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大地震》是冯小刚导演的作品,主演是徐帆、张静初、李晨、陈道明,陈瑾等演员。
看完,观众不禁会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妈妈选择救儿子,不救女儿,究竟做错了吗?
救援工作,只是聚焦在大地震之后,拯救工作的那一个时间段,而且在妈妈选择救儿子不救女儿的那个时间段,其实只是一瞬间。
所以,我觉得妈妈本身没有做错。她做出这个决定,内心也十分痛苦。
第一不管是女儿还是儿子,方元妮都是十分疼爱的,并非重男轻女。
这两个孩子是龙凤胎,能平安降生已十分不易。
剧中有透露,元妮在生产时遭遇过危险,差点把自己的命搭上,但是在大地震发生之前,她还跟当货车司机的老公谈起,如果有孩子想再多生一个。但她并没有说是要多生一个儿子,还是女儿,可见她只是纯粹的喜欢孩子,觉得孩子两个还太孤单,而不是重男轻女。
第二大地震是不可抗力,情况非常特殊,也就更考验人性。
当时的地震是有资料记载的,我在小时候课外阅读时,就买过一本旧书,整本书都是描写唐山大地震的。
没有经历过其中的人是很难想象大地震之后的那种绝望。
元妮为什么会选择救儿子呢?因为一块很大的水泥板,压在两个孩子身上,救其中一个都会失去另一个,而且当时人手不够,又没有什么现代化的工具帮助。
大地震过后大地上到处是断壁、倒塌的房屋,人手都不够,作为母亲,她一直在那里哀求那些好心人,帮她两个都救,但很显然她是没有那么多时间可以磨蹭的,救人只有黄金的那72小时。
她一再的犹豫,只会让这些好心人赶紧赶往下一处去救助那些更有可能活着的人。
所以她当时虽然放弃女儿也是违心的,当然如果她做出救女儿而放弃儿子的决定,肯定也是违心的。
第三这是大自然给人类的考验,换作任何人都会很为难。
元妮当时,只能选择一个救活率较高的孩子来救,当时她的儿子方达还可以说话,但是她的女儿已经压在水泥板下,没有办法说话了,只能靠手上捡到的一块石头敲击地面。
而在好心人想要帮她救孩子的时候,两个孩子都已经没有任何声音传出了,也就是说,已经到了千钧一发的时刻,所有人都陪着元妮一起在赌,有可能她做出了选择,但是两个孩子最终都没能救活。这是最坏的结果,但影片给出一个好的结果,两个孩子都能活着长大。
我在一本书里看到的描写,大地震之前是有很多前兆的,很多小动物、昆虫,家里的猫、狗、鸡,都鸡犬不宁的,只是很可惜,那个年代人们没有这样的知识,根本不知道灾难即将来临。
不得不说徐帆演的非常好,这几位小演员也都演得很棒,未来可期。
我没有觉得元妮这么做是做错,其实任何人把自己代入到元妮的这个角色之后,你就会发现,换作任何人,都很难做出抉择。
幸好电影也展现给了我们温情的一面,比如说,元妮在儿子救出之后不急去抱儿子,而是抱着她以为已经死去的女儿,方登的“尸体”痛哭流涕,直到旁边的好心人提醒她,死了的人,死不能再复生,你赶紧来救这个还有一点气息的儿子吧,那个时候她才不得不放下方登的身体,踏上了救儿子之路。
其实人生实苦,有很多考验在等着每一个人,所有人都离不开生、老、病、死,看这部电影时我的内心也是很沉重,儿子、女儿,手心手背都是肉,都是妈妈拼了一条命生下来的。
而从元妮在好心人的催促下,做出那个只选择一个孩子的选择之后,她也注定了下半辈子都在愧疚中度过,这也是老天爷给她的考验。
人生总有无奈,珍惜生命,好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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