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行业监管管理法》第三条,目标是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对经济保护有巨大的作用,今天结合案例讲述几种重要的银行监管方式。
一、资本充足率监管
该监管工具起始于《巴赛尔协议》,是各成员国银行力推执行,为防范银行不稳定影响经济发展,因其先进的监管理念与标准影响全球主要国家银行监管办法。我国方面,商业银行在2018年年底前需达到《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资本充足率要求:对于系统重要性银行,银监会要求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以及资本充足率分别不得低于8.5%、9.5%及11.5%;非系统重要性银行各项标准分别低1个百分点,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7.5%,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5%,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5%。
2017年上半年,郑州银行资本充足率垫底,为8.61%。10 月,郑州银行成功发行 11.91 亿美元境外优先股,充实其他一级资本折合人民币 78.54 亿元。除了获得 1.7 倍超额认购,背后豪华团队如丝路国际、中信证券、中银国际、法国巴黎银行等重磅加入,不到 5 个月优先股发行时间更是抢眼。据悉,以 9 月末资本净额和加权风险资产为基础测算,郑州银行一级资本充足率及资本充足率可提高 2.73 个百分点,分别达 10.35%、13.45%。
二、内部治理
商业银行自我监管通过内部治理、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实现。
2018年10月,法国一桩诉讼案引发了全球金融行业的高度关注,瑞银集团(UBS)及其法国子公司在2004-2012年间帮助法国客户转移匿名财产,帮助客户逃避税收。本案举报人尼古拉斯·福西西尔是一名内审工作人员,因涉嫌“严重不当行为”而被瑞银解雇。在这名审计员的推动下,本次案件最终瑞士银行不再保密,瑞士联邦税务管理局将要与部分国家(或地区)税务机关交换了金融账户信息。此举为史上首次。
三、银监会与人行监管
这是监管的最高层次,由国家授权的管理体制。
2016年12月,广东惠州侨兴集团下属的2家公司在“招财宝”平台发行的10亿元私募债到期无法兑付,该私募债由浙商财险公司提供保证保险,但该公司称广发银行惠州分行为其出具了兜底保函。之后10多家金融机构拿着兜底保函等协议,先后向广发银行询问并主张债权。由此暴露出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员工与侨兴集团人员内外勾结、私刻公章、违规担保案件,涉案金额约120亿元,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约100亿元,主要用于掩盖该行的巨额不良资产和经营损失。案发后,由银监会启动重大案件查处工作机制。
四、银行准备金等监管工具
资本充足率是银行能否营业的先决条件,也是衡量经营状况的指标。存款准备金率是政府的一般货币政策,用来调节市场的货币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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