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工商总局在7月21日发布的《甘肃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2016年上半年信息分析报告》中有一句话,在电商行业中引起了不少争论:
微信购物不受《消法》保护,建议消费者通过司法途径处理。
由于"微信购物"本身并不是单一网上购物形态,只是微商、微店等多种购物方式的统称,甚至连京东也被划定为"微信购物"的一个环节,所以一概而论并非高明之举。
近日,当事方甘肃省工商局通过人民网承认了此次报告的错误,并重新对"微信购物是否受保护"的疑问进行了全面解答:
(分析报告)措辞和表述存在不严谨、不完整的问题。许多具有营业执照等合法手续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也通过微信开展销售活动,这类情况肯定属于新《消法》规范的范畴。
工商局负责人认为,以下三种微信购物行为都适用于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取得合法资格的市场主体通过微信进行交易。比如通过微信转账给索尼相机经销商,购买一台相机,这样的交易行为理应受到法律保护。
· 在取得合法资格的微店(第三方交易平台)上进行的交易。这个非常容易理解,微店和淘宝、京东一样,本质上都是电商平台,只是规模有异。
· 通过微信公众号的方式推销产品和进行交易。
这三种情况几乎覆盖了绝大部分的微信购物形态,所以大家仍然可以在微信上放心买买买。
至于饱受争议的"微商",甘肃省工商局法规处负责人则持有了否定的态度,他认为这种交易属于个人之间的私人交易,不适用消法来调整和规范。不过这并不代表无法维权,只是属于合同法和民法的规范的范畴。
总的来说,大家如果想在微信上购物,只要保留好票据、聊天记录等一切证据,那么微信就是一个可靠、受法律保护的购物平台。但如果不想被无良商贩坑骗,那还是尽可能杜绝通过"微商"购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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