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暴雪时分》我今天终于追剧结束了。太喜欢这种一见钟情的爱情故事,不是因为没遇到。而且巧了,我也是这一见钟情的故事。
当年在酒吧玩,和闺蜜的老板一起喝酒玩。,他是他们老板的初中同学。其实我到现在还是很不喜欢他们。一直就不太感冒,他真的用带我去哪里好吃的追我。不知道是不是3期青春期发育,特别能吃。就因为贪吃成了他女朋友。记得牵起我手的那刻,就和我说:“我不能够和你以前那些男朋友一样,我要赚钱养你,不能够成天陪你。”那时的我也懂,酒吧无真爱,大家出来都是玩玩。认真就输了,谁认真谁就输得更惨。最后没想到,他真的想和我结婚,因为他买房给我,帮我还了十多万信用卡,呵呵呵……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无以为报只能以身相许了。十多万对他来说好像就是数字一样,之后问我,想不想上班,想上班就安排我去上班,不想上班就养着我。他这一养,都快养了15年了。
不想煮饭不煮,外卖出去吃都行。喜欢美甲就美甲,喜欢瑜伽就去瑜伽,喜欢干嘛就干嘛。养我,真的做的了。从来不说我乱花钱,只嫌弃自己赚得少。有时候超级心疼他,毕竟一家累得倒头就睡。唉~确实,不是富二代没有家里可靠只能靠自己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