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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政篇第二(24)

为政篇第二(24)

作者: 向阳而生之美 | 来源:发表于2023-03-29 11:54 被阅读0次

    子曰:“非其鬼[1]而祭之,谄[2]也。见义不为,无勇也。”

    【注释】

    [1]鬼:有两种解释:一是指鬼神,二是指死去的祖先。这里指死去的祖先。

    [2]谄(chǎn):谄媚、阿谀。

    【译文】

    孔子说:“不是自己应该祭祀的鬼神而去祭祀它,这就是献媚。需要见义勇为时却不能挺身而出,这是懦弱。”

    【解读】

    孔子把“勇”作为实行“仁”的条件之一,真正的勇必须符合“仁、义、礼、智”,否则就是“乱”。对人民有利的事情能做到勇往直前,不畏艰险;对百姓有害的事情坚决不做,也不向世俗和强势低头。“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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