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急关头,当选择权在你的手上,你是否会选择保全多数人,牺牲少数人呢?
很多人说,当然啦,多数人的幸福与价值当然高于少数人。
那,如果将这个问题细化呢?
一种情况,这多数人都是普通的工人农名,这个少数人是能为全球做重大贡献的科学家;
生命是平等的,贡献度不同,这种情况,如何选择?
还有一种情况,这多数人,你完全不认识,而少数人就是你的家人,你的至亲之人;
当你可以救助自己最亲的人的时候,你会选择那大多数吗?
而且,如果这个比例是十万大多数人,和少数10人,这样强烈的对比呢?
是不是很难选择。不论如何选择,似乎都是罪人,都是错的呢?
其实,这件事,换一个角度来看,其实,从来都不是个困难的选择。历史已经说明了我们的选择。关键点就在于,你是一个人,是一个存在一定社会关系的人,不是上帝。
最简单的一个词语,频频出现在各种历史事件,英雄传记中——以少胜多。
什么是以少胜多?通俗的来说,就是十个人与一百人对打,存活的一方是那十个人。
每个人,其实都不会是座孤岛,我们彼此关联,或近或远。
理性上来说,我们都是各种利益团体的一份子,我们的行为,多多少少都是为了自己以及自己所代表的利益团体。
通俗来说,你作为子女,要孝顺父母;作为丈夫,要爱护妻儿;作为一家公司的员工,你要努力工作,维护自己公司的利益;作为中国人,你要爱国,遵纪守法等等。当你的父母,你的妻儿,你的公司,你的国家面临危险,你会做的,不是上帝,是这些利益体的代表,你只会维护你的父母、妻儿、公司、国家。
社会关系随着人类的发展,一直在变化着,也许,将来的某一天,人与人之间不再有这些人伦利益关系,只是,如果真的会有那一天,似乎,又少了许多人之所以为人的人情味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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