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对忠诚协议的复杂性麻烦性都不敢接近。因为写了怕法院不认可,不写,实际给生活中又需要。
怎么办呢,当事人又要求写协议。
所以有些坑一定要避开.
第一,比如:限制基本人权和人格权的协议不能写。人权和人格权是什么呢?就是你的各种自由,比如不能给陌生人说话打电话,发信息,,没有权利提出离婚,没有权利养孩子,有过错卸掉胳膊,有权公开对方的过错行为惩罚侮辱对方,在家反省不得出门等。等等都属于限制性违法条款是无效的。
第二,违约金过高,剥夺一切收入。严重影响个人基本生活,超出承受能力,导致不能抚养自己父母和孩子以及第三人的履行。
第三,违背公序良俗,违背社会常理。比如精神损失费,门口跪三天。
第四,胁迫签订协议。在过错现场抓奸逼迫写协议。
看了以上的坑,很多人很解恨,很多人都想挑进去,但是毕竟法律保障人权和人格权,受害方只能在合法的限度内保障自己的权利,千万不要照抄照搬,否则协议不被认可,就白写了。法院不认可,你的气是出了,但是你的权利没有保障。让过错方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得不偿失,得不偿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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