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时永公过生日,有人送来一束鲜花,是百合,很纯的那种。她有着雪白雪白的花瓣,而且散发出淡淡的却又沁人心脾的清香。公为好心人,他说快乐与美当然要与大家分享。着实盛情难却,可惜我即将要出差,这两天难以消受,唯独一幕,而今依然记忆犹新:只见吴小姐小心翼翼地拿着刚洗完的水晶花瓶放在前台,然后转身取过鲜花,温柔地将之插进瓶口。花瓣的白色随着她俏丽的脸蛋一齐绽放,那香味萦绕在她的秀发之间,倾刻充满整个大厅,仿佛给空气加压,使人在兴奋中窒息。而我看完那一幕便匆匆离去了。
几天后,事情办得基本可以,心情挺好的。早上我很早走进办公室,抬头间猛然一怔,愉悦的心顿时灰暗。他日白色的鲜花已经枯萎,焦黄的花瓣可怜地缩在一起,眼看就要掉落。此情此景,与当初我临走前判若隔世。一会儿物业公司取走了这些残枝形骸,来取的是一个头发逢乱满脸皱纹的老太太——花没了,只剩下一个漂亮的花瓶孖独立。美女依然还在,而美丽的花却永远走了。哎,有些事物注定是永恒,如水晶;有些事物注定要凋零,如鲜花。谁又能左右得了呢?
深秋的夜来得特别早,刚下班天就黑了。街灯已经点亮,懒洋洋地照着地面,让人每跨出一步,都好象踩在海绵上,有气无力;骑车的人疯狂地踏着,试图用一世的体力发泄来掩盖一天的疲惫;红绿灯闪了又闪,在交通高峰期它们的责任尤其显得重大。而我一个普通的上班族成员,若有所思地在站台等着公交,心是灰色的,为了那凋谢的百合,或者那美女插花的一幕。这里离我住的地方确实很远很远……
我住在郊区,离和睦新村大概还有一公里路吧。当然必须得步行过去。天气好时走这条路是一种享受。宽敞的大道两旁是一片美丽的荒地,原先是农田,农民富了,就懒得种地,任其成长。草长得半米高,各种各样的都有,绿油油的,被风一吹起伏有致,远处看倒象一块麦地。还有些野花,虽然不香,却给人别具一格的视觉美感。尤其是些桂花树,不高,在仲秋时开得倒很茂盛,香气可贯通整片田野,让人精神备至。所以,以前经过这儿,我总是放慢脚步,用这种放松的心情来涤荡挤公交的枯躁难耐。而此时,天已黑了,虽然有路灯,可以看见草,但是枯黄的,桂花已过了季节,野花也谢了,只有稍带寒气的秋风在狂扫,在我的发稍发威,在我的脸蛋上证明她的无情。面对着自然规律,人类只有服从的义务,而没有反抗的权利。
走过一座桥,再经过个十字路口,就到了我的住所。这个路口,经常有到嘉兴湖州去的快客经过。对于那些在豪华客车里的旅客来说,这个小小的郊区村落只是他们好奇的一瞥,偶尔有人称赞其美丽,那也只是一时的情绪过激或是短暂性神经错乱。我只是寄居,漂亮也好,丑陋也好,她只是代表我流浪的一站。当然谁又喜欢流浪,谁又喜欢花儿凋谢呢?没有吧!只是在这种环境中,在这个季节里,是没得选择的。
我常常会在菜场边擦擦鞋,与人熟了聊上几句,可今晚我却一言不发,因为花儿谢了。天上出来一轮月亮,缺了半个,还有层层的乌云盖着,毛绒绒的,而光还是艰难地透射了出来。擦了鞋,师傅说要回家了,老伴病着,早点回家陪陪,生意嘛,明天可以再做。是啊,人为什么要在事情无法挽回的时候,才去追忆往昔她的美丽呢?既然萎谢必然注定,与其等着萎谢,不如在其萎谢之前将美丽留住,那么即使消亡,也无怨无悔呀。这个道理他或许不懂,但他却用平凡的生活感悟来诠释其更深的涵义。而我这样一个知识分子,却总是迷惘着。突然间,旁边的两家音像店好像被我的思想给激怒了,放起音乐为竞争。一边是“……有多少爱可以重来……”,另一边是“……我等得花儿也谢了……”,一唱一和,在空中盘旋不止。
我加快脚步,走进房间,关紧门窗,拿起一本书翻阅起来,而耳朵里始终好像响着那两首歌的声音。到底是等到花谢还是让爱重来,我眼前不停地闪烁那百合刚插入的美丽和败谢后的凄凉。于是,我抓紧笔,写了几句诗:
我错过了花开的时光
回来后只见萎谢的花瓣
我总以为自己在忙碌的追逐
最后才发觉由始至终我都在丢失
要怎样去好好把握
不再让我重蹈覆辙
一次错过后
才认识到花开的难能可贵
人生确实是无常
无常中交错着无奈和激昂
徐林军
2004.11.1凌晨,杭州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