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看似为双方争取时间,劝和不劝分,却不经意间让多少人经过多年的婚姻将就终于下定决心重新生活的人,又设置了重重阻碍;
人性不值得被考验,当一个人不能再拥有一个人的时候,尤其在感情面前,会想要毁了这个人,于是我可以通过"法律"这个武器来拖垮你;
在这个什么都追求通过法律来维权的社会,这样的规定到底是在帮一个家庭恢复和谐,还是毁了两个家庭?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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