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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感易得,幸福难求,21世纪的爱情与婚姻,没关系

快感易得,幸福难求,21世纪的爱情与婚姻,没关系

作者: 焦恍 | 来源:发表于2019-06-14 01:13 被阅读0次

先来看几个老生常谈的关于婚姻和爱情的论调。

1,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2,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

3,没有爱情的人生是暗淡的,悲哀的人生。

有时候,还把家庭问题也放进来一起考虑,再加上各种各样的道德教条方面的限制,结果,混杂成了一锅说不清,道不明的大杂烩。难道这一切真的无法理出一个还算是比较清晰的头绪来吗?

让我们来做一个尝试吧!

首先,讲道理本身总是一件比较枯燥的事情,所以,不到万不得已我们一般不选择讲道理。但既然形势要求我们必须讲道理,那就得按部就班的来,否则毫无意义。

第一步,去掉我们要讨论的领域的所有形容词和虚词,比如上文中的“坟墓”什么的无聊称谓。现在我们就剩下了两个概念,即爱情和婚姻。我们分别来看。

关于爱情,这个几乎已经被人们谈烂了的名词,尤其是这个时代,其实我们是无话可说的,你要问爱情是什么?没有人能给出一个明确的回答,像极了许多伪君子嘴里的灵魂,神秘,高尚,光芒万丈又不置可否。也许是人们刻意要为这个已经被科学和技术肢解的支离破碎的现实世界留下那么一丝神秘和温情吧。

一般而言,我们心中的爱情总是和灵与肉有关系。尤其是所谓“灵性”的东西。坦率说,这是言情小说看多了的后遗症。那些在各种文艺和历史中存在的凄美的爱情故事,从比较现实和中肯的角度来看,不能说完全没有,但应该说是少之又少,基本没有啥代表性可言。那也许是真正的爱情,但没必要讨论,讨论这种爱情除了猎奇,媚俗和虚伪的自我暗示以外,别无意义。

所以,我们这里所谈论的爱情被限制在了一个具体的范围。即你和我这样的普通人所经历到的,观察到的身边的男女之情,我想这么说大致上是没问题的,这样,我们的爱情研讨也就有了比较现实的意义。问题被简化了不少,谁没有年轻过呢?谁没有经历过男女交往之初的那种羞涩,忐忑而又激动的心情呢?我想,大多数人都有吧。而这种心情,或者说心理体验不就是我们在寻找的那个“最大公约数”么,也就是人们心中一般意义上的爱情,这么说应该没毛病吧。只不过由于初涉情网的这种心理体验格外敏锐,以至留下了多年难以忘怀的深刻印记,尤其是当人生不顺,境遇悲苦的时分对这种体验更是念念不忘。

为了加强我的理论的说服力,在这个大数据为王的时代,我还可以引用一个客观数据。一般而言,普通人一生能够比较密切的接触到的异性不会超过一百个人吧,所以,你的“爱情”的体验基础也就是这么多人。可世界上有多少异性呢?再想想历史上曾经存在过多少异性呢?如果你有机会与他们/她们发生接触,那么这个“爱情”产生的几率恐怕将高的可怕。原谅我用这么一个多少有点不堪的方式贬低了美好的爱情,我只是想通过这个例证说明,一般的,普通的爱情其实只能被归结为一种心理现象。它没那么重要,也未必有那么深不可测。这样的爱情基本上可以说俯仰皆是,前提是你得有支付能力。也就是老百姓的大实话讲的,有了钱,其实你跟谁都有缘。

接下来我们讲婚姻。今天的人们往往将婚姻和家庭混为一谈,其实,说好听点,这是最大的误会,说得不好听呢,这是最大的无知。婚姻,在本质上是一种伦理行为,而家庭,或者说家庭的建立,其本质只不过是一种社会行为,或者说法律行为罢了。二者根本就不是一个层面上的存在。人们之所以把这两种存在混为一谈,只不过是通常在表面上二者是联系在一起的,内在原因呢就是婚姻是家庭的本质,而家庭是婚姻得以实现的外在形式。举个例子吧,比如我们一般说艺术的本质是美,但这种本质过于抽象,她必须要通过具体的形式,比如诗歌,音乐等形式才能得以展现,才能被人们所认知。婚姻和家庭的关系就类似于这种艺术“美”和具体的艺术品之间的关系。的确有点抽象,但不进行严格的辨析恐怕人们的思维更糊涂,在具体的事物处理上反而更无所适从。

以前我就婚姻和家庭的关系也写过几篇文章,以下我就直接引用其中的内容来进行一些必要的解释。

“婚姻本质上是一种伦理存在,这就意味着婚姻是永恒的,神圣的一种关系。我们现代人恐怕一听类似于永恒,神圣这种词汇都会觉得异常陌生,甚至都会感觉到些许坟墓的冰凉陈腐的气息。但请不要忘记,这种气息同时也一定是高远的,灵性的。因为这就是真正伦理存在的价值,伦理直接的赋予人人格和灵性,伦理直接的回答了诸如你是谁,该怎样生活这种终极性的问题。具体到婚姻中,这种回答的方式就是,你是谁的丈夫,你是谁的妻子,你们彼此之间承担着永恒的神圣责任,世间任何力量不能破除这种关系。这就是“婚姻”作为一个现代伦理基石所必须要求的,这是无条件的。”(引自拙文【需要经营的婚姻是虚假的】)

“从个人的角度说,婚姻伦理要求进入这种关系的人无条件的放弃所谓自我在普通意识上的单独存在,也就是说,结婚意味着自我的结束,它将开启一个共同的生命体验,这种连接直至生命的终结。从社会性的角度说,要存在一个这样的团体,它见证,督导这种婚姻关系的实践过程,这很类似与一个我们现在熟悉的宗教组织,只不过在这里面,我们将婚姻,这种基础伦理规则的实践和执行提到一个非常高的高度,即作为“教徒,或信众”最重要的信条,操守,或者叫宗教法则。不遵守这一规则的个人将不会被这个团体所接纳,或者被剥夺团体资格。

乍一听上去,这样的想法或者说实践是很荒谬的。是的,今天的人应该很难理解并做到这一点,但是请别忘记,人类刚刚从茹毛饮血的蒙昧时代走出来的时候,也总是将团体中的老人置之不理,任其自然生灭,我想,在那个时代说“孝”也是一件很荒唐的事情。但我们都知道,后来“孝道”成为中华文明的立身之本。不管是古典的“孝道”,还是今日的“婚姻”,其能作为伦理的基石,其实背后都是有完整的义理层面的分析的,二者都是天道,或者说人类对生命真实的追求在各自不同时代的反映。这里只引用结论,不在过多赘述。”(引自拙文【需要经营的婚姻是虚假的】)

“那么,真正的婚姻和家庭的关系应该是怎样的呢?这就得回到我们先前说过的伦理规范了。婚姻在本质上是一种伦理行为,这么说吧,对待婚姻,用慎重这样的态度都很不够,应该树立起婚姻神圣的基本认知。婚姻一旦缔结,在人的一生中,几乎是具有永恒性的。在这种婚姻的实践中,才会有家庭,作为婚姻的现实形式,比较稳固的延续和存在,从而人们的生活才有可能获得一般意义上的幸福。总之,婚姻是本质,家庭是形式。没有了真正婚姻的家庭,就像没有了灵魂的人一样,那是行尸走肉;没有了家庭的婚姻,根本无法存在。”(引自拙文【我们的婚姻怎么了?】)

我想,通过以上的论述,我对婚姻的基本看法已经说得大致比较清楚了。如果能接受这样的界说,那么,爱情和婚姻的关系也就基本一目了然了。

很显然,爱情和婚姻毫无关系。他们一个是心理现象,一个是伦理行为(伦理现象),基本上属于八竿子打不着的。如果要就二者的个人层面或者社会层面的功能做一个说明,也不是太难。一般而言,爱情带来的主要是快感,而婚姻追求的是幸福。只要有男性和女性,产生一般意义上的爱情就是大概率的事件,而婚姻,只有真正的男人和女人才能获得。至于男性女性,男人女人之间的差异,那是另外一个大话题了,有机会再说。

一句话,快感易得,幸福难求!这恐怕是身处现代社会的我们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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