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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数学基础知识

小学数学基础知识

作者: guru200 | 来源:发表于2017-01-25 09:00 被阅读72次

质数与合数

  1. 合数指的是:一个数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还有别的因数(第三个因数),这个数叫做合数
  2. "0"“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3. 一个整数,其约数除了1和它本身外还能被其它的因数整除,这样的数叫做合数。100以内的合数(包括100)。
4.6.8.9.10.12.14.15.16.18.20.21.22.24.25.26.27.28.30.32.33.34.35.36.38.39.40.42.44.45.46.4849.50.51.52.54.55.56.57.58.60.62.63.64.65.66.68.69.70.72.74.75.76.77.78. 80.81.82.84.85.86.87.88.90.91.92.93.94.95.96.98.99.100。共74个。

1-100的质数:

2,3,5,7,11,13,17,19,23,29,31,37,41,43,47,53,59,61,67,71,73,79,83,89,97

质数也称为素数

约数与倍数

  1. 如果一个自然数a能被自然数b整除,便称a是b的倍数,b是a的约数,几个自然数公有的约数,叫做这几个自然数的公约数。公约数中最大的一个数,称为这几个数的最大公约数。一般用(a,b)表示a,b的最大公约数。如(6,9)=3,(6,8,12)=2。
  2. 几个数公有的倍数,称为这几个数的公倍数。公倍数中除零以外最小的一个公倍数,叫做这几个数的最小公倍数。一般用[a,b]表示a、b的最小公倍数。如[4,6]=12,[6,8,12]=24。

约数也称为因数

最大公约数和最小公倍数

小学生奥数:最大公约数与最小公倍数 知识介绍很全面

求最大公约数和最小公倍数通常可采用:列举法、分解质因数法、短除法

奇数与偶数

哥德巴赫猜想

任一大于2的偶数都可写成两个质数之和。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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