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周定好了星火燎原的目标: 对NVO(Non-Vessel Operator) 无船承运人的运营状况和软件平台做信息收集和分析。我们“东厂”,系统服务以整箱为主,拼箱一直在表外操作,而且业务量不大。内部业务要了解,又不能以偏概全,要怎么入手呢?
无船承运人,也叫无船公共承运人,英文Non-Vessel Operating Common Carrier,简称NVOCC。是指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的委托,与货主订立运输合同(CSA?),向托运人签发自己的提单(HBL)或其他运输单据,向托运人收取运费,并通过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实际承运人/船公司)完成海上货物运输。这其实和近几年我国的无车承运人类似,它可以看作NVOCC在陆地的延申。
相对于实际承运人,无船承运人和货代(Freight forwarder)都是运输中介组织(OTI: Ocean Transportation Intermediary),都在整个运输过程中起“组织者”“中间人”的作用。由于他们两个最容易混淆,所以首先先从最熟悉的货代对jing比入手来了解NVOCC。 下面摘抄自网络,文后有链接。国外也看到很多类似的对比,其中提到了货代HBL。
那么,我们公司已经做了这么多年的国际货代,为什么要做NVOCC呢?我想运费差价应该是主要动力吧。由于能够和客户直接订立海运运费合同,在规模做大后,和实际承运人具有更大的议价能力,扩大差价。规模和整合优势是典型的中介思想,路远且长...
第二个问题,在当前规模下,我们公司同时做NVOCC和国际货代,他们应该怎么分工和合作呢?在市场上,NVOCC的客户来自于货主(BCO)和国际货代,公司内部也采用这种模式,国际货代CSV会把部分业务委托给NVOCC做。正常的前提,我想应该是NVOCC可以具有更低价格或者更好服务来确保仓位,提供给国际货代。那么我们内部这样的业务模式,前提成立吗,还是哺育期对NVOCC照顾。
因为NVOCC和国际货代的关系密切,业务重合,所以国际货代系统是接下来收集了解的重点。
* 关于 OBL, HBL和MBL,下面这个链接给了清晰的说明。便于理解NVOCC作为无船中间商,怎么和托运人/实际承运人间建立背靠背的协议和服务
https://shippingandfreightresource.com/can-anyone-issue-house-bill-lading/
* NVOCC v.s. Freight Forwarder的区别,国际版
https://www.xeneta.com/blog/difference-between-nvocc-freight-forwarder
* NVOCC v.s. Freight Forwarder的区别,国内版
https://mp.weixin.qq.com/s/gUTrHR4AKdacMI0rFQQi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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