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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搜狐与今日头条互撕!索赔千万的背后......

腾讯搜狐与今日头条互撕!索赔千万的背后......

作者: 冰狗网 | 来源:发表于2017-05-03 15:27 被阅读75次

    4月26日,网络版权保护大会上,新华社、人民日报等数十家主流媒体共同发起成立“中国新闻媒体版权保护联盟”;同日,搜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CEO张朝阳、腾讯主要创始人陈一丹分别做了主题演讲。

    赶巧的是,下午就传出腾讯和搜狐先后以今日头条涉嫌侵犯其所属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今日头条告上法庭,要求今日头条立即停止对涉案作品提供在线传播,并索赔超千万元的事情。对此,今日头条迅速反应,当天向腾讯和搜狐进行了反诉。

    同一天,腾讯、搜狐、今日头条三大公司又是起诉,又是反诉的,可谓热闹非凡。一起来看看详情!

    讯、搜狐齐发难

    起诉今日头条侵

    4月26日中午,腾讯发通告指出,因今日头条涉嫌侵犯其作品版权和约稿版权,腾讯已经在近日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对方。相继,搜狐也将今日头条告上了法庭。

    据悉,今日头条涉嫌侵权的内容涉及腾讯新闻、搜狐新闻图文,以及搜狐视频内容

    这其中就包括《欢乐颂》、搜狐自制剧《屌丝男士》等。

    与以往盗版视频内容不同的是,如今的盗版是将整集视频剪成短视频,再以“头条号”作者的身份上传,借助热门剧集的高关注度引流,进而获利。

    “不仅大剧被剪成小片段进行播放,类似《屌丝男士》这种搜狐独家拍摄的火爆短剧,一集也就几分钟、十几分钟,为了规避侵权,对方也故意剪成一个一个小段子,这种做法很可笑。”

    可以说,现在的盗版手法更隐蔽,如果专门规避法律的话,恶意行为还是很难被制止的。不可否认的是,尽管方式有那么点差别,但短视频盗版本质上还是跟之前一样

    日头条迅速应对

    反诉腾讯天天快报侵犯作品版

    要说今日头条反映速度还真是很快滴!当天今日头条即将腾讯、搜狐告到了海淀法院。

    原因无他,过去一年里,腾讯旗下天天快报多次侵犯其作品版权。

    而对于搜狐的指控,今日头条表示,那是头条号个人行为,并且我们已经做下架处理。

    天天快报侵权作品数超两万篇

    比起腾讯起诉今日头条的“ 百余件内容 ”,今日头条攒了1年才发飙,投诉侵权的作品数量肯定不会少——超两万篇。

    而这些侵权作品大多是图文信息,内容涵盖体育、文教、生活娱乐;并且基本是被天天快报直接抓取到的有偿内容

    所谓有偿内容,即今日头条拥有内容原创者的授权合同。合同中规定禁止转发第三方平台的限制条款。

    头条号短视频推送属个人行为

    对于搜狐起诉头条号视频内容侵权的事情,今日头条迅速回应称,头条号推送盗版短视频是个人行为,且我们已经做下架处理,并对头条号作出禁言、扣分处理

    今日头条还表示,为应对视频内容侵权,今日头条将建立“内容指纹”系统。这个系统的工作原理如下,版权方视频上传后就会在系统里生成一个“内容指纹”文件,然后版权方会对比以往和新近上传的视频,发现雷同,自动下架。

    讯、搜狐、今日头条

    谁在

    腾讯、搜狐、今日头条三大公司诉讼与反诉可谓是激烈异常。那究竟谁在理?

    搞清楚这个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三家公司的基本情况及纠葛。

    腾讯新闻、搜狐新闻背靠腾讯、搜狐两个老牌门户网站,拥有不俗的内容创作队伍;而今日头条的内容则多来自原创作者的授权

    再者,腾讯跟今日头条一直是死对头,更有去年投资受阻所致的合作失败;搜狐与今日头条则在3年前就打过官司。

    所以说,腾讯、搜狐与今日头条合作,授权其发布两家公司独家内容的机会不大。那两家公司告今日头条侵犯作品版权也在情理之中。

    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规定,通过信息网络擅自向公众提供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明知或者应知未经权利人许可而被删除或者改变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行为,

    应视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没收主要用于提供网络服务的计算机等设备;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也就意味着,如果腾讯、搜狐提交的证据材料足以证明图文和视频内容权属关系,以及今日头条侵权的证据,证明今日头条侵犯其著作权,那根据情节严重情形,法院可酌情作出判断。

    至于今日头条反诉腾讯天天快报的事情,因为今日头条并不是头条号图文原作者,或者说版权方,其申诉效力和权力主张还要根据版权许可合同的规定来看。

    一般而言,头条号作者会把图文的首发权授权给今日头条,并禁止其在第三方平台发布。但这不能排除作者同时授权第三方发布其作品的情形

    所以,如果今日头条能拿出独占版权许可合同,对其应诉还是有利的。

    关于今日头条对侵权视频已经作出下架处理一事,小冰觉得,这是今日头条作为网络服务提供商应对侵权投诉所应采取的措施。

    但作为网络服务提供商及技术公司,今日头条通过技术手段抓取腾讯、搜狐原创内容,如果情况属实,那当属违反著作权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内容的行为,不会因已采取删除措施而免责。

    腾讯、搜狐与今日头条的纠纷,最终结果如何不是一句话能说得清的。相信法官能作出公正的判决,当然了,也不排除双方和解的可能性。话说回来,如今随着版权意识的觉醒以及正版化呼声的升高,大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越来越重视了。内容版权将会是以腾讯、搜狐、今日头条为代表的平台竞争的重要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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