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国的法律规定,如果鲁国的人做了其他诸侯国的臣子或妾仆,只要有人能够将他们赎回,就可以到国家的府库去领取赎金。有一次,子贡在一个诸侯国那里赎回了鲁国人,却没有到府库去领取赎金。
孔子说:“子贡这样做是不对的,如今鲁国富裕的人少而贫困的人多,有几个人能拿自己的钱去赎回鲁国人呢?领取了府库里的赎金,无损于他自己的行为,而不去取赎金,就不会再有人将鲁国人赎回了。”
有一次,子路将一个落水的人救起来,那个人很感谢他,于是就给他送来一头牛,子路接受了这头牛。孔子知道后,十分高兴地说:“鲁国今后一定会有更多愿意拯救落水者的人。”
袁黄说:“用凡人的眼光来看子贡和子路所做的这两件事,子贡不领赏钱,似乎胜于子路接受别人的牛。而孔子却肯定了子路而否定了子贡,从这里可以看出,评价一个人所做的事是不是好事,不能只看眼前的行为,而是要看其流传开来的效果;不能只看一时,而应看到长远;不能以一个人为标准,而应该考虑到天下人能否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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