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企业有申报专利的积极性,但发明人缺乏申报专利的积极性。根本的问题在于激励不相容,即在申报专利这件事上,企业和发明人没有实现利益共赢。
其后果就是企业因为一些政策方面的需要想多申请专利时,发明人并不给力。所以企业就只能想办法和代理机构合谋编造专利,恨不得将一个发明点申请十个专利,与美国专利恨不得将十个发明点放进一个申请文件的做法形成了明显对照。
而造成这种偏差的原因,主要在于美国企业的发明点不断从发明人、研发人员中涌现,摁都摁不住。而中国企业的发明点都像牙膏一样,需要一点一点从发明人、研发人员身上挤。这其中当然有两国科研人员的水平和习惯问题,但最关键的可能还是对申报专利和配合申报专利的态度,而态度的背后则是激励的到不到位。
二是企业申报专利大多数时候不太当真,不认真、不严肃,不觉得事关重大。所以也就不愿花太多钱在上面,不会刻意去找高收费的代理机构和高水平的代理人。多数情况下,以能授权为第一目的,授权后能不能有诉讼上的用处,却不去研究,甚至在所不问。这就是低质量专利,甚至垃圾专利大行其道,并对相关的社会和国家资源造成严重耗费的原因。
而企业不太当真,不认真、不严肃,不觉得事关重大,主要在于一方面,侵权企业不会为侵权行为感觉到肉疼;另一方面,专利权人(企业)也并没有因为抓到侵权而欣喜若狂。因为过去我们的法律在专利侵权赔偿上遵循的还是一般法的补平原则。这就让专利权人对打赢一般的专利诉讼缺乏兴趣,进而对一般专利的高质量也就没了兴趣。
当企业没兴趣提升一般专利的申请质量,并且因为政策方面的考量又想大量申报专利,而且申报大量低质量专利并不会形成太多的实际好处,甚至会形成企业的负担。所以也就难有对发明人、研发人员的切实激励,研发人员缺乏激励,不会积极主动申报和配合申报专利,企业就只能找代理机构合谋编造专利,很多编造的专利企业明知没多大用,所以就不会太当真,也自然没有理由花大价钱在上面。代理机构要不到高价,并且缺乏发明人的配合,甚至还要根据企业申请人的要求去编造专利。那结果必然就是垃圾专利成堆出现,而正真的发明点却总像挤牙膏一样难以为继,更谈不上自发涌现。
如果说,目前中国专利的现实和政策有什么症结可循的话,窃以为这两个问题就是症结中的症结。
两个问题:
一是发明人没有申报和配合申报专利的积极性。
二是企业找不到又多又好的发明点,进而也没有花大价钱提升专利质量的意愿。
觉得这两个问题背后的形成机制很值得讨论研究,如果能有所洞察,对我们代理机构开发市场赢得客户,必有很大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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