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一篇)
——写给muse
60年时光弹指而过,原本活还可活400岁的我却发现在生命的第80个年头(以降落大西洋时间算起),自己和这个星球的人一样即将步入死亡,真是一种奇怪的感觉。
自来到这个星球和兴福镇,我便一直经营着自己的咖啡屋——lora。我承认咖啡本不是我熟悉的东西,但尝过一次之后就喜欢上了。而在这个国度,人们癖好特别,并不喜欢喝咖啡,而对另外一种树叶奉若至宝,他们称它为茶。鉴于这个原因,我的咖啡馆生意一直不好,生意亏本是时常的事情。当然,我并不是赚钱而来,我只是因为自己喜欢咖啡,又要在这个镇子里等潇潇,才开了这家咖啡屋。不然你当真以为我不远万里来到这个中国这个鬼地方,当着一群喝茶的混蛋开咖啡屋?
时光过去,我依然一如既往地想念潇潇。那个喜欢穿白色衣服和牛仔裤的女子,她的头发又粗又直,有着黑色金属的光泽,她的笑如蛇信子,最神奇的是她的眼睛,在阳光下能变换出难以置信的色彩。我怀念那个午后,她柔软而甘甜的嘴唇、天边燃了一般的火烧云、还有她如鱼儿一般跃入清水河里的分离……当时,水面上一丝波纹也没有激起来,而那份情绪却一直在信中激荡,至今不能释怀。
我着了魔一般在镇上乱走,在每一个清晨和午后;我翻遍了河床上的鹅卵石,还一度潜到清水河底半天不起来;我向所有人打听,还向那些山神祈祷,祈祷让我再次见到潇潇但他们总是笑而不语。可黎明来临,我依然会做着前一天同样的事情。那一刻,我尝到了悲伤的滋味,一如一个普通人。月白风清的夜里,我一人独坐听虫声如诉,却没有潇潇。有时候,我会仰起头,对着北方某块没有星星的地方注目良久。好吧,我想家了。
我清晰地记得故乡的名字叫lora,比地球大60倍的蓝色星球。我们的lora整个被水覆盖,我和族人们都生活在水里,我们的原始形态是流体状的,柔软而温暖,却能很容易地地随物赋形。我们的大脑比人类的小,却远较人类发达,我们设计机器从事各种工作,我们能善于建造和驾驶光速飞船。我们的lora也有一个太阳,那个红色的恒星被族人们奉为神,时常进行祭祀。1779年8月(换算为地球年),我驾驶一艘飞船探索宇宙,被地球的蓝色光芒吸引,迫降在墨西哥湾,我攀住一艘开完美国的双桅船,生平第一次踏上了陆地。噢,有着黑色土壤的密西西比。我把自己化作一个美国人,操着纯正的美语,喝到了生平第一杯咖啡,并深深地爱上了它。1832年,我乘上了一艘船到达了上海,用大把美钞买了一艘船,沿江而上,在长江一条莫名其妙的支流清水河畔停了下来,建起了第一座房子——lora咖啡屋。后来,我在清水河边遇上了潇潇,而今已过了60年。
60年的时间里,我见证了镇里的一切。从小码头到繁华场镇,又从人声鼎沸到空无一人。这些岁月里,我走遍了镇子的每一条街巷,认真感受过每一个夕阳,触碰过清水河边的每一寸草地——柔软而温和的褥子!我看见满满的清水河逐渐干枯,河床被又圆又硬的鹅卵石代替,太阳一晒就发烫,散发出一种窒息的味道;我听见鸽子的叫声越来越小声,直到最后他们从电线杆上坠落,被狂躁的蚂蚁和饥渴的蛆虫吸食得一干二净;我祝福所有人都有一个美好的前程,可他们恶语相向,携家带口地离开了这里,抛弃了祖先和世代生活的故乡,一如几百年前离开家乡来到这里。最后,整个镇子只剩下我和我的lora咖啡屋,当然还有一直未曾出现过的潇潇。
便是在这样的等待里,我衰老了,即将和普通人一样死去。可每个清晨和午后,我依然会在镇子上乱走,同每一只蜘蛛和乌鸦打听潇潇的踪迹。虽然答案一如既往地是失望,但我依然坚信她就在某个角落,会突然跳出来和我打招呼:“你能带我去清水河边吗?我找不到路了。”
我就这样等待着,也许她明天就会到来,也许她永远不会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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