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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歌猛进之我的体重生涯

高歌猛进之我的体重生涯

作者: saysay | 来源:发表于2015-12-20 16:37 被阅读35次

    曾经我真的天真地以为我是一个怎么吃都吃不胖的精骨人。精骨人是我老家的一个方言的说辞,专指那些很瘦的,怎么吃都长不胖的,但却不是瘦骨嶙峋的那种人。我老家在四川,我家乡的大多数人都是那种精瘦精瘦的,相信广大同胞也知道,四川人一般生得比较娇小,但是他们干起活来却非常有力气。反而是那些养尊处优的胖子,干不了多久就大汗淋漓上气不及下气。妈妈跟我说我是早产儿,七个月就生了。生下来的时候她用一种嫌恶的眼神看着我说:唉呀妈呀,这是什么呀?妈妈每次对着我说的时候,食指和拇指张开,比成一个八字,然后告诉我:你当时就这么长点!只有一双黑不溜秋的眼珠,转来转去,让她确定我确实是她生下来的那个东西。

    外婆告诉我,当时我出生之后,她把我洗干净了,穿上衣服,裹上一个小包裙,抱到称上面一称,2.6斤。对滴,你没看错,不是2.6公斤,是2.6市斤,而且还是毛重。具体说我差不多就跟一根筷子那么长,和一只稍微大一点的耗子那么大!(哎呀,这个比喻太恶心了,我跟一只耗子差不多大)其实我长大以后对他们这个说辞是持怀疑态度的,毕竟我也健健康康地长了这么大,怎么可能才这么几斤呢?兴许是他们看错了称?但是,所有见过我出生的人,包括我们家那些邻居,每次都很惊异地告诉我说,哎呀,你小时候我们都以为你养不活呢,你生下来太小了。众口一词的,搞得我不相信也不行。可惜那时候没有手机,不然直接SHOT一张现场图,不就真相大白了吗?

    上小学的时候我依然很瘦,一方面可能是我前面说的我是精骨人,另一方面也是我之前另一篇文章说的,我妈妈不会做饭,我吃得很简朴,也许有点营养不够丰盛。总之整个小学我就是那种风一吹就能倒的样子。为此,我的伯父还专门给我起了个小名,叫“细人”。“细”也是四川方言,就是很小的意思,“细人”就是一个小小的人。用我大妈的话说,背上一摸,全是算盘珠子。初中以后我就去县城上学了,虽然是住读生,但是每天中午和周末我都会去我另一个伯父家里改善伙食。那段日子是我人生中吃得最滋润的日子。也许我的吃货生涯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我的伯父是一名炊事班的退伍兵,年轻的时候在部队的炊事班,那都是给首长做饭的,那手艺那叫一个一流。你且听我细细道来我都吃过我伯父做的哪些好吃的:

    一、若说排第一的话,还得是酸萝卜老鸭汤。酸萝卜切成丝,塞到鸭肚子里,然后炖熟。每次吃的时候我和我哥都是先把肚子里的萝卜丝掏了吃干净,然后才对鸭肉下手;

    二、粉蒸肉。粉蒸肉这个菜随便一家川菜馆都能做,但是我至今没有吃到过味道比我伯父做得好的;

    三、清炖鲫鱼。最重要的是这个鲫鱼每次都是我伯父自己背个小鱼篓去郊外的水库啊河里边钓的,那个时候没有水污染,鱼肉吃起来都是甜的。我伯父煮的时候会放一点他们自己做的醪糟在里面,所以这个鲫鱼汤还会带一点点甜味;

    四、白萝卜清炖牛肉。这道菜最让我神奇的地方是,清炖,除了盐和姜,啥都不放,但是居然特别好吃。汤都能喝一大碗;

    五、爆炒肘子。我伯父会先把肘子用高压锅压烂,然后把肉剥下来,加上葱姜蒜爆炒,啧啧,太香了。

    六、豆豉蒸腊肉。亲们也许没见过四川的那种腊肉,有的是五花肉,有的是半肥半瘦的,有的则直接就是一块肥肉。黄渤演的电影《杀生》里面,那块注射了毒药的腊肉,本来是要卖给黄渤的,结果后来被苏有朋给买走了,吃完狗带的那块腊肉,就和我们老家的腊肉差不多。腊肉蒸熟之后是透明的,肥得透亮,单吃其实也不腻人,不过把豆豉夹在肉里面,豆豉的豉香和腊肉的肉香两相结合,产生一种奇妙的味觉冲击,简直不摆了!

    七、板栗鸡。也是从那以后,我就知道了板栗这种坚果,还可以做为一种食材,而这样的搭配,让鸡肉带上一点淡淡的甜味,真是不同食材的伟大碰撞。

    艾玛,我是不是跑题了?再这么写下去我天亮都写不完,因为我伯父会做的好吃的太多了,最后再说几个我迄今为止吃到的最好吃的而且都是由我伯父亲自制作的东西,麻花,对的,绝对比重庆磁器口陈昌银的麻花好吃;肉松,这个东西我到现在都还念念不忘,我第一次知道肉松这种人间美味是可以自己制作的。不过我伯父说一斤瘦肉只能做出二两肉松,我之所以难忘,也许也是因为它的难得,物以稀为贵,80%的损耗率啊!素炒萝卜叶,对的,你没看错,萝卜叶也是可以吃的,可那还得是我伯父做的才够美味啊!然后再加上各种家常小菜,我每顿饭不是十分饱,就是十二分饱。这么能吃,我依然没有长成一个大胖子。反而出落成了一个大姑娘,身材还凹凸有致的。所以整个中学时代的我都坚信,我是一个怎么吃都吃不胖的精骨人,虽然那个时候我已经不瘦精干巴了,但是精骨人不就是特指那些怎么吃都吃不胖的人吗?我肯定是不会变胖的,我当时就这么想的。

    到了大学了,去到了另一个城市,整天和室友一到下课铃响,总是飞快地冲往食堂,因为去晚了很可能没菜也没座位了。有一段时间我们每次都坐在靠门边的桌子上,以至于后来有朋友送我们绰号“门神”。然后室友里面有一个饭量小,每次打的饭菜都吃不完,没问题,有我呀!每次我都能帮她解决掉一半的饭菜,再加上我自己的,依然是十分饱,此时我还在坚信我是一个吃不胖的精骨人。而且特神奇的是从大二开始,我的体重居然还往下降。后来室友分析我之所以不胖反瘦,很可能是因为我谈恋爱了,由此她们得出结论,谈恋爱可以减肥!当时我常年的体重保持在96斤。而据说我这个身高体重应该在115斤才妥当,当然那种换算标准一般算出来都稍微偏重。

    咦,可是当我工作以后,我就发现事情慢慢不对劲了。你们还记得那个去西藏骑行的少年吗?就是一开始是个美男子,去西藏之后慢慢慢慢就不对劲了,最后变得他老娘都不认识他的那个。我也是这样的,所谓岁月是把杀猪刀,它其实不是一刀把你捅死的,它是一刀一刀把你慢慢杀死的(感觉好痛)。等到某一天我要结婚了,要拍婚纱照了,才发现我的脸已经圆了,我的腰已经粗了,不过还好,那时候的腰虽然粗,但是腰还在。再后来,直到我怀孕生完孩子,才恐怖的发现,我的腰没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只水桶。我痛苦而清醒地发现:我不是一个精骨人,我也是一个吃了会长胖的胖人。啊,多么痛的领悟!所以现在我再回家,别人会这样惊异地对我说,哎呀,小时候我们都以为你养不活呢,现在居然长这么大了,身体长这么好!(身体好就是特指胖子。)

    这些天,我一直在想,是什么东西偷偷地改变了我的精骨人体质,也让我变成一个胖子的,我苦苦思索,终于在某天顿悟了。其实就是缺乏运动啊!想想上学那个时候,每天跑步,课间操,周末乒乓球羽毛球,平均下来一天至少锻炼一到两个小时,可是工作以后呢?除了最初那两年偶尔还会去打乒乓球外,后来几乎不运动的。所以我的脂肪就是这么慢慢堆积下来的。所以不是因为我以前是精骨人长不胖,其实是因为那时候我每天虽然吃那么多,但是运动消耗量也大,能量两相抵消,所以长不胖。这个结论,我要送给我自己,因为我已经决定要减肥了。我可不想以后拖着臃肿的身体去我儿子学校丢人现眼,我要给我儿子一个漂亮的妈妈,还我老公一个漂亮的老婆,毕竟我们刚认识的时候,我还不是一个胖子啊。当然更重要的是,如果我连我身上的肥肉都掌控不了,那我拿什么来掌控我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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