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西平县:招商引资项目手续不全先开工 政府监管成真空
——涉事企业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违规占地500余亩遭村民投诉
消费日报网讯(张阳 张丹)“去年5月份给的钱,让我们在一张空白纸上签字,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村支书与企业签署租地协议,租赁协议我们到现在都没见过,导致我们的土地被破坏无法耕种,该企业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前提下,违规占地500多亩,多次向当地乡政府反映,至今没有结果”。日前,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权寨镇刘庄村部分村民联名向本网进行投诉。
被村民投诉的企业是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公司)。据该公司公开资料显示:牧原公司是集饲料加工、养猪生产、屠宰加工为一体的大型现代化农牧企业,其宣称集约化养猪规模居亚洲第一。
日前,本网工作人员前往刘庄村实地调查了解情况,看到群众所反映占地的项目,目前正在施工,整个工地已被约两米高的围墙高高圈起。该企业院内北边工人正冒着炎热加班加点作业,有三层的楼房已建好,有的还在打地基,另一侧数台大型机械设备也在紧张的施工。
此外,本网工作人员发现在施工现场没有任何喷淋防尘设施。在院内南边,大部分耕地荒草丛生,有的杂草达到一米多高,另外一部分则有当地群众种的西瓜等农副产品。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本网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刘庄村支部书记吕书英(音),他告诉本网:牧原三场是县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占我们刘庄500多亩土地,每年每亩租金1100元,只有农户同意之后才能签合同,合同当时没有对准农户,因为农户比较多,我们找的有村民代表,乡人大主席参加。共签了4份合同,县政府、乡政府、村委以及牧原公司各一份。有人投诉项目有问题,那是个别群众想从中挑弄是非。该企业遍布全国,是一家上市公司,不可能像群众反映的那样。
西平县牧原三场负责人孙经理(音)告诉本网:该项目是2017年在西平县落地,5月份征地,迟迟不动工就是因为手续不完善。我们县把该企业列为省重点开工项目,如果省里没有批文,我们也不可能在不合法的土地上投资几个亿。他还称,至于土地流转协议都是村民每家每户自己签的,没有一个是代签的。
孙经理(音)还介绍,今年的土地款已经发放,有部分村民没有领取。合同已经签过,合同的期限是30年。租金按照约定是一年一给,即便村民今年的地租不领,这土地也不是他们的了。企业法定代表人秦英林(音)是人大代表,全省连续四年首富,在全省政界不是一个经济人物,而是一个政治人物,不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情。
随后,本网工作人员随机拨打四位反映人电话核实情况。村民田某刚说:“企业签合同时,我不在家,至今也没有见过合同,根本就没有合同,只有一张纸,就让签字领钱”。
村民曹某营说:“合同现在谁也没见,俺领钱签字的时候只有一张白纸,什么条条款款都没有,也没见过村民代表,我们现在只想种地,但是企业现在挡着门,不让我们种地”。
村民许某亭说:“牧原公司根本没有和我签过任何的合同,两年了,我根本没见过合同。事实是村支部书记吕书英(音)一个人签的合同,他告诉老百姓说村民代表签的合同,问其代表是谁,村支部书记吕书英(音)就是不告诉我们村代表究竟是谁。本来种的好好的农田,现在被破坏建成房子,真是心痛,我只想种地。到企业去找他们理论,该企业方的人告诉我们,合同和村委签的,土地是掏钱买的,至于怎么开发自己当家” 。
村民李某(音)说:“我们根本不知道有村民代表,从来也没有开会选举过代表,我们也没有签订任何的合同,都是村支部书记吕书英(音)一手操作的,当时骗给我们领钱的时候说,全部都是框架结构,不破坏我们的耕地,他们现在用钢筋和混凝土把土地硬化30多公分,盖得三层楼房100多间。”
牧原公司所谓与村民签的合同(图)正如牧原三场负责人孙经理(音)所讲,企业与村民签订的都有租地合同,为什么如村民所说相反?如果该合同存在,为什么不能公开?村民反映是否属实?带着众多疑问,本网电话联系权寨镇纪委李书记(音),李书记说:“我没见到该企业的用地手续,但是村组有与村民签的有委托协议,每户签的都有字,据土体部门了解手续在办理中,用地手续在都要在国土部门存档备案”。
就此事,李书记还表示:牧原公司是我们县招商引资企业,也是我们县整合养殖项目,可能项目实施过程中,群众不理解,不支持,需要慢慢做工作。项目2017年都已经进驻了,可能项目审批过程中在等土地手续,等了几个月,手续还未下来,不让他们开工建设,等到手续齐全之后才能施工,群众可能感到土地荒废了可惜,所以才对此有意见。该土地不属于征用土地,属于土地流转,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承包权属于农民,经营权还属于农民,经营权可以流转出去,流转给一些有能力耕种的,或者养殖的,流转的是经营权。他们签的有一个规范的协议,当时他们村民代表,一组一组签的。合同到2023年土地承包到期,至于租金的支付形式是按年支付的,目前已经付了一年,大部分村民已领过,按照土地流转规定,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大多数群众同意就行,不需要达到百分之百。
针对当地群众提出耕地硬化建房,如何让土地恢复原貌?
李书记的回答是: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正在和企业交涉,政府也认为这是一个漏洞,企业的复耕保障金应该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复耕费。每公顷需要缴纳多少都有一个标准,现在该公司作为招商引资企业,也正在完善。但是为了项目的推进,在某些环节要求不是那么严格。
为了还原事实,了解土地手续等问题,本网多次拨打西平县国土资源局陈局长电话,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状态,短信至今也未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条之规定: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针对此事,本网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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