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一颗赤诚之心,在见到父母之前,我先是去找对事情经过有深入了解的一个堂大伯家。经过和堂大伯的深入交谈,他把过往几十年前的事情向我一五一十的描述一遍。上面所述都是堂大伯向我描述的事情的经过,他大约快八十岁了,但头脑很是清醒,对于事情的经过记忆尤新,把当时他协调的父母和二大伯的分家过程详细入微的都说给了我。期间,我征求他的意见,把他所描述的事情经过做了简单的录音录像。
也许有懂法律的朋友会讲:这样的事实完全可以由法律来断定,大不了找法院了结一下就可以了。
然而,一家人之间的事务,若是通过法律来裁定,胜负之间往往也意味着亲情的断裂。就像堂大伯所讲“一家子人的事,哪有理可说的,这里里表表的事谁都说不清楚……”
末了,
堂大伯又说:本来就没有事的事,现在说起来,你们小弟兄们自己去说吧,事就是这么个事。
二大伯家的两位叔伯哥哥也急于把事情解决,但是当年的事情,要么我们都还很年幼,要么当时我们都还没有出世,两对老人的争执对于我们都是很大的难题。
我把从堂大伯那里问到的情况跟他们原原本本的说了,同时也把录下来的视频给他们看。事情的真实情况我们都有了大致的了解,房子的真正归属也基本明白了。
之所以二大伯和二大娘拿这个房子说事情,其根本原因却不在这两间房子上。因为那两间房子基本没有人住,整个院子因为地方狭小,也没有重新翻盖的意义。四婶去了二大伯家,和二大娘推心置腹的谈了谈她心里的结在哪里,跟我说其实就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日久天长就积下了一些怨恨。二大娘的意思是,她要把她心里委屈的事情和我说说,要两间房根本不是她的目的。
从另一个侧面来讲,二大娘和我的母亲两个人互相不说话已经有几年了,这个状况我也隐约感觉到了。只是她们互相不说,做晚辈的我也不好去问,只是觉得二大娘已经好久没到母亲那里串门,一丝隐隐的怨恨似乎弥漫在两人之间。
我静静的听二大娘数落母亲的不妥之处。
“那一年你二大伯生病,你娘拿了鸡蛋去看,那一天是农历的初十四,这个日子看病人不对”
另外,母亲稀里糊涂的把给二大伯的鸡蛋数量给弄成四十四个,这一点是二大娘很是愤恨的事。
“凭什么你去你娘家就不赶在初十四,而是初十六去呢?”
在二大娘看来,母亲这是不怀好意的行为。
二大娘的女儿结婚出嫁,家里的叔伯嫂子和婶婶大娘们是要“添香”的,即给一些财物表示祝愿。母亲作为婶婶应该给三十元,我的媳妇作为嫂子是三十元,可是母亲在去给堂妹的出嫁“添香”的时候,并没有说明哪一个钱是她自己的,哪一个钱是我媳妇的,稀里糊涂就给了六十元。
“等你儿子结婚的时候我得问问你媳妇,芳子结婚的时候你<添香>的钱在哪呢?”二大娘说这话的时候还是很气愤的样子。
二大娘只认可了我的母亲给了堂妹“添香”钱,因为没有说明六十元里面有我媳妇的钱,就不能认可我媳妇也给堂妹“添香”。对于本家别的比我小的侄子弟弟们结婚,拜天地都有我媳妇的名字,二大娘觉得母亲对“添香”不分开说明的事属于“小看”人的行为。
对此,二大娘愤恨在心。
“你说说,你娘出的这些事,这都是什么事!”
她们妯娌两人已经数年不说话,我多想替她们把这些过往的不快都担当下来。
可是,我又怎么能担当起来这样的事情呢!
我多么期望她们妯娌间和和睦睦相处,让我们做晚辈的能抛开这些负担啊!
“大娘,我很希望你能像过去一样到家里串串门,你都多久没到我家串门了,我想啊!”我只能向二大娘表达我的期望。
对于二大娘指责的母亲的这些事情,做儿子的我断然是不敢去责怪母亲的。
我只能听着,听她把心里的怨恨倾倒出来。
最后,二大娘答应不再提房子的事,也不再追讨那两间莫须有的属于她的房子。只是叮嘱,不许母亲到外面和别人说:房子争来争去最后还是母亲的。
即争房子这件事不能再提,其实就是面子上的事。
二大娘说完这些就走了,似乎放下许多沉重的包袱,脚步轻盈的转身离开。
一场发生在上一辈人之间的家庭争执就这么过去了。
这样的结局,我和叔伯哥哥们也算是满意,拉开架势要大闹一场的风波得以平静。在旁的大大伯,大大娘,四婶,和臭子弟弟,也都长舒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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