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爱之痛
一 枪决
初冬时节,北风吹,江上寒,黄叶翻飞,尘土飞扬,天地间灰蒙蒙的一片。冷风从衣领缝隙中穿入,直达胸膛,给人一个透心凉,禁不住打了一个寒战。大白天的四周却像黎明前的黑暗,寂静的出奇,除了“呼呼”作响的风声,什么也没有,给人一种不祥的预兆。
县城郊外南三公里处,人头攒动,熙熙攘攘,大家都不敢大声言语,人头像被一根绳子牵住似的,两眼目不转睛地直盯着前方不远处的靶场,气氛显得十分压抑沉闷。
溺爱之痛突然,伴随着一阵刺耳的警笛声,一排警车呼啸而至。一群身着制服荷枪实弹英武干警从车推下一位英俊少年,他身材瘦高,体态匀称,面目清秀,面带微笑回头扫视着众人,潇洒走过。
“呯”的一声枪响,那少年应声而倒。正义的枪声送他走完了短暂而罪恶的一生。
少年名叫王敏,那年他刚满19岁。
那天是2004年11月7日,立冬。
而历史总有惊人的相识,今天也是11月7日,立冬。
二 溺爱
故事还要从三十多年前说起。
说句实话,这少年跟我家还颇有渊源呢,他的父亲是我远房堂姑的儿子,准确的说是我的表哥。他的母亲跟我母亲的娘家是同一个村子的,准确的说,我应该喊她表姐。聪明的你可能已经明白我的意思了,不错,他的父母就是通过我母亲牵线搭桥而喜结良缘的。
王敏的上面还有三个姐姐,因为当时计划生育很紧,就是在农村,第一胎是女孩子的可以生第二胎,但是决不允许生第三胎的。所以他的三姐一生下来就被送到亲戚家里扶养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当地的风俗是,如果没有儿子,就是给祖上断了香火,那是令人一辈子都抬不起头的大事。所以他的父母无论如何都要想方设法生个儿子,为了完成这个心愿,听说他的母亲还流过几次产。到1985年7月王敏出生的时候,他的母亲已经41岁了,属于高危妊娠,冒着生命危险才把他给生了下来。
溺爱之痛听别人说,他出生的那天晚上,他的父亲正在厨房柴禾堆里烧开水,一听说是男孩,他高兴的竟然仰天大笑,喜极而泣,手舞足蹈的,很多人都认为他疯了。
中年得子,来之不易,也难怪啊!
王敏从落地那天起就成了全家人的宝贝儿,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姥爷姥姥,两个家庭,几位老人都整天围着他转。该喂奶了,该换尿布了,该让他屙粑粑了,轮流为他服务。如果哪一天他感冒发烧了,那简直就是天要塌下来的大事,似乎要了几位老人的命,他们恨不得把天下最好的医生请过来为他治病,恨不得用天下最好的药让他尽快好起来。
在老人的“精心呵护”下,这个孩子也渐渐长大了。长大后的他,成了家中的“小太阳”、“小皇帝”,简直就是几位的亲爹亲妈。他们对王敏“唯命是从”,轮流让他当马来骑,随时随地听候他“发号施令”。
有一天,他跟小伙伴在一起玩的时候,因为争执玩具,打起架来。那个孩子比他大,所以王敏吃亏了,哭着回家向爸爸述说,他爸爸居然说:“你怎么不跟他打啊?”
“他年纪比我大,我打不过他。”
“打不过?你不会用砖头砸?用棍子打吗?”他爸爸狠狠地说。
“我不敢,我害怕!”王敏小声说。
“害怕?你怕什么?你爸老子我有的是钱,以后再有这事,绝不许你回家哭,就按我说的做,出了事,有我替你顶着,什么事都能摆平!”他爸爸大声说到。
从此以后,小敏就大胆起来,就按照爸爸“要求”去做了,经常跟小伙伴打架,总是大打出手,出手又狠又重,随手拿起什么是什么,经常打的小伙伴们鼻青脸肿、头破血流、遍体鳞伤、嗷嗷大叫,大家都很害怕他,逐渐成了村里的“小霸王”。他的爸爸也确实做到了,无论出什么事,都是他出面花钱“摆平”。
三 官司
岁月流逝,时光荏苒。时间到了1998年,此时的王敏已经13岁了。由于长期沉浸在打打杀杀的江湖意气当中的他,学习成绩一落千丈。好在他有个“有本事”的爸爸在某中学当教师,在他操作下,王敏顺利升入该校读初中。
但是此时的王敏已经不再局限于那种小打小闹,在父母的娇生惯养的溺爱和不分是非的一味纵容下,他越发飞扬跋扈不可一世了。他学会了抽烟、喝酒、打牌、赌博、调戏女同学,还经常逃课,到网吧不分昼夜地上网打游戏。后来又学会跟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来往。
溺爱之痛一个月黑风高的夜里,天上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阴沉沉的,四周寂静的有点可怕。几个黑影穿入某学校一个女生宿舍里,把其中一个女生给强奸了,临走时又抢走了一块手表和13元钱。然后趁着天黑消失在夜幕中。
同宿舍的女生惊魂未定,急忙向老师汇报。事不宜迟,学校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
经过三天的精心侦查,犯罪嫌疑人逐渐浮出水面,其中一个就是王敏,另外三个是社会青年,均在逃。
几天后,王敏被抓获归案,其他人仍然不知所踪。经审讯,他顺速交代了犯罪经过。
原来,那天晚上,王敏和他们几个在一起喝酒,那个老大张志强趁着酒意说,想找个小妮玩玩。于是王敏便带着他们几个来到自己班里的女生宿舍。他们几个负责看护其他女生不让出声,张对那个长的漂亮的女生实施了强奸。
案情就是这么简单,张志强是主犯,王敏和另外两个协同作案,属于从犯。
我国刑法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属于无责任能力的年龄阶段,对其侵害行为造成损害其他人的利益的,不负担刑事责任。本来按照这项规定,王敏当时只有十三岁,不满十四周岁,正好符合无罪释放条件。但是公安机关在调取他的户籍档案时发现,他居然是1981年3月12日出生的,也就是说比实际年龄大了四岁,在案发时他已经年满17周岁了。这样一来,性质就变了,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付刑事责任。”这样他继续以强奸罪抢劫罪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被公安机关送往看守所羁押。
溺爱之痛公安干警在侦查过程中,调取他在某乡镇卫生院妇产科分娩记录时,证实他确实是1981年3月出生的。
其实,事实是这样的,王敏确实是1985年7学出生的,当时他的爸爸为了逃避计划生育的处罚,就托人在某个乡镇卫生院伪造了分娩登记,把王敏和他二姐写成是同一天出生的双胞胎,然后又到当地派出所报了户口,这样王敏的出生日期就成了1981年3月12日。
现在报应到了,谁也无法证明王敏的真实出生日期,要负刑事责任了。他爸爸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啊!后悔死了。
“功夫不负有心人”,此话不假,经“高人”指点,王敏的爸爸先是托关系让那个乡镇卫生院妇产科医生做出书面证明,证实王敏是1985 年3学出生的,然后又花钱从省城请来了著名律师,按照律师的建议,又到上海给王敏做了骨龄鉴定,这样才算让王敏免于刑事处罚。
在看守所里经过了漫长的三个月的他总算出来了。
四 罪恶
由于耽误了将近一个学期的课,王敏不得不选择留级。重见光明的他真正体会到失去自由的痛苦,出来后确实好了一阵子,但是,好景不长,没过多久就恢复原样了,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开始学会了和其他人一起到附近村庄里偷鸡偷狗偷羊,送到饭店里炖肉吃。
他还学会了夜里到僻静的十字路口抢劫过路行人。
有一次,他和几个社会青年还班里的一位女同学骗到校外,在一个废旧的砖窑厂里给强奸了。他的爸爸再次花钱给摆平了,那个女生的家长也是害怕名声不好,没有再追究。
溺爱之痛最后发展抢劫杀人了。
2002年11月21日,王敏伙同他的狱友乘坐一辆出租车,把他骗至黄河岸边,用刀子逼他交出身上所有的钱,当他们看到出租车司机只有36元钱,便气急败坏,一怒之下把他给杀害了。
溺爱之痛多行不义必自毙!
一周后,案件告破,王敏和他的同伙们锒铛入狱。
经审问,王敏是该案主犯,应付主要刑事责任。
两年后的冬天,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王敏被枪决的那一幕。
事后,他父母悲痛欲绝,怎么也不敢相信这个事实,几乎三天三夜没吃没睡。他们始终都不明白,苍天为什么这么无眼啊,这是哪辈子造下的孽啊!平日里全家人疼在心上挂在嘴上的心肝宝贝,居然成了政府要枪决的罪犯。
泪眼问天天不语,人间只留空余恨。
2017年11月7日深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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