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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正义化身,还是《乌合之众》?

是正义化身,还是《乌合之众》?

作者: 1aea8be59c23 | 来源:发表于2019-03-31 19:30 被阅读1次
    是正义化身,还是《乌合之众》?

            一直以来,我们都生活在群体之中,在学校里,一个小组、班级、年级,甚至整个校园,都是一个个或大或小的群体;在生活里,一个家庭是群体,我们和所拥有朋友,以及关系网也是群体,只要和社会相连,就会有意识或无意识地生活在群体之中,不管是自发的还是被迫的,我们都会听从指挥者的号令,做着和其他成员相似的举动,一起为群体夺取利益。群体,不管是在哪一个历史时期,都极为重要。

            我们一直接受着以集体利益为重的思想输出,我们被教育要注重个人的行为,不要给群体抹黑,“团结就是力量”这句话十几年如一日地在耳边回响,所以,“群体”这个概念在我看来是社会主流的,因此当了解到《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这本书里,作者表达了他所认为的,当个人是一个孤立的个体时,他有着自己鲜明的个性化特征,而当这个人融入了群体后,他的所有个性都会被这个群体所淹没,他的思想立刻就会被群体的思想所取代这样一个观点,不得不说令人讶异,因为长期以来我几乎没有听说过有人去分析集体带给人的弊端,往往是说集体的力量有多么强大,却忽略了组成集体的必不可少的个体的研究,而现在,这本书,也带给我更多的理解与思考。

            作者古斯塔夫·勒庞认为历代统治者便是利用群体“盲目”“狂热”“轻信”等特点来达到统治目的,这种思想不无正确之处,若统治者没有这样精明的头脑,善于抓住他所要寻找以帮助他实现目的的目标群众的特点,也不会让这些目标群众准确地被吸引,而心甘情愿地为指挥者发挥力量。

            当然这种思想若是在那个政权动荡的时代为大多数人接受并传播,可能会不利于群体的集结,自然就难以达到指挥者的目的,因此当初也无法在中国获得推广,因为它所主张的观念是不利于实现政治目的的。但是,脱开这一层面来谈,我们必须认识到,群体并不总是一个褒义词,一个值得赞叹、推广的词,因为有时候集结而成的群体,可能因为他们共同的特点,而发生或大或小的灾难后果。

            近一些的案例呢,我想谈谈2018年10月时重庆大巴坠江的事故。事故初发生,在事发原因尚未明了之时,网络流传着“事故系一小轿女司机驾车逆行导致”的消息,同时还流传着一张照片,照片中一名女性司机坐在路边、旁边是被撞坏的红色轿车。这位女性司机随即被网友“人肉”,网络上充满了对她的各种谩骂。然而之后警方辟谣,事故是由于公交车突然在行驶中突然越过中心实线,撞击对向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后冲上路沿,撞断护栏,坠入江中。与照片中所谓的“女司机”并无关系,然而,某些网民对女司机的谩骂已经发生,这是不可磨灭的。

            对女司机谩骂、网络暴力的网民就是一个群体,一个在这次事故发生前就对“女司机”抱有偏见的群体,或许在这个事情以前,他们之间毫无关联,但事故发生以后,同样的仇视令他们自发地集结起来,即使这只是个没有官方认证的说法,也能激起他们共同的力量攻击。这何尝不符合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中总结的大多数群体的特点——冲动、易变和急躁;易受暗示和轻信;情绪夸张与单纯;偏执、专横与保守。这种群起而攻之是多么的可怕,它伤害了一个与事故无关的普通人,也严重偏移了大众对事故真相的关注焦点,他集结的力量没有促成任何好事,它放大了一股危险力量。

            当然,我认同这本书所陈述的观点,并非认为群体是有害的存在,只是事物总有两面性,我一直生活在群体中,接受了群体带来的益处,但是也需要明白,有时候盲目的贡献自己的力量并不会总是在行好事,即使我们需要为集体而奉献,也不可丧失自己的思想,生而为人,总是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为自己的人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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