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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飞自我的写作——读毛姆《寻欢作乐》

放飞自我的写作——读毛姆《寻欢作乐》

作者: 闻霈 | 来源:发表于2017-12-04 20:31 被阅读168次

    毛姆写了那么多长篇,他自己最钟爱《寻欢作乐》;我读遍毛姆小说,最爱的不是这部,问了其他人,也极少有人说最喜欢毛姆的这部小说。面向外界的作品往往如此,作者既要兼顾自己的主张和展现,也要照顾读者的心理和喜好。照顾大众心理是对作者的约束,使他无法说出超出公众理解和接受能力界限之外的话和事,只有当他们放开自我,不顾忌世人的道德论调和话语体系时,才实现了真正的自由,也应了那句话“文学总是预示生活,它不是模拟生活,而是按照自己的目的塑造生活。”他们在自己的文字里展现叛逆、评判大众的评判,然后一笑置之,自尊替代了讨好,也难怪他们喜欢自己这样的书,说白了——作家都自恋。

    去年有人让我写《刀锋》的书评,因为他们受到那本书里明晃晃的“正念”鼓舞,感觉自己就是大隐隐于市的拉里,非拉上我去附和。我没有答应,我对《刀锋》没有很深的感触,像是毛姆为了完成一份作家的社会责任一样,充满样板戏一样的“脸谱化”和“义正严辞”。我不喜欢“义正严辞”,不论人还是文字一旦牵扯上这个词,就索然无味。

    我最喜欢的毛姆的长篇是《人生的枷锁》,既非大众追捧的《月亮与六便士》,也非作者本人最爱的《寻欢作乐》。人为什么对文字喜好有如此大的不同?大概人们都喜欢讨好自己的东西吧。我猜人一生下来就不是白纸一张了,就存在“好恶倾向”这个东西了,只是当自己还没能力认清、确定的时候,需要一点外在的提示才能拨开云雾见青天,但我们总以为自己是被教化了。没有莫名其妙的爱恨,只是歪打正着的契合罢了。

    我从来不认为某种职业和某种地位的人有所谓道德优越,但地位和职业便于他们的自我“洗白”和“镀金”,使他们看起来格外清高伟岸。当然,任何人只要有这个条件都不会拒绝这么做。毛姆小肚鸡肠、卢梭虚伪胆怯、王尔德孤傲自大……,但在他们的书里这些道德上的“bug"都被消解,且为他们赢得真性情和智慧的美名。永远不能把小说当“圣经”来读,只能作为艺术品来欣赏它外在“架构”和“润色”之美,而内在更重要的是“趣味”而非“道德”。当然,古典小说里对人的“道德”和“品格”的宣扬是极其重要的,比如罗曼.罗兰是最典型的传教士派作家,勉强读完《约翰.克里斯朵夫》,这宏大叙事的大型交响乐,震的人耳朵“嗡嗡”作响,却无法静心去体会其中的韵律之美。气势还是巧妙?我越来越倾向于细节之巧了,也许随着年龄渐长,不那么容易被激起内心波澜,喜欢静静体味,而不是随之躁动。

    《寻欢作乐》的故事没有什么震撼人心的地方,不像《月亮与六便士》那样惊世骇俗,更像是根据名人八卦消息扩展开来的绘声绘色的再现。但我不得不佩服毛姆的构造故事的功力,更不得不佩服他刻画人物的功力。在他别的小说中人物是被情节带着跑的,对故事的发展比对人的关注要多,但在这一部中,他细细地刻画了人物,一切事物的发展都围绕人物。他通过人物刻画叛逆地表达了自己真实的爱恨喜恶——看似大众喜爱、圈子里人缘不错的阿尔罗伊.基尔在作者笔下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是没有才华手段凑的“投机主义者”;被世人诟病的风流成性的罗西.甘恩,在作者笔下却是真实、活力,给人带来欢乐的天使;遭受婚变的作家爱德华.德里菲尔德在晚年虽被第二个妻子无微不至的照顾,但作者却悲叹一个自由、高贵的灵魂被世俗和他人意志羁押捆绑……

    我们有没有勇气厌恶一个世人都褒扬的人、有没有勇气喜欢一个不被世俗道德所接纳的人,这是一个人心灵自由的重要标志。本来,我们没有义务去喜欢或者讨厌一个人。对于毛姆这种“任性”的立场,我是很欣赏的。但我更欣赏的是他表达这种好恶的方法——我称之为“于无声处听惊雷”。以他描写阿尔罗伊.基尔为例,表面上看似本着冷静、客观的立场,没有用很多情感倾向明显的语句,但就是在大片看似褒扬的话中把人贬低的臭气熏天。我原来以为“讽刺”的最高境界就像钱钟书或王尔德,用巧妙的修辞去夸大丑态,现在我知道更狠的“嘲讽”应该是在不动声色中“置人于死地”。说到这里,我立马想到毛姆讲过的发生在他自己身上的一件事:他刚刚出道时的第一个短篇小说,被一个批评家批评得非常狠,他当时非常生气,过了几年重新读那小说,觉得自己小说真的写得很差,那个批评家说的都是对的。然后又过了两年,二战期间,德军轰炸伦敦,他拿着手电筒,往那个人家的屋顶打了一束光。

    至于罗西.甘恩,我从没有在毛姆其他作品中看到如此大肆褒扬一个女人,对她所有不为世俗所接受的“行为”进行洗白和辩护,甚至升华为本书的主旨——你可以道德高尚,但不能阻挡别人寻欢作乐。《刀锋》里伊莎贝尔的世故、《面纱》里凯蒂的愚昧、《人生的枷锁》里米尔德里德的恶毒、《月亮与六便士》里女人们的势利和善变……这些女人们的道德和心智瑕疵被毛姆鞭笞得狠极了,而唯独对本书的女主罗西.甘恩发自内心的赞美,美貌、诚实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她给人带来欢乐。这也反映了西方近现代作家们的一种对世俗道德的漠视倾向。他们欣赏独特、天才、某种神性,认为只有庸碌之辈才被世俗的条框和人言所禁锢,琐碎、世故。就像王尔德所言“把人分成好和坏的是荒谬的,人要么是迷人,或者乏味。”在这种道德剥离的体系里,人的好恶才显得纯粹且高级。

    据说,张爱玲在晚年一直沉迷读三流小说。我最近也有类似趋势:原来吃饭总吃沙拉、喝汤,现在爱吃酱肘子、小酥肉;原先追着看性冷淡的英剧,现在抱着电视看《画江湖系列》;原先还喝点红茶、黑咖,现在就喜欢抱着冰镇可乐打饱嗝……这种松弛生活让我挺开心的。我猜,当年毛姆也是在这种心境下体味到放飞自我的酸爽,然后写出了《寻欢作乐》,他要是不写,我就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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