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法无益
《周书·酒诰》曰:“群饮,汝勿佚,尽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饮酒之禁,何至其严如此?盖其时朝歌化纣之俗,酗酒太甚,故特设厉禁以止之,所谓刑乱国用重法也。
明洪武初定例:“凡吸烟者杀无赦。”烟草本出于外域,可见当日亦以此为鸩毒,故立法如此之峻,而今则人易叶而户抗,奇矣!
窃谓鸦片之禁,近日愈严而行愈广,余谓不及十年,必至人人吸之,如水烟旱菰而后止。地日产其戕生之物,而天亦不能不伤其好生之心,哀哉!
〔试注〕
1、《酒诰》:尚书中的篇章,是中国最早的禁酒令,由西周统治者在推翻商代的统治之后发布。周公旦封小弟康叔为卫君,令其驻守故商墟,以管理那里的商朝遗民。他告诫康叔三篇嘱言之一。《酒诰》中禁酒之教基本上可归结为,无彝酒(不要经常饮酒),执群饮,戒缅酒(禁止沉迷于酒),并认为酒是大乱丧德,亡国的根源。
2、汝勿佚:你不要有漏掉的。佚:yì,散失。
3、人易叶而户抗:人们交换烟叶,每一户都抗拒(禁烟法令)。
4、旱菰:旱烟。菰:淡巴菰简称,淡巴菰系西班牙语烟草音译。
5、戕:qiā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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