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流逝的岁月(1—3)
血一般嫣红的葡萄酒在晶莹剔透的高脚杯里摇曳着……幽暗的灯光下,那张酡红的脸蛋上,一双醉眼迷离的双眸无神地望着窗外漆黑无边的夜。
嫉妒像一条毒蛇,呲着长长的獠牙狠狠地撕扯着Ann那脆弱不堪的心。不知道有多长时间了,像这样依靠酒精的麻醉才能入眠的日子好像数不过来了。隔壁屋内又传来《红楼梦》中那支她曾经尤为喜欢的《枉凝眉》曲子,如今,这天籁之音却似狠狠地搧了她一耳光,而后又重重地击打着她的心,使她不能呼吸,不能控制那铺天盖地而来地愤怒忧伤。她知道:阿风和钱醉又聊上了!这,是她不能忍受的。阿风是她最亲爱的人,是她的太阳,他怎么可以……一想到此,她就禁不住地颤抖。伸出那涂了蔻丹的苍白而纤长的手,端起桌上的酒一饮而尽,她禁不住嚎啕大哭……
(1)
那流逝的岁月(1—3)阿风和钱醉相识于三十年前。
那个时候,阿风是一个来自偏僻贫穷小山村的苦孩子,父亲去的早,母亲眼睛有疾。他整日里最担心的问题就是温饱,和《平凡的世界》里的孙少平一样,但这并不影响他的努力进取和对未来的向往。
他,一直是他们那个年级的第一,因此也赢得了不少女孩儿的芳心。
钱醉和一般的农村孩子不同,她生来似乎就是为了体验享受。父母皆有体面的工作,她什么都不用操心,她是被父母捧在手心里精心呵护长大的娇娇女。在她的世界里,她就是高贵而不可一世的女王,可以傲视一切,号令所有。
那流逝的岁月(1—3)他们似乎是两个世界里的人。
但一首歌改变了这些。
那是一个秋日的下午,阳光明媚。班主任一时心血来潮,鼓励同学们上台即兴表演。在一片嘀咕声中,大家都害羞地你推我搡,不好意思置自己于众目睽睽之下。但钱醉不同,她早就跃跃一拭。
掌声中,钱醉袅袅娜娜地轻移莲步,款款走上讲台。在众人期盼的目光中,轻启朱唇,一道清亮的嗓音回旋在教室上空……
“一个是阆苑仙葩,
一个是美玉无瑕,
……
若说无奇缘,
今生偏又遇上他
……”
教室里一片安静,大家都陶醉在《红楼梦》这首《枉凝眉》中。
而此时的阿风,只是呆呆地,呆呆地望着台上的女孩儿。她的歌儿,深深地震撼了他,颠覆了他十几年的生活认知,给他晦暗的人生注入了一线生机 ,一丝活力。少年的他,并不知道心里已经驻进了一个靓丽的影子,而这个影子,终像瘾君子一样伴随他几十年。也许,从那个时刻,他就不可救药地爱上了她,那个不可一世的骄傲女孩儿。
一首《枉凝眉》奠定了钱醉在同窗们心中的位置,以至于好长一段时间大家都津津乐道于此,看她的眼光也都是羡慕和崇拜的。而她,则更加地挺着不算饱满的小胸脯,像只骄傲的孔雀一样,愈加地目中无人。
阿风爱慕着这只“骄傲的孔雀”,眼睛里都是她开屏的样子,且越看越喜欢,但贫寒的家庭让他望而止步。他知道,他们是两个世界里的人,不可能有什么交集。所以他更加地努力,以期她能多看他一眼。
时间,就这样流水般滑过。
一个晚自习结束的课间,阿风正如平时一样埋头于课本习题的海洋中。
“给你!”一个温柔而清丽的女声飘进耳中。
阿风抬头,瞬间呆了一呆,接着就是触电般溢满全身地幸福。
“什么?”他疑惑。
“吃糖。”钱醉笑意盈盈地觑着他,粉红的手心里躺着几颗花花绿绿的水果糖。
他闭了闭眼睛,以确定这是否是真的。接着,他抑制着满心的激动和欢喜,急慌慌地捏起那几颗糖,从嘴里挤出几个含糊不清的汉字,“谢谢!”而后又怕羞似的赶紧低下头,掩饰着自己的脸红心跳。他真是太幸福了,他的女神终于看到他了,她眼中终于有他了!他心中的狂喜犹如滔天巨浪,他想大笑,他想向世界宣告,他想痛快淋漓地大醉一场……
“送糖”情思一直伴随着阿风,使他不时地念起那个唱着《枉凝眉》的美丽女孩儿。但初中三年,他们的交集仅止于此。他,还是那个成绩优异,无人可超越的年级学霸。而她,也依旧骄傲如斯,依旧不爱学习。他们之间,似乎……
(2)
那流逝的岁月(1—3)高中,他们去了不同的学校。
也许,他们不会再有碰撞,不会再有联络,什么都不会再有。
大学,他们又去了不同的学校,不同的城市,又各自谈着不同的恋爱。
似乎,他们,渐行渐远,可谁又能知道呢?命运的安排就是这么的奇妙,也许,前一秒钟的不可能,后一秒就是前缘再续。
(3)
那流逝的岁月(1—3)Ann是在大学毕业后的第二年遇见了阿风,那是的阿风已经没有了少年时的窘迫和困顿,他意气风发,他侃侃而谈 ,他依旧努力,依旧不屈于命运。
Ann至今都记得他们的第一次见面,那时她去县城学习,大姐说要她去见一个男孩儿。她想,不就是一次见面吗,有什么可害怕的!于是,她素面朝天,一袭短裙,像个刚毕业的学生,不施脂粉,悠哉悠哉地欣然赴约。本来,她没报什么希望 ,相亲多了,她亦麻木。为了父母那殷殷地爱女心,她义无反顾地赴约,只为了不辜负双亲。
他们在他的宿舍进行了第一次会面。
那是一个凌乱不堪的小屋子,她没有想到,她以后会在这样一个狭小的空间里享受她的爱情。
第一次见面,没有太深刻的印象,她只记得他凌乱的如鸡窝一般的头发,还有那乱糟糟的小屋。她觉得她不会和他有什么碰触,但上帝就是这么地爱开玩笑。
一日,连着讲了四节课的她,累得跟狗一样,竟鬼使神差地拨了那个留在记忆里的号码。谁料,通了。当时,她吓了一跳,慌慌张张地“喂”了一声,就听到了那个她一辈子都不能忘却的磁性的似有魔力的男声。
他们约了星期六晚上见面。
约会的日子到了,Ann换上了那件她自认为优雅的牛仔长裙,一件白色的衬衣。本来,她够苗条,身材亦婀娜多姿,这样的装扮,使她更加地迷人,青春那朝气蓬勃的气息笼罩着她的全身。此时的她,足以迷倒一众男生。而阿风,也一改前次的邋遢,头发似经过精心地梳理,着装也大方得体:挺刮的白衬衫加上颇显绅士风度的西裤,倒显得格外的儒雅和爽朗。
他们在一起谈天说地,似遇到了知音;又一块儿吃了个精致的晚餐,似前生相识。
此时的Ann,已经被阿风所深深地吸引。她佩服他的学识,欣赏他飞扬的性格,爱慕他努力进取的那股气势,贪恋他身上浓浓的男人气息。同时,她也惊讶于一个出身那么可怜的男孩子,竟然读完了大学,且没有自怨自怜,没有屈从于世俗!那需要一股什么样的勇气?她不能想象。她只觉得,自己深深地怜惜着他,要他从此不再受苦受难。以后和她一起的日子,只有清风明月,百花烂漫。
毫无悬念地,他们开始恋爱,花前月下,清风松林,阳春白雪,浪漫海滩,都留下了他们爱的足迹。阿风很享受,也很满足 ,Ann也尽情地幸福着,憧憬着。
爱情是如此的美好,让人不顾一切地飞奔而入。两个人的世界,总是充满了甜蜜,总是让人流连忘返,舍不得生气,舍不得吵嘴,甚至舍不得一分一秒的分离。
Ann到现在还记得,那一年陪父母刚刚过完大年初一,她就迫不及待地飞奔向她心爱的阿风。她知道,他一个人孤零零地呆在那个寂寞的小屋,他一定在想她,在盼着她天使般的从天而降。她在心里狂叫着:“阿风,我来了,我来陪你了!”
当她轻柔地推开小屋的门,阿风“唰”地从床上一跃而起,风一样扑过来紧紧地抱住了她,两片火热的唇瓣再也不舍得分开。
她温柔地抚平他眼角眉梢的愁意,用自己笨拙的双手给他做不甚好吃的幸福三餐。她是那么热烈而深情地爱着他,在他面前,她觉得正如张爱玲所说的“卑微到尘埃里”。她觉得,阿风就是她的国王,她的上帝,她希翼的美好的一切!她甚至愿意用自己的所有(包括生命),来换取他的一份快意!也许,爱一个人,就是这么地自甘堕落吧!可是,这又有什么呢?她愿意呀!
“愿意”一词让她彻底沦陷,没有了自我!她爱他,抛弃了所有:自尊,事业,友情,亲人……
终于,他们合而为一,她颤栗于他强大而厚重的灵魂,而他,则迷醉于她青春饱满的身体。他们彻夜不眠,忘情于彼此。没有了岁月,忘记了红尘,他们眼中,只有你我,再无其它。
那是一段怎么样地疯狂,那也是一段青春独有的记忆!
有时回想起来,Ann依旧唇边含笑,她爱他,愿意陪他张狂,愿意陪他肆意!有什么可忌讳的?人生,不过短短几十载,而青春,则短得更令人握不住!它就是一滑不溜秋的小鱼儿,稍不留意,就消逝地无影无踪。
一切都是那么地顺理成章,一切又是如此地完美。
那流逝的岁月(1—3)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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