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深入了解所写对象的事迹,注意对材料的选择和分析,写出人物个性和风貌。
任何文章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写。为此,首先必须占有大量的资料,然后认真地分析其特点,确定写作中心。围绕中心选择与组织材料,不要面面俱到。只有围绕主题来选择材料,其材料才有用,其作品才有灵魂。同学们千万注意避免出现以下情况:只是罗列材料,事无巨细,芝麻豆子摊一堆,没有一条线索来贯穿,也没有一个统一的主题。这样写小传是不成功的。
二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夸大,不缩小,不编造。
传记作品要完全真实,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以及重要细节。一个细节的失真就会动摇全篇传记的价值,更不要说重要情节了。但这并不是说,撰写传记要照葫芦画瓢,眉毛胡子一把抓,把人物的一颦一笑都毫不遗漏记录下来。恰恰相反,要有重点、有详略,要选取那些与人物生活、思想、工作有密切关系的事件和情节来写。为了将人物写得形神兼备,也可以适当地作些文学渲染,如《邓稼先》中的多处描写大漠,写作者自己对友人的关切之情,自然使文章读起来更充满情味。同学们给父母写传记一定要带着感情去理解和认识他们的经历,在客观的讲述中传达对父母的认同和敬爱之情。当然这些渲染又是必须符合人物身分和性格的。
此外对传记人物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来刻画,不能因为喜欢就只写好的,对其进行美化;也不能因为不满就只写坏的,对其进行丑化。对传记人物的刻画要尽量做到客观、准确和全面,不能由着自己的喜好任意胡写。
三要有文学色彩。
传记是写人的。为此,在写作中一定要抓住人物特点,记述其重要的有代表性的大事和最能表达人物个性特征的典型小事。不写大事,无法表现人物的贡献;不写小事,无法使人物活起来。甚至还往往会使文章流于一般化与浅薄。要使传记写得生动感人,就应该认真研究人物的生平事迹、性格特征和思想品德,用创造性的笔法来展现人物的思想面貌和个性特征。为了把人物写活,就必须从各个侧面挖掘和占有足以表现人物特征的典型事例和细节,即最能体现这种特征的思想、言论和行动及轶事、趣闻等,进行描写和渲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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