这座城市的生疏使她都成了一蜗居的人了,那段不能读到书的日子确实无聊得太难熬了,精神世界太荒芜了。因此那天从班长那里拿到借阅证她就迫不及待地跑图书馆收藏“精神营养品”去了。蓝默先把图书馆带I的表示文学的书浏览了个大概,也许蓝默是因为学位水平的提升,现在的读书品位也跟着提高,对大学时还津津有味读着的名人名著和其他那些普通读物的书籍都提不起兴趣,感觉都不适合她现在的胃口了。

    她失望地继续快速向前浏览着。突然,她在一个书架下停了下来,正准备靠近要去取那本让她放慢了脚步的书时,另一只手却早已伸了过去将那本书已先拿到手正翻阅着。蓝默已久闻书名,但先前在大学都没看到过这本书,所以当她看到这图书馆里有这书心里那种失落早已减了七八分。可是那本书似乎书架上就一本,而且现在正好还被捧在别人的手里。

    蓝默在那呆着等那个人把书放下。那是一个男生,穿着一套白色运动服,大概一米七八的个子,跟他那套运动休闲服很相配。虽然还是夏天,他的衣服却显得很整洁,从表面似乎都看不出有一点褶皱的地方。蓝默似乎在哪里见过这样的一个人。对了,蓝默曾经对心中理想的白马王子做过不同种类的一些设想,这样的一个形象就是其中她喜欢的一种类型。那只是女孩子对理想男孩的幻想而已,不会这么快就让我遇上这样一位吧?蓝默心里这样想着。人们经常说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识。如果真这么快遇上了,那我的缘分是不是到了?有没有缘可以和他相识一下呢?

    蓝默脑子里一下子对一个陌生人竟然生出这么一大堆疑问和猜想。正在她胡思乱想之时,那个低头翻阅的男生正抬起头,目光正与一直在旁边盯着他看的蓝默撞上,这是一张很清秀端庄的脸庞。四目相对,两人都有些不好意思,同时都向对方还以一个善意的笑容。

    接着,那个男生准备拿着那本书转身离开。蓝默这时急了,她也顾不上刚才的害羞,开口问他:“你也喜欢看这部书吗?”他微抬起头说道:“我找他很久了,要拿去借。”蓝默心里莫名的“咯噔”了一下,怎么会这么巧我们都有在寻找这部书?难不成真是高山流水遇知音了?蓝默来不及进一步往下想。

    她赶紧对他说:“等你看完这部书后可不可以不要还掉借给我看,或者你还书时告诉我一声我好及时来借?要不然又不知道何时才能借到这部书啊。”

    那个男生很随意的笑了笑,说:“看来你也喜欢这部书吧?好吧,我看完了就借给你。”

    蓝默很高兴,赶紧从口袋里掏出手机,问他:“你把手机号给我吧,到时好联系你。对了,说了半天还没问你叫什么名字呢?”

    男生回答道:“我叫格非。你给我打过来一下吧。”蓝默拨了他的电话,接着该他问蓝默的姓名了。

    “我叫蓝默,蓝天的蓝,沉默的默,天空蔚蓝得让人静静欣赏都变沉默了。好记吧?”

    他回答:“记倒好记,只是不太理解你那句好记的话啊。”

    蓝默笑了,“你见过晴空万里无云的天空吗?很少见到吧。因为天空时时都是有云的,要么不是白云就是乌云。真正的没有一点云朵时就只剩下蔚蓝色的天幕了。这样的时刻很少见,出现的时候也确实很美,美得让人只默默地欣赏了,所以我给自己的名字随便自诌了这么一句话,呵呵……”

    他露出了一口洁白的牙齿开心笑地了,显然她被蓝默那个胡诌的自我介绍给逗乐了,他笑着说:“嗯,很有诗意,诌得很好。”

    蓝默也笑了,“你没笑话我我就已经很高兴了!那咱们说定了,你看完了这书把它借给我看再还啊!”

    “行。”男孩回答道,“我先走了,再见。”之后,他们先后各自离开了图书馆。

    时间大概过了半个多月。有一天下午,蓝默刚午睡起来,电话响了,一看是格非打来了,蓝默很高兴,知道肯定是那本书他看完了。果然,接了电话格非说书自己已看完一遍,但想留着多看几遍,可以先借给蓝默看再还给他。

    蓝默很感激他,“我一定保证尽快看完给你的,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是‘书非借不能读也’啊!”

    电话那边传来格非爽朗的笑声,“那行,你在哪个宿舍?我这会儿有空给你把书送过来。”

    “那先谢谢了,我在宿舍楼下等你吧。”蓝默收拾了一下自己就跑去宿舍楼下了。刚站到门口就看见格非在宿舍道路对面的树下等着了。

    蓝默加快脚步走过去,面带微笑的说:“不好意思麻烦你给我送过来。”

    格非回了她客气的话,接着问她:“你是新生吧?”

    蓝默觉得好像一下子自己就被别人看透了似的,想着真是奇怪他怎么就知道我是刚来的啊?但嘴上还是回答说:“对啊,学文的。”

    “看来我猜得还是比较准确的。”格非笑着答道。蓝默禁不住反问道:“是吗?这你也能猜?”

    格非高兴地说:“是的。可以从你一脸的稚嫩但又可爱看出你是是新生,学中文是感觉你身上似挺有文人气质,不会早已是才女了吧?”

    蓝默被格非一番似恭维的话说得脸红了,要知道还没有人当面这样评论过自己,尤其是这话还是从一个清秀的男生口中说出。一时都不知道如何回答好,但这话是挺受用的,蓝默喜欢别人这样评自己,突然想到好的回答说道:“原本世界上是没有才子才女之称的,只因叫的人多了,才成就了才子才女之辈。”

    蓝默的幽默让格非领教了一番。格非问蓝默现在是否有时间,可以带她这个“新来的”出去转转,熟悉下周边环境。蓝默原本因不熟悉外边就在学校呆得很无聊了,现在有了个“向导”带路自然乐意出去转。

    格非来到W城生活已两年多了,自然对这里很熟悉。他们一道来到向学校门口走去,格非边走边跟蓝默介绍这W城,近的说这学校附近有哪些好玩的地方,比如可以去宋城古镇感受民族风情,可以去海拔近二千米的白羽山爬山,可以去关东路观看艺人真人表演,可以去科技博物馆观看W城的历史人文景观,有意思的地方多着呢。

    格非兴致勃勃地向蓝默介绍着好玩的去处,他自己也都去过了这些地方。今天天气不错,初秋的季节天高气爽阳光明媚的,要知道这在W城市比较难得的好天气,所以他打算带蓝默去白羽山爬山。

    蓝默虽然喜欢呆在自己安静的空间里做着自己喜欢做的事,但蓝默也是一个运动爱好者,排球、乒乓、羽毛球等,太极、长跑、爬山等也是喜欢的运动项目,因而去爬山蓝默自然是十分乐意的。

    白羽山确实离学校很近,他们坐车只花了一刻钟就来到了山脚下。这里都已被开发成为游人游玩的地方。抬头向远处的高处看,一级级整齐的台阶向山的纵高处蜿蜒着,仿佛一条长龙一般。白羽山的海拔有1537米,要爬到山顶还是需要些耐力的。他们开始爬了。没走几个台阶,格非就问蓝默知不知道“白羽山”名称的由来。

    蓝默摇着头若有所思地回答:“莫不是又有什么美丽得很遥远的传说故事吧?”

    格非摆出一副神秘的、似笑非笑的神情爽声答道:“还真有这么一个。”他把从市井传讲的故事给蓝默讲了起来……

    传说在古时候,有个年轻女子叫白歌,是一大家闺秀,母亲早逝,父亲对她特别疼爱,无论什么事情只要他能办到都会尽量满足白歌的要求。

    一天,白歌在家中后花园赏花,忽听见花园的南边传来悠扬的笛声,凝步细听竟是《诗经》里《蒹葭》委婉而深情的曲调。对于正处情窦初开年龄的白歌来说,这无疑在她的心里激起了朦胧的、情窦初开的波澜。

    于是,白歌快步地向花园的南门走去,到门口时家丁问小姐欲往何处。虽然父亲平时对白歌百般疼爱,教其诗书,习其琴画,但却牢牢恪守封建传统古训,女子只能呆在深闺密院,因而白歌还未曾见过外面的世界。

    白歌很气恼,天天呆在这小小的园子里面显得百般无聊,今天这悠扬、深情的笛声又惹得她百般心扰,按耐不住从心底升起的朦胧的爱意和好奇,白歌把父亲的严规家教抛之脑后,不顾家丁阻拦,径自打开南门,朝着笛声飘来的方向寻去。刚出园门没几步,白歌就看见了一个书生模样的年轻人,正双手举着横笛,站在静湖边的柳树下,面向静湖涟漪叠起的湖水,吹奏着那首白歌刚在园子里听到的《蒹葭》的曲子。

    白歌站在他身后静静地听着,似乎她是他用心倾听的听众,他则是为她倾心吹奏的人儿。曲子终结,那个吹笛青年才发现背后站着一位美丽的女子,顿时脸红了起来,露出一个害羞的笑容。

    白歌这时也才从刚才的曲子里缓过神来,正面对着这个年轻人,也觉有些不好意思起来。但细看他是清隽的脸庞,俊秀中似又不失坚毅,炯炯有神的目光很迷人。还是白歌先开口夸赞了他曲子吹得很好。他笑了,笑得很真诚,也很害羞。白歌得知青年书生的名叫羽剑。然后他们各自含笑走开离去了。然而故事并没有因此结束,思念的情愫慢慢在两人心中滋长。

    以后的日子,总有一个男子在静湖岸柳树下对园吹笛,也总有一个女子在园内静静的倾听那一首首充满纯洁情感的曲子,曲终后两人总会伫立在原地凝神的回味一阵,再很有默契的在同一时间各自离开,他们似商量好了似的。可是,好景不长,这事被白歌父亲知道了。父亲很生气,不让白歌再去听笛声。然而白歌的心早已经许给那个吹笛的青年了,不得听笛的思念令她心几乎都要碎了。

    园外的那个吹笛青年羽剑也吹不起劲了,原来白歌会先在园内南墙边树一根细长的竹竿,能伸出南墙外,暗示她来了。好几天没见竹竿伸出,就表示他心爱的那个人儿还没出现在他们相约的地方。

    恋人没来放竹竿的这几天,他是茶饭不思,寝食难安。由于家境贫寒、出身卑微,他不能径直走进白歌家里见她。白歌家里的院墙又那么高,耐不住的思念,如何是好?羽剑无可奈何之际忽然想起白歌家背靠着一座高山,可以爬上的高处等着或许可以见到心爱的人。

    于是,羽剑就爬上山头,期待着心爱的人儿能出现在可望见的视眼里。一天一天过去了,他仍然没有眺望到那个他熟悉的渴望看到的背影。羽剑渐渐消瘦下去,相思成病却每天坚持爬上山头,为的只是能看到白歌一眼,哪怕让他就这样死去他也愿意。

    其实在羽剑心里,一直藏着一个秘密。那天在静湖畔吹出那首《蒹葭》的曲子就是专为白歌吹起的,羽剑早在半年前就把白歌悄悄放在心底了。

    那是一次偶然的机会,羽剑爬上白歌家的院墙外的一棵银杏树上帮地上玩耍的小孩摘下挂在树上的风筝,风筝挂在银杏高高的枝头,爬到树半腰时羽剑瞧了一眼院墙里,一个美丽的女子正在春天的花园里扑蝶,她曼妙的身姿和嘴角轻轻上扬的笑脸定格在了翩翩少年羽剑的脑海,他几乎都忘了自己正抱着棵树在半腰。

    从树上下来,羽剑整个人像丢了魂似的,脑子里全是那个女子美丽的身影。然后才有了用笛声吹出纯洁思念的曲子吸引来了白歌。

    羽剑愈来愈憔悴的身影依然每天出现在山头。他在那里做了一个很美的梦,梦见一个美丽的少女在花开满园的季节里翩翩起舞,那么轻盈,那么柔软,那么纯洁,那么永恒。

    然后,终于在下一个秋风再次萧瑟吹起的季节,他走了,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陨落了。羽剑让家人把他埋葬在山的高处,这样他依然可以守望着白歌。而白歌,在羽剑没有眺望见的日子里却也是相思在病床,羽剑走后的第三天,一朵美丽的花也凋谢了,仿佛他们早已约好在奈何桥的相会。

    人们被他们纯洁的爱恋感动了,为了纪念这对痴情的恋人,人们把这座山分别取用他们的名字来命名为“白羽山”,并且还在羽剑眺望的山头修了一个墓冢,据传是羽剑和白歌合葬的墓冢……

    故事好长啊,格非还真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讲着讲着他们已快爬上山头了。蓝默听得很感动,非跟格非说要去看看羽剑眺望白歌的山头。

    格非笑她太认真了,这些也都是他道听途说的,没有什么真实可信之处,这些故事传说是后人为美好的纯洁爱恋附庸的。蓝默坚持着没有毫无理由的空穴来风,反正都爬上山了。格非只好答应,对蓝默倔强的坚持只是似是而非的摇头笑着,但却很积极地要跟着蓝默去寻找。

    他们终于爬上了山头,四处找寻,竟然真找到了一个少人注目的墓冢,它四周都是杂草,并且是在很隐蔽的地方。

    蓝默真的被故事感动了,现在的她也如当初的白歌那样的纯洁,纯洁得如白纸一般没有被人有一丝破坏美好的痕迹,她把这份纯洁保护得很好,用重门深锁来保护这份美好,她不敢轻易打开这扇重门的心锁,因为她害怕,害怕受伤后的心碎,害怕哭不出伤心的眼泪,害怕遗失的那份美好。

      格非拍了一下蓝默的肩膀,问她发了半天呆在想什么呢,蓝默才缓过神来。他没有直接回答格非,而是问他:“你说会有纯洁、永远的爱吗?”

    很突然的被蓝默问了这样一个问题,格非先是怔了一下,然后说:“这真不好回答。我都不是很清楚什么是爱,还没有尝到爱的味道,所以我也不好回答你啊。或许只要碰见对的人应该会有吧。”

    听这话,格非的言语里似乎透露出他还没有和异性交往过似的,蓝默有些好奇起来,外表看起来有些帅气内心和年龄又较成熟的格非不可能还没有交过朋友吧?她想这可能是格非不好回答她的提问而找的托辞吧,别人不愿说当然也不能勉强别人,毕竟每个人心里都埋藏着一个别人不知道只自己进得去的坟墓。于是蓝默只嘴角轻轻上扬还给格非一个微笑算是对他回答的默许。

    看天色也不早了,格非和蓝默觉得该下山了。有些奇怪的是一路下山,格非和蓝默竟然很少言语,几乎都是沉默地走下山去的。蓝默沉默着是因为她还在为格非刚刚讲的故事传说感动着,并联想到不知自己这份纯洁的心灵能否拥有一份纯洁的爱恋,这份感情必须纯洁她才能够接受,不然还不如不拥有的好。

    蓝默想起已走过的人生历程中遇到过的、对她若隐若现的表达过爱意的几个男子,这些人都被她或温婉或直接拒绝过,她把他们对她的爱恋都在刚发芽时就把其扼杀在摇篮里。

    但在蓝默心里,她是有着期盼的,想象着在未来遥远的天边,会有那么一个人在等着她,他会和她一起看晨起中的日出和夕阳下的晚霞,会等待着她为他朗诵美好的诗篇话语,会等待着和她一起去跋涉我们向往的大好河山的旅行,就这样直到他们都慢慢变老,那时的他们还是手牵着手走在熟悉的公园里,回味品尝着他们已经历过的浸透着生活酸甜苦辣滋味的爱情人生,他的眼里只有她,她的眼里更只有他。

    格非为何也沉默了呢?其实格非心里是藏着有一个秘密的角落,这没有有什么奇怪,因为每个人的心底都埋藏有这样的一个不轻易向别人言说的坟墓。

    格非算是一个虽感情单纯但内心深沉的一个男生,感情单纯是指他好像应该还没交过女朋友,只曾经一个他比较尊敬的老师介绍认识过一个女孩,不知是由于老师的原因还是他那是正处在情感饥荒时期,虽然他没和那个女孩真正在一起过,仅是通过网络和朋友那了解过那个女孩,从别人那得知她是一个漂亮、睿智也有点小资情调的女孩,他竟然觉得自己爱上了那个女孩,并因此写了几封电子情书给她,却遭到了女孩说对他没感觉的委婉回绝,他也因此郁闷了一段时间。

    人是一种很奇怪的情感动物,越是不能拥有的东西,他们越想去征服它、得到它,尤其是在主动的一方遭遇拒绝时,却越能激发他们想得到他不能得到想要的东西的那种欲望。因而这也成了格非心底的一个疙瘩。事实上格非是期待着一段情感的,他心里对爱情的理解很美好,不会轻易开始一段感情。

    他们坐车回到学校时,太阳已落山。初秋的黄昏送着点丝丝凉意,天边的晚霞红透了半边天,太阳的模样从远处看似像生蛋黄般的透着新鲜。两个身影并排走在校园的青石板小路上,来到校园的一个名为“箫竹园”的亭子坐了下来。

    晚风徐徐,鸟儿呼唤着回巢,知了也安静了。他们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着,但都感觉这样的时光很惬意,似乎都想把这样的黄昏延长并留住,两人似乎有很多话想对对方说,但相对时又各自无言,只一起对着夕阳的余晖远望,眼含迷离的、浅浅的忧伤。蛋黄般的夕阳从山头缩下去,不见一点踪影了。这时,格非缓过神来打破寂静,说:“走吧!下午走了这么多路,现在肚子有点饿惨了,去吃饭吧!”

    蓝默有些犹豫,毕竟他们还不算熟悉的朋友,但人家陪着她逛了这么一下午,怎么着也该请人家吃顿饭吧。于是,她回答道:“好,但必须是去我请你!下午陪我逛了这么久,有点怪不好意思的。”

    格非有着他一贯的幽默,说道:“好歹在你面前我也算个东道主吧?那就该让我尽尽地主之谊才像话嘛,你说是吧?不要跟我争了哈!”蓝默想着,既然他这样说,那就等以后找个机会还他这个人情吧。

    两人算是达成了协议。格非把蓝默带到一个离学校不远,环境挺优雅的菜馆,这里的炒菜很不错。要知道W城的人们有特色的食物可不是炒菜,他们更喜欢面点的食物。考虑到蓝默是南方人,在家吃惯了炒菜,所以格非带她来了这里。在吃饭时的谈话里知道这后,蓝默对格非确又增了一份好感,但仅限于好感而已。吃完饭后格非把蓝默送回宿舍楼下各自回宿舍了。

    新的学习阶段对蓝默来说还是挺有吸引力的,她的一颗拥有求知欲的心很期盼在这里能收获人生成熟的果实。但接下来的新学期生活却给不像她想象中那么美好,日子显然还有些无聊和枯燥。这时的格非,却常打来电话问候她,有空也约她出去耍耍,蓝默自然是比较高兴的。每天睡前蓝默都能听到格非跟他轻声道“晚安”,这确实是一个幸福的征兆。

    有天,蓝默没接到格非的电话,夜里竟辗转难眠起来,第二天一大早就打了电话过去,原来格非跟朋友一起吃饭喝了点酒有些醉意回来就躺着睡了。蓝默挂完电话后,突然觉得自己好奇怪,是不是喜欢上格非了,要不然怎么会因为一次没打电话就为他担心起来。但转念又想作为朋友这也很正常,时常联系却突然不联系了自然要担心一下。蓝默很快觉得自己是想多了。

    格非的电话又时常打来,在夜晚呢喃话语里有些动听,话语里时常对蓝默很关切。格非和蓝默总有那么多欢乐的交谈。

    这是爱情来之前的征兆。过了些日子,终于有一天格非开口表白了,问蓝默愿不愿意做他女朋友。

    这应是蓝默所能预料到的,只是刚来异地爱情这么快降临她感到有些突然了。她不知道格非的爱有几分,也不知道自己对格非是好感还是爱的感觉。蓝默之所以有这些顾虑,是因为在蓝默心里的爱情是很美好的,她追求一份一生只爱一人的、纯洁的、永恒的爱恋。当然这只是理想爱情的设想。蓝默犹豫和迷惑了。

    晚上躺在床,对着宁静的夜晚,想着白天格非的表白,内心权衡着,该不该接受这样一份情感。这也是蓝默第一次这么严肃地对待和考虑自己的情感归宿。

    蓝默那晚做了一个梦,梦见了爬白羽山时格非给她讲的故事里的那个叫白歌的女子,蓝默似穿越时空来到白歌的那个年代,她们相遇在湖边的柳树旁,白歌静静地看着湖面,蓝默静静地望着湖水,一条鱼儿调皮地蹦出水面来打破了她们各自的安静。她们转过身来对视了对方,而后都莞尔一笑,她们似相见恨晚的一对姐妹知音。

    蓝默说:“我听说了你和羽剑的爱情故事,很纯洁、很美好,很让我感动,很让我向往。”

    白歌微笑,一道温柔的思念从她的脸庞悄滑过,良久她答道:“对,它很纯洁、很美好,同时它也伴随着柔软的痛楚,如细细的长流水,绵延不绝。拥有这样一份纯洁美好的情感,此生我已很知足,再也没有其他什么更让我感动和幸福。”

    蓝默静听着,凝思的思绪一直绵延很长,很长……直到窗外清冷的月光淡去了瘦长的光影,晨曦吹进一缕黎明前的清新空气。这个梦好长,穿越古今;梦很美,唯美的爱情;梦非常超现实,故事很遥远。

    梦终归是醒了。蓝默还在想着那个叫白歌的女子,洞穿着白歌眼角深处淡淡的哀思,不由地在心底向往着拥有那份纯洁的爱恋。蓝默想着,白歌违反家规得以与羽剑邂逅并相知,也许我也需给自己一个机会去试着寻找和拥有这样的一份爱恋。一场梦的思考,蓝默在心里默认地答应了格非。

    接下来的日子里,蓝默和格非自然走到了一起。像大多数情侣一样,他们经历着恋爱开始时的甜蜜,到热恋时的难分难舍,再而热恋降温时的冷淡。

    纯洁美好的爱情真的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吗?

    蓝默很苦恼,她觉得爱情就好像是一个怪物,让人捉摸不透却又不可抗拒。恋爱时的幸福就像人抽筋一般,说来就来了,让人迷恋得死去活来,说走却也就走了,那么的干脆,一点都不拖泥带水,甚至连眼泪都来不及落下。

    随之而来的是痛苦,这痛苦就好比是狗皮膏药一般,就那么紧贴着,蒙上衣服或许别人看不出,当下里却是时刻紧贴着,每一秒你都能感受到它的存在。因而也许不是幸福太短,而是我们对疼痛太过敏感了。

    一个季节放声狂欢,一个季节小声歌唱,一个季节默默无语,下一个季节静静离散……这是自然四季的循环规律,人生又何尝不是没有这样的四季呢!蓝默在记录文字的页面上写下了一首歌唱淡忘的诗《假如诀别》:

    在开满紫色小花的树前

    回转过身

    努力给出一个温柔的微笑

    落花的窗台外

    歌唱的淋雨少年远去了背影

    浪迹天涯

    请原谅我不忘好好跟你说声再见

    然后在最深最深的角落里

    试着将你藏起

    藏到任何人  任何岁月

    也无法触及的  距离

    回过神来,列车早已离开W城徐徐向北。蓝默在心底悄悄对这座城市,和城市里的那个他,最后说默说了句“再见不再见”!下一路的驿站,那颗不安分的心拥抱着此刻的青春正向北漂去。

    蓝默承认自己不算个诗人,可是依然拥有诗人们那颗流浪的寻找灵魂归宿的心灵冲动和激情。那一场失却的爱恋对于向往流浪的人只是遭遇的一场风雨的露宿。从没听说那美丽的吉普赛姑娘会找个故地的情郎而放弃她那激情流浪的舞步追逐。

    幸福从来与误会无关。如果以后遇见,也当从未相识;如果不再遇见,也就从此作别;如果还会再相识,那一定不会是在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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