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开例会时,眼睛瞄向了工程部,男同事们竟然都拿的是钢笔。我心中一阵惊讶,公司提供的碳素笔他们不用,自己买钢笔用。
我这个自称喜欢钢笔的人有些汗颜。记得前几年,不知怎的想起了钢笔,喜欢的不得了,自己精挑细选,在网上买了一只,还刻了字。那是一只银色,通体纤细的包尖英雄牌钢笔,我简直有些爱不释手。刚买回来,天天用它写字,觉得幸福无比。可现在呢?我喜欢的那只钢笔被我丢在不知哪个角落里了。
看着手握钢笔的同事,我又怎么说我喜欢钢笔呢!我想有些喜欢是肤浅的,就像我说我有多么喜欢钢笔一样。那只不过是我一时兴起而已,短暂的新潮澎湃并不能长久,它来的快去的更快。新鲜感没了,喜欢也荡然无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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