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度使,官名。唐初沿北周及隋朝旧制,重要地区置总管统兵,旋改称都督,惟朔方仍称总管,边州别置经略使,有屯田州置营田使。唐代开始设立的地方军政长官。因受职之时,朝廷赐以旌节,节是当时一种全权印信,受有此全权印信者,便可全权调度,故称节度使。
《资治通鉴》第二百一十卷唐纪二十六有载:唐睿宗景云元年(公元710年),丁酉,以幽州镇守经略节度大使薛讷为左武卫大将军兼幽州都督,节度使之名自讷始。景云二年,贺拔延嗣为凉州都督充河西节度使,节度使开始成为正式的官职。
中文名 节度使
性质 地方军政长官
建立时间 唐朝初期
废除时间 元朝
性质 封疆大吏
自唐睿宗时起(公元684年),为了适应边防军的需要,开始设立节度使,由统领当地军队的都督兼任。这时地方州郡仍由朝廷委任的各道按察使监督,不隶属于节度使。
唐玄宗时,节度使增至八个,它们分别是:安西(驻今新疆库车)、北庭(驻今乌鲁木齐)、河西(驻今甘肃武威)、范阳(驻今北京)、平卢(驻今辽宁朝阳)、陇右(驻今青海乐都)、朔方(驻今宁夏灵武)、河东(驻今山西太原)。他们的权力也大大扩张,一般不仅兼任驻区的都督、刺史、且兼任一道的采访处置使,握有监察地方官吏的大权。同时,他们还兼屯田、水陆转运等有经济权的使职。这样,节度使们就集地方军、政、财权于一身。
唐代的节度使,实际上有三种不同情况:
(一)早期的节度使,是统辖边防军队、驻守国境,是比较固定的军事首领。
(二)安史之乱后,军阀占据地的节度使,形成了半独立的政权,即使表面上听命,也始终是唐朝政府力量所不能控制的地方割据军阀。
(三)一般地区所设的节度使,其性质和魏晋南北朝的都督、刺史相似,以节度使兼任所在的州刺史。这类节度使多设在中原及东南、西南地区,由中央任免,大多数是文人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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