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工,您的高级职称材料报送要不要考虑一下了?”
“不考虑,滚!”骂完,我立即挂了电话。
我非常讨厌这些专职帮人报评高职的骚扰电话。重点是,帮报个高职居然收费高达8000元,你特么以为钱是大风刮来的吗?
话说回来,我做个招标代理,评个高级职称也没什么用。
只是,我虽是专职从事招标代理,可我所在的公司主营业务却是造价咨询。
所以,我不但要完成本部门的招标代理任务,我还得帮公司造价业务部门进行对外投标。
昨天,我就完成了一个造价项目的投标。
并且,我还废标了。
原因是,这个造价项目的招标要求与往常不一样,造价方案要求提供增值服务。评标办法要求“增值服务内容亮点突出、具体可行”。
作为一家造价咨询公司,在承接造价咨询业务的同时,还能提供什么增值服务呢?真是很奇怪的要求。
思来想去,我最终把招标代理作为增值服务写进了方案。
你委托我做造价咨询,我免费送你招标服务。
我公司招标经验丰富。你单位后期若需要招检测单位、招物业服务单位、招设备供应商等等,我统统免费给你提供招标服务。
评标会上,由于我的增值服务亮点太过突出,招标人代表表现出了强烈的兴趣。
招标人代表,我们一般称为甲方代表,简称“甲代”。
甲代提醒其他评委,请各位评委特别留意一下这家公司的增值服务方案。
几位评委一看,纷纷发出赞叹。有人说,真是开了眼界,从来没有遇见过如此有特色的增值服务方案!
连现场组织评审工作的本项目招标代理公司的工作人员也大吃一惊。
那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取过一本投标文件,哗哗哗开始翻阅。翻着翻着,只听他说,请各位评委注意一下,这家投标单位的投标函里面,出现了一个严重的错别字。在这种重要的经济技术指标页出现错别字,要不要废标请几位评委研究后定夺。
结果,他们商议决定,让我废标。
本项目招标代理公司的工作人员,他竟然去翻找我的错别字。我严重怀疑,他极有可能早就打算好去承揽发包人后期的招标代理业务了。他怕我抢了他的业务,并且是以免费的方式。
这种侮辱,确实让人无法忍受。我还是欠考虑了。
其实,有时候要不要废标就一句话的事情。如果当时甲代能说一句,只是一个错别字,算不上实质性的不响应,可以忽略。我也就不用废标了。说不定还中标了。
评标会上,评委们都擅长于观颜察色,并精于听懂话外之音。甲代的每一句话,评委们都会认真对待,给足面子。
甲代,甲方利益的代表者。可是,为什么从本项目的甲代的各种表现,看不出他是在坚持保护甲方利益呢?
原来,这位甲代,他并不是甲方(发包人)单位的工作人员。他来自于另一家咨询公司,是一位资深的评标专家。发包人通过一纸委托书,请了他来当甲代。
职业甲代,是这个时代的产物。这种不是真正甲代的甲代,真的让人很头疼。要是可以取消甲代,那就再好不过了。
我赶紧查阅相关文件。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2013年修订)第九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从这话理解,招标人派代表是合规的。不派似乎还不行。
政府采购方面,云采财【2018】8号第2.2条,“评审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也是同样被允许的。
看看昆明市的情况。昆政办〔2017〕36号文第四十二条,“招标人应当委派1名代表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二字有别于“可以”二字,在办法里正确的理解就是必须的意思。这是让人失望的。
看来,目前的法规都是支持甲代的。并且,都没有明确规定甲代不能找枪手。
听说,甲代这种职业的收入是非常可观的。能让发包人请来当甲代的,一般都是专家库里的资深专家,甚至是评标界赫赫有名的存在。成为专家库里的资深专家,前提条件是具有高级职称!
要怎样才能凑够8000元呢?
【虚构情节,勿对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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