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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律即命运

规律即命运

作者: 缘聚缘散一切皆空 | 来源:发表于2019-12-13 12:01 被阅读0次

    世界是受天意的支配时,这意思就包含有目的或天意在世界中一般是有效力的,是预先独立自主地决定了的,所以由此而产生出来的事物,是与前此自己预先知道了的、和意愿了的目的相符合的。

    真正的历史哲学实具有证明天道不爽或表明世事符合天意的意义。有许多人想借排斥天意的必然性以示尊敬上帝,事实上是通过这些抽象想法把天意降低为一盲目的、无理性的妄作威福的偏心。平素的宗教意识常说到上帝的永恒不变的命令,这里即包含着明白承认必然性是属于上帝的本质。由于人在脱离了上帝的情况下,有他自己的特殊意见和愿望,大都感情用事,任性妄为,他就会碰到这样的事情,他的行为所产生的结果总是与他的本意和愿望完全不同。正与人相反,上帝知道他的意志是什么,在他的永恒的意志里,他决不为外来的或内发的任何偶然事变所左右,因此凡是天意所向的,也必然会坚定不爽地得到完成。

        一般讲来,必然性的观点对于我们的意向和行为都有很大的重要性。当我们把人世的事变认作有必然性时,初看起来,我们是处于完全不自由的地位。如所周知,古代人认必然性为命运。与此相反,近代人的观点则认必然性为一种安慰。如果我们放弃我们的目的和利益,接受必然性的支配,我们之所以这样去作,是因为我们盼望着对于我们的行为能得到某种补偿。反之,命运是不能给人以安慰的。但如果我们细察古代人对于命运的信念,则这种命运观不但不会予人以不自由的直观,反而足以示人以自由的洞见。因为前面说过,不自由是基于不能克复一种坚固的对立,亦即由于认为是如此的事和实际发生的事与应如此的事和应该发生的事,处于矛盾之中。反之,古代人的态度却是这样的:因为某事是如此,所以某事是如此,既然某事是如此,所以某事应如此。在这里他们并没有发现对立,因而也就不感到不自由、痛苦、或悲哀。对于命运的这种态度,如前面所说,无疑地是没有安慰的,但这种意态也不感到需要安慰,因为在这里主观性还没有达到无限的意义。

    一个事物的条件,含有两种意义,第一是指一种定在,一种实存,简言之,指一种直接的东西。第二是指此种直接性的东西的本身将被扬弃,并促成另一事物得以实现的命运。——一般讲来,直接的现实性本身,并不是象它所应是的那样,而是一个支离破碎的、有限的现实性,而它的命运就在于被消毁。但现实性还有另一方面,那就是,它的本质性。这本质性首先即是它的内在的方面,但内在方面作为单纯的可能性,也注定了要被扬弃。这种被扬弃了的可能性即是一种新的现实性的兴起,而这种新兴的现实性便以那最初直接的现实性为前提、条件。从这里我们便可看出,条件一概念所包含的交替性了,一物的条件最初看来好象完全是单纯无偏似的。但事实上那种直接的现实性却包含转化成他物的萌芽在自身内。这种他物最初也仅是一可能的东西,然后它却扬弃其可能性形式而转变为现实性。这样新兴起来的现实性就是它所消耗了的那个直接的现实性所固有内在本质。这样,完全另外一个形态的事物就产生了,但它又并不是一个另外的事物,因为后者即是前面的直接现实性的本质的发展。

    在后一新兴的现实里,那些被牺牲了、被推翻了、被消耗了的条件,达到和自己本身的结合。——现实性矛盾发展的过程大致如此。现实并不仅是一直接存在着的东西,作为本质性的存在,是其自身的直接性的扬弃,因而达到与其自己本身的中介。

    一物为因,仅因其有果,说一物为果,仅因其有因。由此足见,因果两者具有同一的内容,而因与果的区别主要只是设定与被设定的区别。而这种形式的区别也同样又扬弃其自身,因为原因不仅是一个他物的原因,而且又是它自己本身的原因;同时,效果也不仅是一个他物的效果,而且又是它自己本身的效果。依此看来,事物的有限性即在这里:因与果按概念说,虽是同一的,但这两种形式却表现出在如下方式上是分离开的,即因虽又是果,果虽又是因,但因却不在同样联系内是因,而果也不在同样联系内是果,这样,于是又发生无穷递进的情形:——无穷系列的因同时又表现为一无穷系列的果。原因又有另一原因;依此递进,由果到因,以至无穷。同样,也可有一递退的过程,因为效果既与原因同一,故自身也可认作一原因,同时,也可认作另一足以产生别的效果的原因,如此递退,由因到果,以至无穷。

    真理就是自由,而实体的真理就是概念——这是一种独立性概念,其独立性,在于自己排斥自己使成为有区别的独立物,而自己作为这种自身排斥却与自身相同一,并且,这种始终在自己本身之内进行的交替运动,只是与自己本身相关联。

    一个对象或内容骤然遭遇某种别的东西的阻碍,使得它受到限制,而失掉其独立自存性。这就是直接的或抽象的必然性所包含的坚硬的和悲惨的东西。在必然性里表现为互相束缚,丧失独立性的两方面,虽有同一性,但最初也只是内在的,还没有出现在那受必然性支配的事物里。所以从这种观点看来,自由最初也只是抽象的,而这种抽象的自由也只有通过放弃自己当前的存在情况和所保有的东西,才可得到拯救。此外我们前此已见到,必然性发展的过程是采取克服它最初出现的僵硬外在性,而逐渐显示它的内在本质的方式。由此便可表明那彼此互相束缚的两方,事实上并非彼此陌生的,而只是一个全体中不同的环节。而每一环节与对方发生联系,正所以回复到它自己本身和自己与自己相结合。这就是由必然性转化到自由的过程,而这种自由并不单纯是抽象的否定性的自由,而反倒是一种具体的积极的自由。

    概念从存在发展出来,前一方面的进展可以看成是存在深入于它自己本身,通过这一进展过程而揭示它的内在本性。后一方面的进展可以看成是比较完满的东西从不甚完满的东西展现出来。

        由于只是从后一方面来看这样的发展过程,所以就会引起人们对于哲学的责难。这里关于不甚完满与比较完满的肤浅思想,其较确切的内容即在于指出作为与其自身直接统一的存在与作为与其自身自由中介的概念之间的区别。由于存在表明自己是概念的一个环节,概念也证明了自己是存在的真理。

    必然到自由或由现实到概念的过渡是最艰苦的过程,因为独立的现实应当被理解为在过渡到别的独立现实的过程中并且在它与别的独立现实的同一性中,才具有它的一切实体性。这样一来,概念也就是最坚硬的东西了,因为概念本身正是这种同一性。但是那现实的实体本身,那在它的自为存在中不容许任何事物渗入的“原因”,即已经受了必然性或命运的支配,并且必定要过渡到被设定的存在。而这种受必然性或命运的支配,才应说是最坚硬的事实。反之,对必然性加以思维,也就是对上述最坚硬的必然性的消解。因为思维就是在他物中自己与自己结合在一起。思维就是一种解放,而这种解放并不是逃避到抽象中去,而是指一个现实事物通过必然性的力量与别的现实事物联结在一起,但又不把这别的现实事物当成异己的他物,而是把它当成自己固有的存在和自己设定起来的东西。这种解放,就其是自为存在着的主体而言,便叫做自由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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