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北方初秋,连阴雨后初晴的早晨,绿茵茵的草坪上,长着几棵石榴树,树上硕果累累。
一个老师带着一群一年级的小学生,来到草坪上采摘课,孩子们象才出笼的小鸟,开心地在草地上奔走。
突然一个孩子一脚踩空,掉进了草坪遮掩下的一口井,六岁的生命被死神夺走。
事发后,社会上反响非常强烈。这个事件的处理办法一如往常:给家属巨额补偿、追查学校领导责任。
真替这学校领导抱屈:再负责任的领导也不可能把学校里的每一寸草地都亲自用脚踩过;谁会想到那井口盖的是个朽木盖,而且还被铺上了草皮。
依我之见,这件事最应被追责的是明知那口井的存在还给木井盖上铺草皮的人,这简直就是蓄意谋杀。
现在一出事就“追究领导责任”,这种处理办法本身就极不负责。
领导怎么可能对每个人做的每件事都复核?难道要给每个干活的人身后都跟个警察、装个监控头?
干活人的良心才是工程质量安全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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