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你们的妈妈一起去看房,准备买个大房好迎接虎子出生,房子看的很中意,房东也在价格上做了让步,一切都很顺利,唯独搬入时间双方谈不拢。
房子因为房本不满两年,需要额外交一笔税费,如果到年底再交易,税费即可避免。不过你们妈妈马上要生了,而且现在租的房也到期了,我们希望当下签完买卖合同,多交点定金,现在就入住,只是房屋交易放在年底办理,问题就此出现。房主是个律师,她经历了太多经济纠纷,她认为合同无法完全约束买方,很有可能不履约最终对簿公堂。即使我和你妈妈表现的很诚恳,对方任然担心可能存在的风险,事情暂时没有谈妥。
站在房主的角度看,确实不踏实,而且她在质疑合同的效益。我们也很理解,不过这也反映出社会存在的一些问题,让人们无法相信契约精神。
不过,我还是觉得用善意看待这个世界更好,相信世界上的好人更多,大家都这么想、也这么做了,这个社会可能更具契约精神,也就不会有上诉的担心了,买卖会变得很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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