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路小琪告别后,陈可恩推着疲惫的身躯往出租屋的方向走去。此时已凌晨两点,路边的烧烤依旧坐满宾客。外卖小哥骑着电瓶车,时不时在夜里闪过街道。把钥匙放到柜台后,陈可恩往沙发的方向扑了过来。至于鞋子,早就被他踢到衣架下。休息还没超过五分钟,肚子便发出咕咕地叫声。这时,他才意识到自己从中午到现在,只吃了一个馒头。
“下去点个麻辣烫呢?还是,明天起来再吃?”话还没说完,他就掏出手机点了一份炒牛河。
随着体力逐渐恢复,他从沙发上爬了起来,来书桌前准备将路小琪的个人经历转化成一部伟大的小说。然而,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一部文学作品从无到有,不仅对作者的毅力提出了挑战,而且平淡的生活会消减作者对小说的热情,此外还要求作者不断加深对文字的理解。所以,即便知道路小琪的个人经历,但要把它写出来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对于一个新的故事,陈可恩有一个老办法,那就是:不管开头符不符合故事背景,总之先写下去就对了。等他逐渐找到这个故事的感觉后,他会调头回来将开头部分删除,然后按照那个感觉重新写一遍。这样,整个故事都会处于一种状态之中,读起来不那么断断续续。这不,他现在就是按照这个办法去做。
“陈先生,您好,您的外卖到了。”外卖小哥打电话过来说。
此刻,他刚找到一点写作的感觉,自然不容外界的打扰。所以,他叫外卖小哥,将食物放在门口。为了防止外卖小哥的再次打扰,他将自己沉浸在音乐的世界当中。当他的手指在键盘上来回跳跃时,陈可恩仿佛看见路小琪年轻时的模样。那时的她,还是一个俏皮的富家少女,动不动就给父亲出各种难题。直到有一天,她遇到一个爱读书的白衣少年。
“该死,给我忍住!”肚子又咕咕地叫声,但陈可恩并没有出去拿外卖。
写作状态来了,吃饭这种事情,就该先放一放。之前,有次写作的状态突然来了,他去了趟厕所,结果再也找不回那个感觉,他的肠子都悔青了。吃了很多次教训以后,他再也不想犯这样的错误。所以,此刻他不能分心,更不能去上厕所。另外,他还知道,这种状态最多维持三个小时。他必须在三个小时内将陆小敏的故事大致地写下来,否则以后很难再写出来。
随着他的手速越来越快,故事的整个轮廓慢慢地浮现出来。路小琪与男主角,双双坠入爱河。他们在课室读书、捉弄和亲嘴的画面,逐渐呈现在陈可恩的面前。为了让画面更加清晰,陈可恩用力抓着自己的脑袋。于是,在电脑的面前,时不时有几根头发随风飘落。写着写着,他突然发觉自己有一个致命的伤害,那就是:他太年轻,写不出老年人的深沉。
这明明是个老女人经历重重磨难被抛弃的故事,硬是被他写成了年轻人的爱情故事。“该死!”陈可恩懊恼地叫了一声。他心烦意乱,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写。他摊开书桌上的文学名著,希望在里面找到几句与他脑海中故事相仿的语句。然而,他翻了十几本书,也找不到这样一句话。后来,他干脆放弃寻找,打算从自己的身上找到那个点。
“语感这种东西,写不出来就算了。”陈可恩一遍又一遍地对自己这样说。
然后,他将超出故事范围的那个部分删掉,增加路小琪与白衣少年的对话。然而,写到快结尾的时候,他发现自己还是写得太过于肤浅。他回头看了看自己刚才写的那些字,发觉自己把路小琪的故事写成三个年轻人之间的争风吃醋。他没有反映九十年代社会存在的问题,也没有反映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冲突。
他没有给人一种力量,没有给人一种希望,没有给人一种美好的感觉。想到这里,他觉得自己离大作家还有一段很远的路。这个故事要是换大作家来写,他肯定能把它写得十分含蓄,其情感也具有很高的品位,让读者从他的文字里,看到美与丑,爱与恨,是与非的强烈对比,学到的是对爱人给予更多的关怀,对人生的经历增加更多的感悟。
可现阶段,他还做不到。他恨自己太年轻,写不出那样的文字。他恨自己,把那么好的故事给写废了。透过自己写的文章,他对自己写作的能力终于有了清晰的认识。他知道,自己以后不能单靠写小说这条路过日子,因此感到有些失落。原以为自己可以靠写小说过好下半生,结果他发现自己根本做不到。他对自己的未来,突然感到迷茫。
“难怪市面上的大作家,平均年龄都在五十岁左右。”陈可恩想道。
他给自己打了打气,计划把那篇文章重新再敲一遍。但陈可恩心里明白,即使他重新再敲一遍,也达不到大作家的那种境界。不过,只要比现在写得这一篇更好,他就心满意足了。对于读者来说,他们或许永远体验不到作者在创作小说背后的痛苦,他们体验的往往只是文字给予他们的满足感。
而他,作为一名作家,每篇文章几乎都会改十几次,改得他都已经没有任何阅读体验了。不过,这与他之前坚持的原则保持一致,即:如果文章不改得作者心血全部耗尽,那样的文章就不值得读者去阅读。在这次重新修改的过程中,陈可恩想融入一些他最近获得的人生感悟,比如读书人与普通人的区别。
陈可恩认为,接受教育的程度决定着一个人享受快乐的等级。何为高级的快乐?即那两种快乐你都享受过了,而你更喜欢的那种,便是高级的快乐。那么接受教育的程度,为什么决定着一个享受快乐的等级呢?陈可恩认为,没有感受过来自灵魂冲击的人,他们只能通过物质来满足肉体对快乐的追求。
但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他们还可以通过诗歌、散文、小说等等,获得灵魂对快乐的追求。这两种人有什么不同吗?不不,这两种人其实是一样的。只是其中一个感受过高级的快乐,所以他更倾向于去体验来自灵魂的满足而已。陈可恩试图在那篇文章中加入这段理解。然而,他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合适的位置嵌入这句话。
他从头到尾,又仔细看了一遍。原以为这段话可以安排到陆小敏年轻时喜欢的那个人的身上。可后来,他细想了一下,觉得总归不是很合适。纠结来,纠结去,他把那段“读书人与普通人的区别”删掉了。其实有时候陈可恩很想将自己体会到的明悟,融入到他的作品中去,可他总是找不到合适的位置安放。这也是常常令陈可恩头痛的事。
不过,他也没什么办法。如果他强行植入,读者会觉得很不舒服。所以,思来想去他只好作罢。之后,他对那篇文章又重新修改了十处左右,大部分地方还是按照路小琪的原意。这次修改以后,他便停下来不打算再修改了。他盯着眼前两万字的初稿,陷入沉思。他在想这样的故事,出版社是否愿意出版。
另外,在阅读路小琪和白衣少年的故事时,陈可恩产生一丝这样的感悟:爱情是造成人类社会嫉妒和悲剧的根源,也是突破等级制度的钥匙。如果能美化人们的外貌,让他们一个个看上去都很帅或美丽动人,那么即使铜墙铁壁的等级社会也会因此瓦解。一对恋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但成千上万的恋人呢?是否可以改变整个社会结构。
“哎呀!”他忽然想道,“我应该找路小琪要一张关于他的照片,不然我想象不出他长什么样。”
这时,肚子又咕咕地叫声,叫得比以往更加大声。陈可恩看了看初稿,觉得今天写到这里就可以了。于是,他披上外套,到楼下拿外卖。在外面吹了三个小时,炒牛河早已冷却,不过陈可恩并不介意。凌晨五点,扫地阿姨在楼下清洁街道。陈可恩一边用筷子撩起河粉,一边回想路小琪的故事。他觉得这样的生活,才是他想要追求的,尽管他的文笔还很娇嫩。
“好好写,终有成的那一天。”陈可恩对自己这样说。
说来也奇怪,吃着吃着,陈可恩的脑海中渐渐地呈现出一个年轻人的模样。那个人,他常常坐在图书馆的角落里攻克各种学科难题。在明亮的灯光照射下,他的侧影显得格外耀眼,宛如一块宝石那样闪耀夺目。任何女生与他的眼睛撞到一起时,都会被他眼睛里的那道夺目的光芒所吸引。
关于路小琪的故事,陈可恩在故事的结尾,作出了一个这样的总结:“有时我们爱一个人,其实爱的不是他这个人,而是他身上暂时拥有的那些品质,例如善良、幽默、智慧等等。当你爱的那个人,他随着时间的变化失去了你所喜欢的那些品质。这时,你也就不会再爱了他。这也就是为什么那么多年的夫妻,最终会走上离婚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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